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建筑业企业基本信用考核单位名称: 总 分:考核类型 序号 考核标准 分值 有效期 考核上限(次) 起始日期得分1 承接经合同备案的工程项目数 12 个及以上 8 24 12 承接经合同备案的工程项目数 11 个 7 24 13 承接经合同备案的工程项目数 10 个 6 24 14 承接经合同备案的工程项目数 8-9 个 5 24 15 承接经合同备案的工程项目数 6-7 个 4 24 16 承接经合同备案的工程项目数 4-5 个 3 24 17 承接经合同备案的工程项目数 2-3 个 2 24 1承接工程得分8 承接经合同备案的工程项目数 1 个 1 24 19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含国优工
2、程、科技奖、 鲁班奖),每一次得 3 分, 满分为 3 分。有效期36 个月。3 36 110获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彰的(含专业类奖项)以及在我省获得江苏省人民政府表彰的(含“ 扬子杯 ”优质 工程奖)的,每一次得 2 分,满分为 4 分。有效期 24 个月。2 24 211获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彰的(含专业类奖项)以及获得省辖市人民政府表彰的,每一次得 1.5 分,满分为 3 分。有效期 12 个月。1.5 12 2工程质量表彰及其他各类通报表扬和奖励得分12获得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所在地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含专业类奖项)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表彰的,每一次得 1 分, 满分为 2 分。有效 12个月。1 12 2合 计业务员签字受理人签字1.同 一 企 业 、同 一 工 程 项 目 、同 一 性 质 的 不 同 级 别 荣 誉 ,按 最 高 级 别 得 分 ,不 作 累 计 得分 。2.所需资料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将已 审核通过的 2014 年 3 月 1 日以来符合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要求的工程业绩自行核验,打印盖章,装订成册,并按照计分标准自行计算得分,复印件按照以上要求 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司 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