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苏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苏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苏 州 市 统 计 局国 家 统 计 局 苏 州 调 查 队2015 年 2 月 11 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国发201260 号) 、 省政府关于我省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苏政发2012161 号)和苏州市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苏府20132 号)要求,苏州市进行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普查时期资料为 2013 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苏州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
2、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苏州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苏州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普查数据通过国家以及省市的质量验收,并达到预期目标要求。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苏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苏州调查队现分三部分,将苏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第一部分 总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2013 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经济活动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77.12 万个,比 200
3、8 年(2008 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3.71 万个,增长 44.4%。产业活动单位(法人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27.22 万个,比2008 年增加 12.60 万个,增长 86.2%,其中,法人单位 25.21 万个,增加 11.69 万个,增长86.4%;个体经营户 49.9 万个,增加 11.11 万个,增长 28.6%,其中,有证照个体经营户40.52 万个,增加 14.87 万个,增长 58.0%(详见表 1-1) 。表 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单位数(万个) 比重(%)一、产业活动单位 27.22 100.0 第二产业 10.69 39.3 第三产业
4、16.53 60.7 二、法人单位 25.21 100.0 企业法人 23.85 94.6 机关、事业法人 0.46 1.8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0.91 3.6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40.52 100.0 第二产业 3.29 8.1 第三产业 37.23 91.9 22013 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 9.21万个,占 36.5%;批发和零售业 8.06 万个,占 32.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1 万个,占7.6%。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21.05 万个,占 51.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18 万
5、个,占 25.1%;制造业 3.21 万个,占 7.9%(详见表 1-2) 。表 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合 计 252126 405195采矿业 21 12制造业 92069 3205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51 14建筑业 12026 1363批发和零售业 80599 21046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638 101753住宿和餐饮业 2142 2651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078 411金融业 1071 -房地产业 7786 168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9057 428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70
6、4 1589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36 9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111 21571教育 2118 344卫生和社会工作 1408 45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563 254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6573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 1475 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 45 个。2013 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23.85 万个,比 2008 年末增加 11.29 万个,增长 89.9%。其中,内资企业占 94.0%,港、澳、台
7、商投资企业占 2.2%,外商投资企业占 3.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 0.3% ,私营企业占83.5% (详见表 1-3) 。表 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企业法人单位(个)合 计 238478内资企业 224208国有企业 780集体企业 1857股份合作企业 877联营企业 231有限责任公司 17318股份有限公司 15503私营企业 199246其他企业 23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167外商投资企业 9103二、从业人员2013 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708.55 万人,比 2008 年末增加 124.92 万人,增长
8、21.4%。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139 万人,比 2008 年末增加41.91 万人,增长 43.2%。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 438.41 万人,占 61.9%;建筑业 69.74 万人,占 9.8%;批发和零售业 59.38 万人,占 8.4%。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 60.64 万人,占 43.6%;制造业 25.21 万人,占18.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2.44 万人,占 16.1%;(详见表 1-4) 。表 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万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
9、业人员(万人)合 计 708.55 139.00 采矿业 0.12 0.01 制造业 438.41 25.2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47 0.01 建筑业 69.74 0.72 批发和零售业 59.38 60.6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4.54 22.44 住宿和餐饮业 8.71 16.21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40 0.14 金融业 6.42 - 房地产业 16.44 0.4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81 1.4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9.70 0.69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4.71 0.0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14 9.1
10、0 教育 12.95 0.21 卫生和社会工作 8.29 0.2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70 1.4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7.15 - 注:表中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1.47 万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140 人。三、企业资产总计和营业收入2013 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 10.31 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 33.2%,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 66.8%。2013 年,全市第二产业和
11、第三产业的企业实现营业收入 5.78 万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占 63.8%,第三产业企业占 36.2%。4四、小微企业2013 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 23 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96.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 9.03 万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 37.9%;批发业 6.67 万个,占 28.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5 万个,占 7.4%。小微企业从业人员 333.27 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50.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 216.89 万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32.6%;批发业 35.01 万人,占 5
12、.3%;建筑业 22.55 万人,占 3.4%。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39529.12 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38.3%。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 13559.07 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13.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472.09 亿元,占 12.1%;批发业 3967 亿元,占 3.8%(详见表 1-5) 。表 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万人)资产总计(亿元)合 计 229962 333.27 39529.12 工业 90283 216.89 13559.07 建筑业 11530 22.55 12
13、58.68 交通运输业 6014 7.82 1183.84 仓储业 365 0.51 205.78 邮政业 151 0.22 4.42 信息传输业 777 0.65 27.1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164 3.74 242.15 批发业 66715 35.01 3967.00 零售业 12647 6.47 436.44 住宿业 637 1.33 74.66 餐饮业 1367 2.52 53.92 房地产开发经营 997 1.11 2366.56 物业管理 2188 5.67 412.7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7533 15.95 12472.09 其他未列明行业 14233 12.60 3
14、201.43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 361 个,从业人员 2493 人,资产总计 63.13 亿元。五、主要经济结构变化情况2013 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 94.6%,比 2008年末提高了 1.8 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 1.8%,下降了 1.6 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 3.6%,下降了 0.2 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93.8%,下降了 0.4 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 4.6%,持平;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 1
15、.6%,提高了 0.4 个百分点。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 41.4%,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9.4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58.6%,提高了 9.4 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 72.1%,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5.4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 27.9%,提高了 5.4 个百分点。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 8.1%,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1.3 个百分点;第三5产业占 91.9%,提高了 1.3 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 18.5%,比 2008 年末下降了 4.4 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 81.5%,提高
16、了 4.4 个百分点。第二部分 工业、建筑业根据苏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13 年末,全市第二产业法人单位共 10.43 万个,从业人员 510.56 万人,企业资产总计 3.43 万亿元,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69 万亿元,分别比 2008 年增长 51.8%、12.9% 、90.9%、62.4% 。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工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13 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9.24 万个,从业人员 441 万人,分别比 2008年末增长 47.4%和 11.1%。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 8.19 万个,占 88.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17、37万个,占 4.0%;外商投资企业 0.69 万个,占 7.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 76 个,占全部企业的 0.1%;集体企业 0.04 万个,占 0.5%;私营企业 7.60 万个,占 82.2%。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 49.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 16.1%,外商投资企业占 34.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 0.2%,集体企业占 0.2%,私营企业占 39.9%(详见表 2-1) 。表 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 92441 441.00内资企业 81861 218.17国有
18、企业 76 0.78集体企业 448 0.95股份合作企业 424 0.90联营企业 45 0.19有限责任公司 4144 26.76股份有限公司 371 12.01私营企业 75981 176.08其他企业 372 0.4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706 71.21外商投资企业 6874 151.63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 21 个,制造业 9.21 万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04 万个,分别占 0.0%、99.6% 和 0.4%。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 0.0%,制造业占 99.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 0.6%。在工业行业大类中,计
19、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纺织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 25.7%、9.0% 和 7.7%(详见表 2-2) 。表 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6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 92441 441.00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 0.00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 0.04非金属矿采选业 19 0.08农副食品加工业 306 1.62食品制造业 383 1.94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90 0.67烟草制品业 2 0.02纺织业 11117 39.84纺织服装、服饰业 5576 29.55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875 4.35
2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206 2.39家具制造业 915 3.87造纸和纸制品业 2662 7.01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713 7.27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1562 7.14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123 0.23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914 13.86医药制造业 373 3.18化学纤维制造业 1372 9.32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7409 22.54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349 9.0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81 9.16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62 4.79金属制品业 11081 26.69通用设备制造业 10698 33.41专用
21、设备制造业 10505 30.25汽车制造业 1162 11.55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554 4.12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247 33.93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967 113.45仪器仪表制造业 1567 5.83其他制造业 335 0.66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52 0.51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11 0.18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0 1.12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59 0.31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02 1.04(二)资产总计2013 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31121.52 亿元,比 2008 年末增长 86.0%(详见表 2-3)
22、 。表 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资产总计(亿元)合 计 31121.52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0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407非金属矿采选业 4.59农副食品加工业 286.47食品制造业 160.09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83.09烟草制品业 4.83纺织业 2230.17纺织服装、服饰业 877.84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03.9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46.81家具制造业 140.47造纸和纸制品业 818.94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07.33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60.90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75.47化学原
23、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105.73医药制造业 323.23化学纤维制造业 1211.00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80.88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69.86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271.69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496.22金属制品业 1316.50通用设备制造业 2243.22专用设备制造业 1760.03汽车制造业 1044.64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89.3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2667.86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744.59仪器仪表制造业 457.91其他制造业 26.67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174.01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7.59电力
24、、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737.89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184.72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03.63(三)资产贡献率2013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 8.6%,比 2008 年(11.1%) 下降2.5 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为 7.8%,比 2008 年(6.9%)上升 0.9 个百分点;制造业为8.4%,比 2008 年(11.2%)下降 2.8 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为12.2%,比 2008 年(8.1%)上升 4.1 个百分点(详见表 2-4) 。表 2-4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总资产贡献率(%)合 计 8.6 有色金属矿采
25、选业 8.6 非金属矿采选业 7.2 农副食品加工业 5.9 食品制造业 14.1 8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1.5 烟草制品业 3.4 纺织业 5.3 纺织服装、服饰业 12.8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3.5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7.9 家具制造业 2.4 造纸和纸制品业 5.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7.3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30.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9.7 医药制造业 13.0 化学纤维制造业 3.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8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6.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1 有色金
26、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7 金属制品业 8.1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0 专用设备制造业 9.2 汽车制造业 12.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6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2 仪器仪表制造业 10.6 其他制造业 1.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1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6.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9.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5 (四)企业研发活动2013 年,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 R&D 或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2584 个,比 2008 年增长 116.4%,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 24.
27、0%。2013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 人员折合全时当量 9.84 万人年,比 2008 年增长157.6%。2013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 经费支出 297.38 亿元,比 2008 年增长 136.5%;R&D 经费投入强度为 0.98%,比 2008 年提高 0.35 个百分点(详见表 2-5) 。表 2-5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 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R&D 经费支出(亿元)R&D 经费投入强度(%)合 计 297.38 0.98 采矿业 0.08 3.56 非金属矿采选业 0.08 4.51 9制造业 297.06 1.00 农副
28、食品加工业 0.89 0.26 食品制造业 1.24 0.7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46 0.96 纺织业 10.47 0.72 纺织服装、服饰业 7.08 0.95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50 0.7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30 0.51 家具制造业 0.38 0.39 造纸和纸制品业 4.54 0.95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7 0.6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22 1.54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04 0.03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0.42 1.18 医药制造业 4.15 1.77 化学纤维制造业 13
29、.40 1.07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29 1.06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58 0.81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23.38 0.79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5.04 0.74 金属制品业 9.04 1.12 通用设备制造业 19.47 1.06 专用设备制造业 18.57 1.84 汽车制造业 13.66 1.53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31 0.96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9.10 1.6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79.76 0.82 仪器仪表制造业 5.42 1.56 其他制造业 0.00 0.04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06 0.04
3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24 0.0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07 0.0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17 0.40 2013 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 2.61 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0.96 万件,分别比 2008 年增长 243.4%和 380%;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 36.8%,比 2008年提高 10.5 个百分点。二、建筑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13 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 1.20 万个,从业人员 69.74 万人,分别比2008 年末增长 101.5%和 26.5%。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 99.3%,港、澳
31、、台商投资企业占 0.3%,外商投资企业占 0.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的 0.3%,集体企业占0.4%,私营企业占 88.4%。10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 99.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7%,外商投资企业占 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0.9%,集体企业占 1.1%,私营企业占 70.9%(详见表 2-6) 。表 2-6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 12026 69.74内资企业 11947 69.03国有企业 34 0.6集体企业 51 0.76股
32、份合作企业 29 0.03联营企业 9 0有限责任公司 983 15.25股份有限公司 137 2.84私营企业 10625 49.45其他内资企业 79 0.0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4 0.47外商投资企业 45 0.24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 8.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 19.4%,建筑安装业占 32.6%,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 39.8%。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 51.6%,土木工程建筑业占 17.9%,建筑安装业占 9.2%,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 21.3%(详见表 2-7) 。表 2-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
33、) 从业人员(万人)合 计 12026 69.74房屋建筑业 988 35.99土木工程建筑业 2328 12.51建筑安装业 3918 6.38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4792 14.86(二)资产总计2013 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3136.92 亿元,比 2008 年末增长 160.3%(详见表 2-8) 。表 2-8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资产总计(亿元)合 计 3136.92房屋建筑业 834.97土木工程建筑业 1394建筑安装业 324.93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583.03第三部分 服务业根据苏州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2013 年末,全市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共 14.79 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