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 年电子化第二版修订)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二 一六年 十一 月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 年电子化第二版修订)编制组名单编制领导小组成员: 周松青 丁贵桥 赵康林 刘顶芳 钟 鸣 周显发周明望编制人员:朱 莉 郑国瑞 王运栋 董 侃审核人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田文涛 庄心善 江作保 吴新群 杜 文 杜 杰 肖 晗 胡怀忠 倪燕翎 徐晓光 黄 敏1使用说明一、湖北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6 年电子化第二版)(以下简称省土地整治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2、法实施条例,结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资格审查管理办法、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和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等招标工作实际编制而成,适用于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选择工程施工单位的土地整治建设项目。二、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招标文件
3、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应全文引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投标人须知正文”中未尽事宜,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如果填写内容与正文对应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为准。五、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为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正文”应全文引用。“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除初步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外,均参2照湖北省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招投标评标标准规定进行确定。招标人在使用时不应擅自改变。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
4、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没有明列的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专用合同条款系对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相抵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的有关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七、第五章“工程量清单”是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 号)的体例和构架编制的,供招标人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使用,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5、”、“图纸(招标图纸)”相衔接。八、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提供,但应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衔接。九、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供参考,招标人可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但应注意与“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相衔接。“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投标人的其它内容。如果必须采3用,则应有“参照或相当于技术标准”字样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有关竣工验收(验收)以及质量评定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相关条款不一致时,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采用的有关条款为准。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供招标人参考使用。十一、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省级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市(州)、县(市)电子交易平台可参照使用。十二、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 2016 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省土地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27)88878167I(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招 标 文
7、 件招标编号: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年 月 日II目 录第 一 卷 .1第 1 章 招标公告 .21. 招标条件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7. 联系方式 .3第 1 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 .51. 招标条件 .5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53. 投标人资格要求 .54. 招标文件的获取 .65. 投标文件的递交 .66. 联系方式 .6第 2 章 投标人须知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1. 总则 .131.1 项目概况 .13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
8、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5 费用承担 .141.6 保密 .141.7 语言文字 .141.8 计量单位 .141.9 踏勘现场 .141.10 投标预备会 .151.11 分包 .151.12 偏离 .152. 招标文件 .15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5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6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6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163. 投标文件 .17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73.2 投标报价 .173.3 投标有效期 .17III3.4 投标保证金 .173.5 资格审查资料 .183.6 备选投标方案 .183
9、.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84. 投标 .1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9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5. 开标 .2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5.2 开标程序 .205.3 电子开标特殊情况的处置 .215.4 开标异议 .226. 评标 .226.1 评标委员会 .226.2 评标原则 .226.3 评标 .226.4 评标结果公示 .226.5 履约能力的审查(如有) .237. 合同授予 .237.1 定标方式 .237.2 中标通知 .237.3 履约保证金 .237.4 签订合同 .238. 重新招标、不再招标和终止招标 .248
10、.1 重新招标 .248.2 不再招标 .248.3 终止招标 .249. 纪律和监督 .24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4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5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6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69.5 投诉 .26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610.1 类似项目 .2610.2 最高投标限价 .2610.3 标段确定 .2710.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2710.5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27附表: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8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30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31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3
11、2IV附件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 .33附件五:开标记录表 .34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 .35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函 .36附件八:中标通知书 .37附件九:中标结果通知书 .38附表十:异议函 .39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 .40第 3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1评标办法前附表 .411. 评标方法 .452. 评审标准 .452.1 初步评审标准 .45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453. 评标程序 .453.1 初步评审 .453.2 详细评审 .46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73.4 评标结果 .473.5 评标的有关规定 .47第 3 章 评标办法(经
12、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9评标办法前附表 .491. 评标方法 .522. 评审标准 .522.1 初步评审标准 .522.2 详细评审标准 .523. 评标程序 .523.1 初步评审 .523.2 详细评审 .53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33.4 评标结果 .533.5 评标的有关规定 .54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5第 1 节 通用合同条款 .551. 一般约定 .551.1 词语定义 .551.2 语言文字 .571.3 法律 .57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571.5 合同协议书 .57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571.7 联络 .58V1.8 转让 .58
13、1.9 严禁贿赂 .581.10 化石、文物 .581.11 专利技术 .59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592. 发包人义务 .592.1 遵守法律 .592.2 发出开工通知 .592.3 提供施工场地 .59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592.5 组织设计交底 .602.6 支付合同价款 .602.7 组织合同段工程验收 .602.8 其它义务 .603. 监理人 .60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 .603.2 总监理工程师 .603.3 监理人员 .603.4 监理人的指示 .613.5 商定或确定 .614. 承包人 .61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614.2 履约保证金
14、 .624.3 分包 .624.4 联合体 .624.5 承包人项目经理 .63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63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63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63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 .64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 .644.11 不利物质条件 .645. 材料和工程设备 .645.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4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45.3 材料和工程设备专用于合同工程 .655.4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5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56.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5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66.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666.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 .667. 交通运输 .66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