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考核评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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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江苏省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考核评分细则考核项目考核分值 总体要求 考核细目细目分值 备注1、建立并实施时事政治学习制度, 场所主要负责人定期主持学习,场所管理人员参加。 2年底工作计划中有学习安排的得 0.5 分,学习有记录的得 0.5 分。每年学习 4 次以上的得 1 分。2、设立橱窗、板报等各类宣传服务窗口进行爱国爱教和公益宣传。 2橱窗、板报内容定期更新,一年不少于 4 次,每出一期得 0.5 分。3、挖掘和保护宗教文化资源, 积极弘扬本宗教优良文化传统。 4开展文物保护、非遗申报等工作的得 1 分。编辑出版本宗教、本场所报刊、书籍等内部出版物的得 2 分。长期坚持弘扬本宗教优秀文化,成效

2、显著的得 4 分。爱国爱教10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弘扬宗教优良传统,努力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4、不发生损害信教群众、普通群众利益的行 为。 2 发生 1 次不得分。2考核项目考核分值 总体要求 考核细目细目分值 备注5、依法依规开展宗教事务,自 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依法管理。教职人员、管理组织成员不组织、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教育引导本场所信徒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2教职人员、管理组织成员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一次扣 2 分。6、定期组织教职人员、场所管理人员、信徒骨干学习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积极开展宗教法规学习月活动。 2每年开展普法

3、学习 4 次以上的得 1 分。宗教法规学习月活动取得显著成效的得1 分。7、不接受、散布境外宗教势力干预我宗教事务的指令,不擅自邀请境外宗教教职人员到场所主持宗教活动或讲经讲道,不擅自组织人员与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的访问交流,不印刷、销售非法宗教书刊。2 符合要求得 2 分。8、境外人员在场所从事宗教活动按规定申报。接受境外捐赠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办理。 2 符合要求得 2 分。知法守法10组织、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学习、遵守宪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自觉抵御和反对邪教。9、开展抵御宗教渗透和反邪教宣传教育,主 动抵

4、御渗透、制止邪教侵蚀,发现苗头及时报告宗教工作部门。 2 符合要求得 2 分。3考核项目考核分值 总体要求 考核细目细目分值 备注10、民主管理组织班子团结,管理成 员之间、教职人 员之间、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之间相互尊重、关系和谐,无不良反映。2 符合要求得 2 分。11、对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并妥善处置,教职人员和场所管理组织成员不参与、 组织非正常上访。2不处理信访事件或处理不当不得分。教职人员和场所管理组织成员参与、组织非正常上访不得分。12、宗教之间、教派之间、宗教活 动场所之间相互尊重,无互相攻击的言行。与周边单位、群众友好相 处、关系和谐。 1 符合要求得 1 分。

5、13、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2 年排查次数低于 2 次的不得分。团结稳定10民主管理组织成员团结,宗教教职人员之间关系和睦,宗教教职人员与信教群众之间关系和谐,宗教活动场所与社会有关方面关系融洽。14、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无重要情况漏报、迟报 、瞒报现象,每季度上报当地宗教工作部门信息不少于 3 条。 3无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扣1 分,每季度上报当地民宗局信息少于 3 条的扣 1 分,重要情况漏报、迟报、瞒报的扣 2 分。4考核项目考核分值 总体要求 考核细目细目分值 备注15、宗教活动健康有序。 2宗教活动中发生事故或有未经认定备案人员主持宗教活动的不得分。16、大型宗教活

6、动、非通常宗教活动有完备的活动方案和突发情况应急处理预案,并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 组织教职人员出访、接待境外宗教人员来访严格执行外事管理规定。3有方案得 0.5 分,有预案得1 分。严格执行外事管理规定的得 1 分。未经同意擅自活动的扣 2 分。17、讲经讲道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本宗教教义教规,并有文字记录存档。 1 符合要求得 1 分。18、教职人员注重提高宗教常识和讲经讲道水平,定期主持宗教活动,积极参加各类讲经讲道比赛和本宗教学术活动,为信众提供良好的宗教服务。3 符合要求得 3 分。活动有序10宗教活动场所文明健康,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本宗教的教义教规,努力为信教群众提供良好的宗教

7、服务。19、不擅自邀请外地教职人员担任教职或主持宗教活动,教职人员不擅自到外地担任教职或主持宗教活动。 1 符合要求得 1 分20、制定并执行教风建设相关制度,坚持开展教风建设。 1 符合要求得 1 分。21、厉行节约、崇尚简朴,反对铺张浪费,抵制奢靡之风。 2 符合要求得 2 分。22、场所主要负责人无违反教风的行为。教 职人员服从管理,遵守规章制度。 2 符合要求得 2 分。教风端正8宗教教职人员模范遵守教义教规,品德良好、仪态端庄,潜心修持、持守职份。 23、教职人员恪守教义教规,品德良好,注重学修,举止文明,社会评价好。注重培养本宗教人才,有人才培养计划。 3 符合要求得 3 分。管

8、18 管理组织健全, 24、管理组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成 员分工明确,责任落 2 符合要求得 2 分。5考核项目考核分值 总体要求 考核细目细目分值 备注实。管理组织作风民主,日常运作顺畅,作用发挥正常。25、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日常工作记录。 1 符合要求得 1 分。26、场所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率达到 100%,已 备案教 职人员参加社保率达到 100%。按期完成主要教职备案。 2未完成备案或参保的不得分。按期完成主要教职备案的得 1 分。27、人事安排、接收或留用外来人员和职工聘用经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常住或暂住人员登记册,非 户籍所在地人员按规定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外聘人员的聘用

9、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2 符合要求得 2 分。28、严格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 严格的收入管理机制和民主理财机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未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扣 2 分。29、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小组和符合规定要求的会计人员。有符合会计法要求的会计帐簿,有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和规范完整的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管理有专人负责,固定资产逐件编号登记造册,定期核查更新。2 符合要求得 2 分。30、按期向主管部门上报财务报表,按 时向信教群众公布财务状况。 2 符合要求得 2 分。31、房屋、土地产权明晰。改建、新建建筑物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1 符合要求得 1 分。32、文物保护良好,

10、不发生缺损、丢失问题。 1 符合要求得 1 分。理规范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方式民主,管理机制有效,管理措施到位,特别是财务管理规范。33、档案管理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完成建档并达到六有要求的得 1 分,达到 2 星的得1.5 分,达到 3 星的得 2 分,达到 4 星的得 2.5 分,达到5 星的得 3 分。6考核项目考核分值 总体要求 考核细目细目分值 备注34、积极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治安防范措施到位,明确专人负责安保工作,不发生盗抢、斗殴、较大财物失窃等治安案件。4 符合要求得 4 分。35、安装监控设备并保持正常运转。 2 已安装的得 1 分,运转正常得 2 分。36、严格执

11、行江苏省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要求配齐消防设施。 4 符合要求得 4 分。37、场所内无危房无违章建筑。建筑施工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2 符合要求得 2 分。38、有较强的环保意识,积极创建生态场所。 3符合要求得 3 分。佛道教场所未实行文明敬香的扣 0.5分,未规范放生活动的扣0.5 分。39、场所规划布局合理,环境整洁。建筑物完好整 洁 无破损,绿化好,无枯枝败叶病虫害,水电线路设置规范,无乱接乱挂。卫生间无积水无污渍无异味。4 符合要求得 4 分。安全整洁22建筑设施安全,安保措施到位;院落整洁卫生,与周围环境协调。40、场所食堂餐饮从业人员符合卫生防疫方面的有关规定,未发生食

12、品安全事故。 3符合要求得 3 分。发生产次食品安全事故的不得分。7考核项目考核分值 总体要求 考核细目细目分值 备注41、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参加当地文明、 卫生等各 类创建活动。 2参与的得 1 分,取得显著成效的得 2 分。42、场所各类服务工作程序规范、形象良好。 2有接待和服务工作规范的得 1 分,执行规范好得 1 分。43、积极响应政府部门或宗教团体的号召参与专项慈善公益活动。 4参与的得 1 分,取得显著成效的得 3 分,发挥示范效应的得 4 分。服务社会12社会责任意识强,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社会、服务人群。44、坚持开展有特色的公益慈善项 目。 4连续开展 2 年的得 1 分,连续开展 3 年以上的得 3 分,成效显著、社会反响好的得 4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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