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6年4月25日发布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讲解人: 时间: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全文解读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经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1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 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06年4月25日发布的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同时废止。 前言PREFACE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管辖 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四章 执法文书的送达和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五章 结案和立卷归档 目 录 章 节 第六章 附则总则 第 一 章为规范农业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和监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农业农村部门实 际,制定本规定。 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农业行政处罚机关,是指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二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