1、 1 2016年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 发 展 报 告 巴中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卫生计生委的大力指导下,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公平可及和群众受益为目标,全面深化医改,奋力推进卫生计生事业转型发展。以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以预防为主的全民预防保健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以公平可及为原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成效突出,以落实新的生育政策为重点的“全 面两孩”政策和计划生育服务切实施行,以传承创新为抓手的中医药特色优势作用进一步发挥,群众健康
2、水平和获得感不断提升。现将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情况公报如下。 一、全市卫生资源情况 (一)卫生计生机构数。 2016 年,全市卫生计生机构 3234 个,其中:医院类 66 个内部资料,妥善保存 2 (公立医院 17个,民营医院 49个),乡镇卫生院 230 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3个,村卫生室 2444 个,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434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6个、妇幼保健机构6 个,卫生执法监督机构 6 个,急救中心 1 个,采供血机构 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 1个 ,健康教育机构 3个,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3个。 卫生计生机构 与上年相比增加 70 个,其 中 民营医院增加 9
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 3 个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增加 59 个, 专 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 2 个 。 卫生计生机构 中, 医院 66 个 ,占 2.0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141个 ,占 97.12%;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27(含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占 0.84%。(见表6) (二)卫生人力资源。 1.卫生人员数量 2016年,全市卫生人 员 22685人,同比增加 1794人,增幅8.59%。 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 14936人,乡村医生 和卫生员 4933人,其他技术人员 1555 人,管理人员 859 人,工勤技能人员 1199 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
4、理)医师 6609人,注册护士 5292人。同比,执业(助理)医师增加 209 人 ,增幅 3.27%,注册护士增加 484 人,增长 10.07%。 3 全市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 4.51 人;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 2.00 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 1.60 人。 (见表 7) 2.卫生人员构成 全市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技术职称等构成类别情况。 学历结构中,研究生占 0.20%,本科占 13.06%,大专占45.59%,中专占 37.73%,高中及以下占 3.42%。同比,本科及以上提高 0.96%,大专提高 5.02%。 卫生技术人员中正高、副高人员 :586 人,中级人员: 1666
5、人,执业(助理)医师中正高、副高人员: 418人,中级: 1015人,注册护士中正高、副高人员: 126人,中级 438人,技术职称构成中,正高、副高占 4.31%,中级占 14.24%,初级及以下占76.77%,待聘占 4.68%。同比,高级职称上升 0.79%,中级职称下降 2.43%。 (见表 8) (三)床位数。 2016 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数 16277 张,其中医院 9661 张 (公立医院 6349 张,民营医院 3312 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 6086 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 4.92 张,每千人口医院编制床位 2.92 张 ( 每千人口公立医
6、院编制床位数 1.92张,每千万人口民营医院编制床位 1.00 张),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 1.84 张。 2016 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数 16767 张,其中医 4 院 10152 张 (公立医院 6459张,民营医院 3693张 ),占 60.54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268 张,占 37.38%, 其 他机构 347 张,占2.08%。同比,床位增加 1237 张,其中 :医院床位增加 994 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增加 223 张。 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 5.06 张,每千人口医院和卫生院实有床位 4.80张,每千人口医院实有床位 3.07 张(
7、每千人口公立医院实有床位数 1.95 张,每千人口民营医院实有 1.12张 ), 每千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有床位 1.89 张, 每千人口卫生院实有床位 1.73 张。(见表 9) (四)房屋面积。 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建筑面积 117.89万平方米,其中医院 45.92 万平方米,占 38.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64.73万平方米, 占 54.91%;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7.24 万平方米, 占6.14%。 (见表 10) (五)卫生投入。 2016年,市、县(区)财政卫生计生投入总费用 278057万元;市、县(区)卫生计生财政占总财政支出的 10.43%。(见表 11) (
8、六) 医疗卫生机构收支情况。 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收入 438175.6 万元,其中医院收入 269487.5万元,基层医疗机构收入 133026.8万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收入 35488.2万元,其他机构收入 173.1万元。 2016 5 年全市医疗机构总支出 431682.3 万元,其中医院支出 266624.9元,基层医疗机构支出 131101.9 万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支出33796.9 万元,其他机构支出 158.6 万元 。 (见表 12-1、见表12-2) 二、医疗服务 (一)医疗服务量。 1.总诊疗人次数。 2016 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 1711.23 万人
9、次,其中医院诊疗 392.11万人次,占 22.9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262.97万人次,占 73.82%,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56.15万人次,占 3.27%。同比,总诊疗量增长 4.36%,医院增长 13.0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长 1.58%。政府办医疗卫生 机构总诊疗 946.10 万人次,占55.29%;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 765.13万人次,占 44.71%。(见表 13) 2.入院人数。 2016 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 55.89 万人,其中巴州区16.15万人,恩阳区 5.06万人,通江县 10.45万人,南江县 8.15万人,平昌县 16.08万人。全市医疗卫生机
10、构出院 55.41万人,其中巴州区 16.04万人,恩阳区 5.06 万人,通江县 10.33万人,南江县 8.02 万人,平昌县 15.96 万人。(见表 14) 6 医院入院 33.87 万人,出院 33.50 万人,分别占 60.60 %、60.46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 20.18万人,出院 20.07万人,分别占 36.11%、 36.22 %。(见表 15、见表 16) (二)医师工作负荷。 按国家口径计算, 2016 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医师日均担负诊疗 8.85 人次, 同比增长 0.11%;医师人均每日担负住院 2.53 床日,同比增长 7.66%。(见表
11、 17) (三)病床使用。 2016 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 94.07%,同比增长7.06%;出院者平均住院 9.29日, 同比 减少 0.15日 。 (见表 18) 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 用率 86.19%,出院者平均住院7.25 日;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床使用率为 66.91%,出院者平均住院 6.36 日。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病床使用率 71.18%,出院者平均住院 6.89 日 。 三、医药费用 2016 年,全市医疗机构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 79.61 元,同比增长 4.05%,其中巴州区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 108.31元,恩阳区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 41.98 元,
12、通江县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 110.45 元,南江县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 64.10 元,平昌县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 53.68 元,同比分别增长 2.24%、1.56%、 7.94%、 1.85%、 3.77%。 全市门诊病人次均药费 28.91 元,同比增长 1.21%。其中巴 7 州区门诊病人次均药费 37.41 元,恩阳区门诊病人次均药费18.76元,通江县门诊病人次均药费 39.33元,南江县门诊病人次均药费 22.87 元,平昌县门诊病人次均药费 21.25元。与 同期相 比,通江下降 1.83%,巴州区、恩阳区、南江县、平昌县分别增加 1.37%、 2.79%、 0.79%、 1
13、.31%。(见表 19) 2016 年巴中市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 4097.90 元,住院病人次均药费 1337.51 元,药占比 32.64%,住院病人日均医药费494.65 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 8.85%、 8.40%、 -0.41%、 8.19%。(见表 20)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016 年,全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3 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7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6 个。同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 2 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1 个。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计生人员 534 人,平均每个中心19.78 名 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
14、计生人员 82人,平均每站 13.67 名 卫生计生技术人员。(见表 21) (二)社区医疗服务。 2016 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 49.66 万人次,入院人数 9369人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 29.30 万人次,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日均担负诊疗 10.36 人次、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日均担负诊疗 48.64 人次。(见表 21) 8 五、中医药服务 2016年,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共有 272个,其中中医公立医院 5 个,民营中医(专科)医院 2个,中西医结合医院 3 家,中医类诊所 248 个,中西医结合诊所 14 家。(见表 22) 全市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床
15、位 2388 张,其中中医医院 2189张,中西医结合医院 199张 ,分别占全市卫生机构床位的 13.06%、1.19%。(见表 23) 六、计划生育服务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夯实基层基础为先导、深化优质服务为重点、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为抓手,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任务。 截止 2016 年 9月 30 日,全市期末总人口 378.1万人,净增人口 5.67 万人。 2016年全市共出生 3.9万人,出生率 10.39,往年出生未报人数 4818人,多孩生育率 1.9%。死亡人口 2.04万人,死亡
16、率 5.46, 人口自增率为 4.93,符合政策生育率 95.6%。 2016 年全市共有劳动年龄人口 289.68 万人,总负担系数为 30.52%,全市劳动力资源丰沛,正处于人口发展红利黄金期; 65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44.75万人,占总人口 11.54%; 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 62.58万人,占总人口 16.14%。(见表 24-1、 24-2) (一)改革创新。 一是全面两孩政策依法有序实施。自 2016 年 1 月 1 日实施 9 以来,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强化政策衔接把控,加强对各级计生骨干、基层干 部业务培训,确保政策实施
17、不走样、落地落实。目前,全市群众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 100%,业务培训 1000余人次、培训面达 100%;二是稳步推进计生机构改革。严格落实中央、省相关要求,完善卫生计生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市、县(区)设置计划生育业务科(股)室,配备专职人员,乡镇成立卫生计生办公室,村(居)配备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计生网络全覆盖;三是改革计生服务管理。深入落实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全面实行网上办理、承诺办理,积极推行委托办理及代办服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2016 年,全市共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26367 例、生育登记覆盖率达 83%,办理特殊情况再生育审批 1
18、1 例,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2357 例,群众满意度达 90%以上。创新人口信息采集模式,全市 850 个村(居)人口基础信息实行村级直报,覆盖人口 100 万。 (二)优质服务。 2016 年,全市免费孕检 13441 对,完成年度目标的 105%,免费婚检 12667 对,婚检率达 40.8%。全面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完善避孕药具管理与发放服务,全市使用药及药具人数546053 人(含口服避孕药、皮埋、外用药、避孕套及宫内节育器人 数),折合现金 94.7 万元,药具占综合措施比例 93.09%, 10 群众满意率达到 95%以上。(见表 24-3) (三)利益导向。 全年确认计划
19、生育奖(特)扶对象 52571人(含其他人员),发放奖(特)扶资金 6102 万元。计生 “ 三结合”帮扶群众 8020户,建成帮扶基地 187个,落实帮扶资金 120多万元。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降至 108.5,与 2015 年相比,下降 0.1。 2016 年,积极开展计生特困家庭关怀活动,落实慰问资金 12.4 万元。 (四)流动人口。 加强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流入人口入库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 长 25%,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查验,2016 年全市发放电子婚育证明 31000 例,网上免费办理流动人口“生育服务证” 1055 例。加强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流动人口健康教育促进工作,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巴州区为省级流动人口基本公开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南江县为市级示范县。开展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关怀关爱行动,全面完成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市、县(区)开通了 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全年接受群众咨询 1700 多人次,及时解决群众合法诉求 29 件。(见表 24-4) 七、公共卫生 (一)传染病。 2016年,全市报告甲、乙、丙类法定传染病 23种,报告发病率 252.93/10 万,同比下降 18.94%,连续 3年低于全省平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