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16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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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江门市2016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482 号)和 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 2014171 号)的要求, 现将我市 2016 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一、各险种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缴费人数截至2016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41.3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离退休人数)193.5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含长期领取待遇人数)156.01万人;基本医疗保险382.64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5.89万人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56.75万人;失业保险76.87万人,工伤保险84.06万人,生育保险80.67万人。二、各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2015 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4509 元。2016 年社保年度(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上限为 16575 元,缴费下限为 2906 元,单位缴费比例为 13%、个人缴费比例为 8%;2016 全市城镇职工统账结合医疗保险缴费上限为 7224 元,缴费下限为 2408 元,单位缴费比例为 6.5%、个人缴费比例为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筹资标准为 150 元/人 年3660

3、 元 /人年(东部三区一市 2 200 元/人年3710 元/人年),其中,个人 缴费 120 元3600 元、低缴费档次(120 元-360 元)各级财政补助 30 元(东部三区一市80 元)、高缴费档次(480 元-3600 元)各级财政补助 60 元(东部三区一市 110 元);2016 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 570 元/人年,其中,个人缴费 150 元/ 人年、各级财政补助420 元/人年;2016 年社保年度(2016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工伤保险缴费上限为 13527 元,缴费下限为 1375 元,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分为八类,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

4、费率由低到高分别为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 0.2%、0.4%、0.7%、0.9%、1.0%、1.2%、1.3%、1.4%。2016 年失业保险缴费上限为 13527 元,缴费下限为 1375 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缴费比例为 0.2%;2016 年生育保险缴费上限为用人单位按照江门市 2015 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509 元)的 3倍乘以本单位职工人数之积计算,缴费比例为 0.5%。三、各险种基金收入、支出、结余、投资运营和收益情况。2016 年全市七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为 130.82 亿元,总支出 125.79 亿元,当期结余 5.03 亿元,滚存结余 150.67 亿元,

5、结余基金均存放于银行。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67.2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61.73亿元、利息收入1.80亿元、转移收入0.76亿元;基金总支出68.89亿元,其中,待遇支出64.68亿元、转移支出0.84亿元;当 3 期赤字1.60亿元,滚存结余75.62亿元。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0.70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56亿元、财政补助收入8.86亿元、利息收入0.28亿元;基金总支出7.74亿元,当期结余2.96亿元,滚存结余15.27亿元。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1.1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30.17亿元、财政补贴收入0.08亿元、利息收入0.84亿元;基金

6、总支出30.80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1.66亿元;当期结余0.31亿元,滚存结余25.44亿元。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16.56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5.02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1.03亿元、利息收入0.34元;基金总支出14.29亿元,含大病保险保费支出0.79亿元;当期结余2.27亿元,滚存结余9.07亿元。5.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48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29亿元,利息收入0.15亿元;基金总支出1.31亿元;当期结余0.17亿元,滚存结余4.82亿元。6.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63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02亿元,利息收入0.60亿元;基金总支出1.41亿

7、元;当期结余1.22亿元,滚存结余17.21亿元。7.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5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亿元,利息收入0.05亿元;基金总支出1.35亿元,当期赤字0.3亿元,滚存结余3.24亿元。四、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4 (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情况截至 2016 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为 28.29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1.54 万人,抚养比为3.00:1;2016 年 1 月 1 日起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 127.06 元,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 1948.09 元;全年平均养老金 1914.37

8、元/人月,平均替代率为 42.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长期待遇条件的人员共53.49 万人,比上年末增加 3.63 万人;2016 年 1 月起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从 100 元/月增加到 110 元/月(蓬江区、江海区和鹤山市从 100 元增加到 135 元,新会区从 120 元/月增加到 135元/月),全年平均基本养老金 121.06 元/人 月。(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2016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515.18万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125.97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6.33元;特病门诊44.16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509.00元;住院7

9、.4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0895.22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81.10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6.24元,特病门诊109.2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305.26元,住院10.42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11863.0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14.65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54.67元;特病门诊87.21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246.16元;住院35.00万人次、次均医疗费用7484.11元。 5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待遇21.00万人次,赔付17068.79万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3.07万人次,赔付9947.22万元。(三)享受工伤保

10、险待遇情况2016 年,全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715 人,享受伤残待遇5160 人(其中,1-4 级伤 残 149 人,5-6 级伤残 15 人,7-10 级 1155人,未达到伤残等级人数 3841 人),因工死亡 70 人,供养亲属485 人。平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97 万元/人、伤残津贴 5549.16元/人次、生活护理费 2335.82 元/ 人次、供养亲属抚恤金 956.02元/人次、一次性工亡 补助金标准为 62.39 万元/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待遇 41 人次,费用 168 万元。(四)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情况2016 年,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达 1.72 万人

11、,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1080 元/月;领 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6294 人,人均 1940.06元;失业保险基金为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7.64 万人次,人均缴纳医疗保险费 204.68 元/月。(五)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2016 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1.3 万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 30.18 万人次,次均支出 377.85 元(其中,住院生育医疗费待遇 2.47 人次,次均支出 3434.19 元;门诊生育医疗费27.71 万人次,次均支出 105.41 元);生育津贴 1.12 万人次,次均支出 6209.39 元。 6 五、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

12、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2016 年,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是1.50%,城 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利率 1.5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账户记账利率 10.81%。六、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截至 2016 年末,全市纳入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共257233 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 90.93%,比上年增加1.04%。2016 年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2016 年开展异地联网待遇资格认证业务 4160 笔,比上年减少 858 笔,下降 17.10%。其他具体公开项目见附件 1。七、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3、和办理衔接手续情况2016 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 12916 人次,转移金额 15225.78 万元,其中办理转入 6842 人次,转入金额 0.76 亿元,转出 6074 人次,转出金额 8422.15 万元。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 3270 人次,其中 办理转入 1973 人次,转出1297 人次。办理医疗保险转移接续 8086 人次,转移金额 132.16万元,其中办理转入 4762 人次,转入金额 132.16 万元,转出3324 人次。2016 年,全市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23 人次,转移金额 9.04 万元。办理军人基本养老 7 保

14、险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2011 人次,转移金额 2142.46 万元。8、清理企业欠费情况2016 年全年共清理社会保险欠费 3904.06 万元,比上年增加 891.99 万元,增长 29.61%。9、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查处及整改情况2016 年,全市人社部门查处的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问题2 例,其中经司法机关判决的社会保险基金案件 0 例,及时整改追回基金 1.66 万元。查处违法违规 0 人。十、签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及相关情况截至 2016 年末,全市签订医疗保险

15、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达 215 家(其中家庭医生诊所 8 家),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金额 30.80 亿元。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 1206 家。全市签订生育保险服务协议的定点医疗机构 33 家,生育保险基金统筹支付金额 7016 万元。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 2。十一、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情况截至 2016 年末,全市签订工伤保险服务定点协议医疗机构 8 115 家,其中康复机构 2 家。其他公开项目见附件 3。十二、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应用情况,与参保人员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情况截至 2016 年末,全市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发卡数为

16、418 万张,常住人口发卡率为 92.5%。社会保障卡在人社业务项目计划应用个数为 102 项,实际应用个数为 98 项,应用率为 96.1%。2016 年,全市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服务 74.81 万人次,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服务人次 9370 人,结算金额 17508.99 万元。12333 电话咨询服务 5.249 万人次,3512333 社保电话咨询服务2.2 万人次;建立微信平台 2 个,通过“ 五邑人社” 微信号发布社保类信息 945 条,通过“ 江门社保” 微信号 发布信息 169 条。开通网上服务社保业务 58 项。其他公开项目详见附件 4、附件 5。十三、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标准

17、贯彻情况截至 2016 年末,贯彻实施国家社会保险服务总则、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施设备要求、 社会保险视觉识别系统,建设标准服务大厅 10 个,占全部服务大厅 100%。十四、经办机构及基层服务平台设置情况截至 2016 年末,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8 个,其中市级 1个,县(区)级 7 个。现有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总人数 430 人。2016年,全市建立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乡镇 62 个, 9 占全部乡镇的 100%;全市建立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的街道 12 个,占全部街道的 100%。全市基层农村社会保障金融合作服务点935 个,基本覆盖我市偏远农村地区。附件:1.2016 年度江门市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网点名址2.2016 年度江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3. 2016 年度江门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4. 2016 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5. 2016 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场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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