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鹤壁市 2017 年第二季度县(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得分 备注1、基础工作(8 分) 1、工作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情况,5 分。1、查资料,政府主要负责人或有关负责人本季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少于 1 次的,扣 0.5 分。2、查资料,政府常务会议本季度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少于 1 次的,扣 0.5 分;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政府副职本季度研究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少于 1 次的,扣 0.5 分。3、查资料,随机抽查一个部门,未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扣 0.5 分,单位主要领导及其他副职领导未组织召开会议对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的,扣 0.5 分。
2、4、查资料,安委会未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季度工作的,扣 0.5 分,未下发文件贯彻落实 2017 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扣 0.5 分。5、查资料,未对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扣0.5 分,政府主要负责人或有关负责人未带队检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扣 0.5 分。6、查资料,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 4 月 27 日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对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的,扣 0.5 分。7、按照鹤发201420 号文件,没有专职安监机构的,扣 1分。8、查资料,未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扣 0.5 分;未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扣
3、0.5 分。 2 2、安委会日常工作情况,3 分。1、未按要求参加各类全市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活动,缺一次扣 1 分;未按要求上报贯彻落实情况的,缺一次扣 1 分。2、未按要求及时向市安委会、安委办报送工作材料的,缺一次扣 1 分,迟报一次扣 0.5 分。3、未按时上报事故直报系统月报表等有关统计资料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报错一次,扣 0.5 分。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情况,25 分。1、查资料,未召开会议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的,扣 1 分;没有总体活动方案的,扣 1 分;未组织专家对企业进行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扣 1 分;未对开展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的,扣 1分;未确定试点企业的,扣
4、 1 分。2、抽查一家试点企业,没有制定自查自改实施方案的,扣 1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扣 1 分;未建立风险源档案,做到一源一档的,扣 1 分;未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公示制度的,扣 1 分;存在重大隐患未在企业厂区门口挂牌公示公告的,扣1 分;厂区内设置安全生产建议箱少于 3 个的,扣 1 分;组织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少于 1 次的,扣 1 分;未每月进行 1 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的,每少一次扣 1 分;组织全员安全生产考试少于 1 次的,扣 1 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未达到 100%的,扣 1 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5、,每少一次扣 1 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未以内部程序文件的形式下发至每一名员工的,扣 1 分;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的,扣 1 分。3、随机抽查一家企业,未开展活动的,扣 1 分。2、重点工作(52 分)2、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及双预防开展情况,20分1、查资料,未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的,扣 1 分;没有具体实施方案的,扣 1 分;未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整体评估的,扣 1 分;未对开展活动进行广泛宣传的,扣 1 分;未确 3 定双预防示范企业的,扣 1 分;未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扣 1 分;未建立完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扣 1 分;未建立
6、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扣 1 分。2、抽查一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没有制定自查自改实施方案的,扣 1 分;未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和全体员工全面参与安全风险辨识的,扣 1 分;未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的,扣 1 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台账的,扣 1 分;未认真落实“一书一签”的,扣 1 分;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扣 1 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装置未装备安全仪表系统的,扣 1分;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生产责任公示牌”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公示牌” “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公示牌” “安全生产承诺公示牌”四张公示牌的,每少一张扣 1 分。3、开展“安全 2 号”行动情况,4 分。1、查
7、资料,未制定 2 号行动实施方案的,扣 1 分;未按时上报实施方案的,扣 1 分;未按时上报工作总结的,扣 1 分。随机抽查 1 个乡镇(办事处),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1 分;抽查 1 个部门,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1 分。2、随机抽查一家企业,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 1 分;未制定隐患排查整改方案的,扣 1 分;未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的,扣 1 分;隐患排查整改台账不规范的,扣 0.5 分;没有季度培训计划的,扣 1 分;培训没有培训台账的,扣 1 分。4、打非治违情况,3 分。1、查资料,未制定开展“反三违”和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扣 1 分;未按时报送工作情况的,扣 1 分;打非治违工
8、作成效不明显的,扣 1 分。2、未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的,扣 1 分;对非法违法行为整治不到位的,扣 1 分。3、抽查一家企业,未对“三违”现象进行自查自纠的,扣 1 4 分。三、安全生产主要控制指标情况(40 分)1、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在季度控制指标内。2、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不出现瞒报、谎报、漏报和迟报现象。3、本级政府应当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组织调查。规定期限内事故结案率 100%,事故责任追究到位率 100%。1、以市政府安委办记录数据为依据评分。瞒报、谎报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取消年终评定先进单位资格;漏报、迟报事故的扣10 分。2、每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扣 10 分。3、查看事故调查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应当由县区政府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未组织调查的扣 5 分。事故未按期结案的扣5 分,事故责任追究未落实的每项扣 5 分。4、行政执法统计、事故报告和统计不及时、不准确的扣 3 分。5、发生较大及其以上事故的,扣 40 分,取消年终评定先进单位资格,一票否决。注:每大项扣分至基础分扣完为止。 5 鹤壁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 年 7 月 1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