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原阳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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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6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原交采 2018GB50号 采 购 人: 河南省黄河岸边乳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HENAN-WEIXIN-ZHAOBIAO-GUANLI-ZIXUN YOUXIAN-GONGSI 二零一八年五月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2 页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1 总则 .11 2招标文件 . 12 3投标文件 . 13 4投标 . 1

2、7 5开标 . 17 6评标 . 18 7合同授予 . 18 8重新招标 . 19 9纪律和监督 . 19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前附表) .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24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以实际签订为准) . 34 第五章 采购项目需求 . 5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52 一 . 投标函 . 55 二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60 三 . 授权委托书 . 61 四 . 投标保证金 . 62 五 .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 63 六 . 投标人近年同类项目成功案例情况 . 64 七 . 投标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 . 6

3、4 八 . 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偏离表 . 65 九 . 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 . 66 十 . 供货、售后方案 . 67 十一 . 人员培训计划及其他优惠承诺 . 68 十二 .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69 十三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 69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3 页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 示范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黄河岸边乳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进行公开招

4、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1.2 项目编号:原交采 2018GB50 号 二、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捡拾打捆机 1 6 取草机 1 2 装载机 1 7 揉丝机 1 3 传送计量粉碎机 1 8 地磅 1 4 全混合日料混合机 1 9 运输车 1 5 撒料车 2 10 拉草车 1 2.2 预算金额: A 包 190.05 万元; B 包: 49 万元; 2.3 货物交货时间、地点、方式:交货

5、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 20 日历天内、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2.4 质量及交货标准:质量要求合格,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质保期限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 。 2.5 包段划分: A 包: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捡拾打捆机 1 5 撒料车 2 2 装载机 1 6 取草机 1 3 传送计量粉碎机 1 7 揉丝机 1 4 全混合日料混合机 1 8 地磅 1 B 包: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4

6、页 1 运输车 1 2 拉草车 1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申请人须是设备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其经营范围有所投产品; 3.7 依据高检会【 2015】 3 号文件(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有行贿犯罪的法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代表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投标

7、人须提供公告时间后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 3.8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申请人应自行查询提供证明材料【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 http:/)点击“

8、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 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 4.3 报名时间:请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法定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 /份,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至 2018 年 5 月 31 日 (法定节

9、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09:00 至 18:00。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5 页 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8 年 6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 投标文件接

10、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 楼)第 二 开标室 6.3 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评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单位及电话 原阳县财政局 0373-7589899 原阳县交管办 0373-7585256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河南省黄河岸边乳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13598635998

11、 地 址: 原阳县朱庄村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女士 闫女士 电 话: 0371-86661033 13937105169 传 真: 0371-8666103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 16 楼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6 页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 采 购 人: 河南省黄河岸边乳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 13598635998 地 址:

12、 原阳县朱庄村 1.1.3 招标 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女士 闫女士 电 话: 0371-86661033 13937105169 传 真: 0371-8666103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与创业路交汇处西南角绿地中心北塔 16 楼 1.1.4 项目名称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 (设备购置) 采购编号 原交采 2018GB50 号 1.1.5 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 财政 +自筹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

13、内容 1.3.2 货物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要求签订合同后 20日历天内、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1.3.3 质量及交货标准 质量要求合格,交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验收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 质保期限满足国家强制性 规定 。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证明符合投标人资格各项要求的 证明材料 ) 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银行资信证明或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提供项目业绩合同) 信誉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14、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自行承诺函并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 ) 纳税和社保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记录证明材料)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7 页 1.9.1 踏勘现场 投 标人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1.10.1 投标答疑会 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执行 1.10.3 采购人书面澄清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 1.11 分 包 不允许再次分包 1.12 偏离 商务条款不允许有负偏离 2.1 构成招

15、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有效时间内发出的一切电函文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执行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6 月 14 日 10 时 30 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密封投标文件。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A包大写:壹万

16、伍仟元整(小写:¥ 15000元);B包大写:捌仟元整(小写:¥ 8000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 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以到帐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收款单位: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供应商用 CA登陆交易平台 -采购业务 -保证金账号获取,此时银行会分配一个保证金账号,投标单位需要向该保证金账户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意:递交投标文件时携带电汇或转

17、账单原件及开户许可 证复印件,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8 页 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 ( 2014、 2015、 2016 年度 )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2014 年 1 月 1 日至今) 3.7.3 签字和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的投标报价一览表、承诺与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招标文件规定其他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必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规定应签名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

18、署姓名。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正本 壹 份 副本 肆 份,电子文档 U 盘 2 份 ,保证正常打开,否则将可能导致废标。 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包装袋内。 U盘电子版 2份分别单独密封。 3、投标文件书脊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时间。 3.7.5 装订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编制目录。(建议双面打印)。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河南省黄河岸边乳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

19、标文件地点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第 二 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第 二 开标室 5.2 开标程序 见后 5.2 项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限采购人在职人员),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 式: 随机从依法设立的专家库中抽取 。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9 页 7

20、.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 3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 3%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 2014 年以来 与采购产品型号类似的销售业绩合同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是指: 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执 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10.2 采购预算价 A 包 190.05 万元 B 包: 49 万元 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本

21、须知第 5.1 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采购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10.4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 候选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

22、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 采购人声明 1.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并应保证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采购人声明招 标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采购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采购人不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 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2016 年原阳县农副资源饲料化利用示范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

23、文件 招标代理: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 10 页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9 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

24、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 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10.11 采购人补充的共他内容 代理服务费 由招标人支付。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条件 设备到货调试安装运行正常支付合同金额的 95%,剩余 5%为质量保

25、证金,质保期满付清。(须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开具符合支付条件的发票后予以支付)。 多家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相同情况下处置方式 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确定报价较低的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已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 按以上条款规定处理 (注:本项目 A 包主要采购产品为全混合日料混合; B 包主要采购产品为运输车)。 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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