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徐进静本章体系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第一节 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 我国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 国际公约 国际商事惯例 我国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 民法通则 2004年对外贸易法 1999年合同法国际公约 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1988年1月1日起对成员国生效 国际商事惯例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 用范围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违约的救济方法及免责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 1、主体范围 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 售合同并且这些国家都是缔约国。 虽然当事人营业地所在国不是缔约国,但根据 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加入公约时,我国对进行了保留2、公约调整的合同关系 公约只适用于合同的订立和买卖双方的权利 、义务 公约不涉及: 合同的效力,或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