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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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江苏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和中央、省、部的一系列新要求,坚持“ 保护资 源、节约 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 的工作总要求,结合新常态下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按照“保护为先、优化为本、调控为要”的原则,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基本稳定,严控建设用地总量,保持规划的一贯性、传承性和科学性。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指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持规划的时代性和现势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区域生态安全。通过土地利

2、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为我省“稳 增长、促改革、 调结构、重生 态、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和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 ”行动 的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原则(一)保护优先、统筹兼顾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坚持数量、质量保护并重。严格保护生态红线区域。统筹近期与远期,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重点解决目标期内问题。2(二)节约集约、优化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稳步推进建设用地减量化,提升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城乡建设、重大基础设施的合理用地空间。(三)多方协同、充分衔接加

3、强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协调。省、市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应整体考虑,上下联动,县、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同步开展,紧密衔接。广泛征求专家、公众意见,强化集体决策。 (四)因地制宜、差别管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指向,合理分解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确需降低耕地保有量的地区,适度提高基本农田保护比例。严格控制苏南地区建设用地总量,合理控制苏中、苏北地区建设用地总量。三、工作任务(一)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成果省、市两级在已经形成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的基础上,完善评估成果,将评估期限更新为2006-2013年,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

4、措施。一是以二次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3年的土地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完善规划中期评估成果。二是深入分析耕地减少过多、建设用地增加过快等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三是分析国家、3省近年出台的促进区域发展、加强生态建设等战略、政策措施对土地规划实施的影响,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四是以土地资源承载力分析为重点,做好省、市两级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形成研究成果。综合分析区域土地及相关资源环境禀赋,对区域土地综合承载力进行评价和测算,分析土地承载的短板与限制性要素,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方向,预测土地综合承载力发展态势,为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

5、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支撑。各县(市、区)应按照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开展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已开展评估的县(市、区)应做好成果的更新完善,目前尚未开展评估的县(市、区)应抓紧开展。同时,梳理规划批准实施以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情况、行政区划调整情况,重点摸清规划修改后县乡两级规划的各项规划基数和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二)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以2013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和规划实施评估成果为基础,从严控制和逐级分解下达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的要求,综合考虑各

6、地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能力、耕地易地补充等情况,合理调整各地耕地保护任务。根据调整后的耕地保有量,合理调整各地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原则上不降低现行规划确4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比例,对于耕地保有量目标调减的地区,适当提高基本农田保护比例。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上不做大的调整。加大存量盘活、流量挖潜,逐步推进建设用地的“减量化 ”,重点推进苏南等土地开发强度高的地区建设用地总量“减量化” 。(三)优化土地利用规划布局按照统筹安排、总体稳定的要求,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依据二次调查成果、耕地质

7、量等别评定成果和调整后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对现有基本农田布局做适当调整,将城市(镇)周边、交通沿线优质耕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以做好规划调整完善为前提,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结合规划调整完善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开展零散基本农田归并整合,优化基本农田布局,提高基本农田的集中连片程度。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要体现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战略要求,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优先保障有关国家战略在我省的实施,支持重点城镇发展用地。国务院审批

8、城市中心城区原则上不增加建设用地规模,以布局优化为主。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的集中迁并5和整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流量空间。试点开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地区,应按照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和要求,整合具有相同主导功能的不同行政区域的规划空间,优化功能片区内的建设用地布局。城市开发边界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等相关规划充分协调,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列入国家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试点的城市,其划定工作应与规划调整完善同步进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可同步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

9、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划入禁止建设区,严格用地管控。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探索“多规合一” ,以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为“底 盘” ,研究有利于各 类规划空 间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和协作机制,为完善土地用途和空间管制制度打好基础。(四)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市、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的要求,在 规划调整完善的同 时做好数据库更新工作,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土地规划数据库的现势性。省厅负责对规划数据库更

10、新成果进行审查,并按照国家要求整合汇交。6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省厅成立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由李侃桢厅长任组长,祖耀升副厅长任副组长,郑友明、林颢、刘燕、倪红升、宋玉波、王国臣、王黎明、陶源、孙卫东、朱凤武、刘斌、王传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对规划调整完善的方案、调整成果等进行审定,研究解决调整完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规划处。邀请有关专家成立技术咨询组。明确厅各成员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分工。厅规划处负责规划调整完善的组织协调和总体推进;厅耕保处负责提供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相关资料、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厅地籍处负

11、责提供二次调查成果、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等基础数据;厅利用处负责提供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等资料;厅调控处负责提供全省国土资源经济形势、资源开发利用形势分析等资料;厅地环处负责提供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评价等相关资料;厅财务处负责落实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经费保障;省土地勘测规划院负责技术支撑工作,包括编制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成果预检、规划数据库内容核查等;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负责提供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年度更新成果、土地后备资源调查分析等资料;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负责数据库汇交质量检查并协助上报国土资源部、数据库归集整合入库并纳入“一张图” 管理。7各地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下,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明确责任分工

12、和任务、确保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二)加强衔接,合力推进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根据二次调查成果、国家确定我省的规划指标和政策措施,省厅拟定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并逐级抓好落实,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市级规划调整完善应与省同步推进,紧密衔接,实行联动,9个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经省政府审定后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其他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报省政府审批。县、乡级规划调整完善要根据上位规划的要求同步开展,形成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在规划调整完善期间,需要对规划进行评估修改的地区,应将评估修改与调整完善工作相结合,形成

13、调整完善方案,一并逐级上报省政府审批。各地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及时协商和解决矛盾问题。要坚持开门做规划,认真听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做到依法规划、民主规划、科学规划。(三)把握时间进度按照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应于2015年年底前完成。具体分阶段进度安排如下:81、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3月底前)省、市、县分别成立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省厅编制全省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召开全省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动员部署会。各市县做好规划调整完善相关准备工作。2、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完善

14、阶段(2015年3月-6月)省、市、县三级做好规划调整完善的资料收集、指标论证等前期工作,开展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更新完善。省、市两级同步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研究,形成研究成果。3、指标调整分解落实阶段(2015年4月-6月)根据国家分解下达给江苏的规划指标,制定全省规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采取“自上而下,上下 对接” 的方式将指标分解下达各地。4、全面推进阶段(2015年4月-10月)开展市、县、乡级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培训;全面有序开展省、市、县、乡级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形成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开展规划数据库更新。同步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5、审查报批阶段(2015年11月-12月)省厅对市、县、乡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审查、论证,并按规定上报审批、备案。6、数据库更新备案阶段(2016年上半年)完成全省各级规划数据库成果更新、备案。(四)落实相关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经费应纳入部门预算,保障调整完善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强化技术保障,综合运用9遥感监测、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手段,提高规划调整完善的工作效率和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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