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江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南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二九年四月- -2目 录第一部分 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和办理程序一、服务基层就业项目的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一)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二) “三支一扶”计划(三)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四)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二、高校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一) “士官招录”(二) “大学生应征入伍”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一)优惠政策(二)办理程序(三)咨询途径四、离校后暂未就业毕业生的扶持政策五、 “双困”高校毕业生的帮扶政策第二部分 毕业生就业常识一、普通高校毕业生概念二、
2、报到证的功能与办理三、户口办理四、档案办理五、党员组织关系办理六、学历认证查询七、 就业推荐表的填写八、 就业协议书的相关事项九、就业安全注意事项十、职业技能培训与资格证书认证十一、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十二、公务员招考十三、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考十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十五、升学:专升本、考研十六、出国留学相关事项附录:附录一、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 号)附录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093 号)附录三、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赣府厅发200914 号)附录
3、四、其他就业相关文件及查询方法- -3第一部分 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和办理程序一、服务基层就业项目的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一)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简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是国家选拔培养农村干部开辟的新途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渠道,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等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及服务工作主要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在村工作期限为 2 年。确定选聘对象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高校毕业生签订聘任合同。2009 年全省拟安排不少
4、于 560 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鼓励措施:1、在村任职期间,按照略高于全省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津贴的平均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其所在乡镇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在村任职期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工作、生活补贴和保险费用标准为每人每年 1.8 万元,一次性安置费按每人 2000 元发放。2、聘期工作表现良好、期满考核合格的,5 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3、从 2010 年起至 2014 年,每年从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的职位中拿出 30%-50,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
5、选聘高校毕业生。在县、乡公务员岗位表现突出的,可以调入市以上机关工作。4、从 2010 年起,省、市组织选调生统一招考,原则上定向招录在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5、在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自愿留在农村基层工作的,由县(市、区)人事部门、编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统一安置到乡镇基层事业单位。6、被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任职工作时间(包括参加“三支一扶” 、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间)可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职考生(含已实行人事、择业代理或在劳动部门办理了用工手续的)可连续计算工龄。7、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
6、、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进入市场就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 3 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或贴息等有关政策。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不享受以上 2-7 项待遇和保障政策,不再继续聘任,另行自谋职业。办理程序:1、网上免费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报名。选聘对象为 30 岁以下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和毕业 1 至 2 年的本科生、研究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优秀团干部、优秀学
7、生干部也可选聘。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参加选聘的,免试直接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2)学习成绩良好,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3)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4)身体健康。2、笔试。全省统一组织笔试,各设区市人事部门负责所辖区考务工作,考点在设区市所在地设置。笔试时间:见当年公告。笔试科目为大学生村干部基础知识 。内容侧重于时事政治、党的基本知识、有关农村政策及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5 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入闱人员中
8、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闱。笔试合格人数不足面试人数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对选聘名额进行适当调剂。3、面试。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会同人事部门根据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笔试成绩排序进入面试。笔试与面试成绩按 5:5 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证明) 、 江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资格复审表 、党员证明信,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提供荣誉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审核的报名推荐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事档案,已有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并加盖单位公章。
9、4、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审核后,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5、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由各设区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确定拟选聘人员名单,并在省市两级人事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6、岗前培训与签订聘用合同。各设区市委组织部负责对选聘到本设区市所辖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执行机构: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途径:(二)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简介:“三支一扶”计划是中共中央组织部、
10、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专门计划,从 2006 年起连续 5 年,每年招募 2 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时间一般为 2 到 3 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工作期满后自主择业,择业期间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 ,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依据。2009 年全省拟安排不少于 2600 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师范、医疗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经济
11、类的高校毕业生为重点。鼓励措施:1、 “三支一扶”大学生两年服务期间的生活、交通补贴,每人每月 800 元,第二年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 200 元。生活、交通补贴从“三支一扶”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起计发至服务期满止。2、两年服务期间,县“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为“三支一扶”大学生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承担。3、选拔招募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体检、培训、派遣全部实行免费。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享受的优惠政策,原则上按赣办发200510 号文件执行。主要有:(1)愿意留在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市、区)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
12、。- -5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有关部门应协助推荐就业。(2)从 2009 年起,根据乡镇公务员招考职能情况,在每年的公务员考录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定向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原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乡镇公务员成绩加分的政策不再执行。(3)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 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4)五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上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为其保留学籍。(5) “三
13、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期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服务期间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资格;在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服务期未满离开“三支一扶”服务岗位的,不享受“三支一扶”相关优惠政策。5、国家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并为他们继续留在基层工作创造条件。规定原服务单位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接收他们;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6、逐年提高县乡机关考录公务员定向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办理程序:“三支一扶”计划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包括招募
14、和对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两方面内容。1、参加招募的程序为:(1)了解招募计划。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计划下达给设区市,设区市下达到县(市、区) ,县(市、区)按“支教、支农、支医、扶贫”分类落实计划经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招募岗位与计划于 2009 年 4 月底统一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募对象为 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特困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 2005 年、2006 年高校毕业生凭相关证明,也可以招募。(2)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直接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 )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按网上提
15、示信息填写2009 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登记表 。招募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 11.5 的比例,低于 11.5 比例的,可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调剂计划。(3)资格审查。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在网上报名期间,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根据规定的招募岗位条件及要求,组织专人在网上即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进入考核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及毕业高校或本人档案存放单位审核的报名推荐材料。支教的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招募对象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16、4)考试。全省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 分卷) ,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侧重法律知识运用) 、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各设区市。考试成绩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区市人事部门等单位的网站公布。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可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公布。入闱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起入闱。(5)体检与考核。体检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
17、体检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制定的标准进行,统一时间和医院,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考核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也可由县(市、区) “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 -6对因不符合要求出现的计划缺额,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确定递补办法。(6)确定人选。考核、体检后,填写2009 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登记表 。经设区市、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审批后确定人选。(7)培训与上岗。县(市、区) “三支一扶”办公室或设区市“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后,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办理报到证 ,派遣“三支一扶”
18、大学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对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招募资格。2、管理服务的相关程序:大学毕业生工作期间的管理服务按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办法 (赣人发200810 号)执行。具体为:(1)日常管理。县级“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的发放,交纳保险费用,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其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起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培训机会。对于没有执业资格的支医大学生,服务的第一年安
19、排到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或配有能够指导大学生开展医疗活动的高年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见习,见习期满,由县(市、区)卫生局安排参加执业资格考试。第二年由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安排到服务岗位。具有执业资格的历届毕业生,则不需见习,直接安排到服务岗位。(2)户籍、档案与党团关系管理。服务期间, “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落放在服务地,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 “三支一扶”办公室保存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在服务期间按当地农村党员、团员的标准交纳党费、团费。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20、。(3)考核管理。县“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服务单位负责平时考核。其中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的大学生考核工作由县(市、区)团委会同乡镇党委进行。考核主要内容是“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材料存入本人档案,并将考核结果报省、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核,颁发由人事部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 ,作为享受相关就业政策的依据。“三支一扶”大学生应按规定完成服务工作,服务期间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须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执行机构
21、: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途径:http:/(三)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简介: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和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师资力量薄弱、结构失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编办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决定组织实施“特岗计划” 。这项计划是创新农村学校教师补充机制,吸引高学历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就业的实际行动。招聘工作由省级教育、人事、财政、编办等部门共同负责
22、,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 (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7鼓励措施:1、特设岗位教师享受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 (中办发200518 号)和人事部等部门 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16 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2、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 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 3 年基层教学实践。3、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
23、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4、鼓励特设岗位教师在 3 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事业。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办理程序:招聘的主要程序有: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集中培训、资格认定、签订合同、上岗任教。招聘可采取组织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会、设岗所在地有关部门到高校招聘等多种方式进行。招聘对象和条件是: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
24、学实践经验,年龄在 30 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执行机构:省教育厅咨询途径:http:/(四)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简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实施。从 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基层检察院、基层人民法院、基层司法援助、农村文化建
25、设、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从 2009 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由1-2 年调整为 1-3 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 1 年或 3 年。签约 1 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 3 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2009 年全省拟安排不少于 400 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鼓励措施:2009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 。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
26、条件。2、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 -8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3、服务期间,相关部门可安排志愿者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学校、青年中心及其它服务单位的管理职务。4、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的证明。5、志愿者服务期满 1 年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报考中央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27、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 5 分。志愿者服务所在地和原籍所在地招考公务员,应将符合条件的志愿者纳入招考范围。志愿者服务期未满 1 年的,可以社会在职人员身份报考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6、志愿者服务期满 1 年考核合格的,3 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7、原服务单位和服务地国有企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参加支教服务的志愿者,并符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相关要求的
28、可报名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8、志愿者服务期满 1 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其服务时间视同养老、工伤、医疗、事业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9、对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且服务期间确有还贷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10、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11、服务期为 1 年、服务期满考核
29、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 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办理程序:1、网上报名与审核。5 月中旬,报名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在信息系统报名成功后,高校项目办与院系团委负责报名信息审核,并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报名程序为:(1)网上报名与填写信息。4 月 15 日至 5 月 10 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 )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本人对报名登记表
30、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 (3)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表,必须由辅导员或所在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 5 月 10 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进行审核。 (4)确认。交表后,请与高校项目办保持联系,确认自己是否通过审核,进一步了解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的详细情况。 (注:如在填写报名信息的过程中,无法检索到自己的毕业高校,请向所在省项目办咨询。 )同时,报名学生中跨省回原籍的需主动与服务省项目办联系,进行信息登记。服务省项目办在信息系统中可以查看本省生源的报名信息,在登记确认过程中进行远程面试工作,并
31、以书面形式记录面试人员信息和面试意见。省级项目办初步确定入选人员后,需通过电话或发调查函等其他方式向其所在高校项目办调查核实具体情况,以供参考。2、笔试与面试。5 月 11 日起,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 -9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包括心理测验在内的面试。面试结果要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有条件的招募省可在高校选拔的基础上,进一步通过组织集中笔试、面试等进行选拔。3、分配名额和录取对接。5 月下旬,服务省
32、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和面试结果,确定在本省和外省招募人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录取,合理进行岗位对接。选拔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志愿者回原籍、语言沟通能力等因素,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进行岗位对接。选拔时优先考虑以下因素:(1)具有志愿精神;(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 70%之内;(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4)获得毕业证书;(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和经济、法律类专业者优先;(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高校毕业生和在读
33、研究生优先。4、体检与公示。6 月上旬,招募省和高校项目办通过查看信息系统中的对接名单,通知志愿者在毕业高校所在省(区、市)参加统一体检。体检结束后,由招募省在信息系统里填写体检结果。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指标由服务省在本省补招。6 月中旬,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 3 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招募省项目办。招募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志愿者所在的招募省项目办负责向志愿者寄发确认通知书 。从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中选拔的,直接进入公示程序。5
34、、集中培训和上岗。志愿者在 6 月下旬收到确认通知书后,于 7 月 26、27 日携带好确认通知书 、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省报到,参加集中培训。志愿者到达服务地上岗后,于 8 月 15 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相关信息,便于统一管理、发放补助。执行机构:团省委咨询途径:http:/二、高校学生入伍的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一) “士官招录”项目简介:为提高我军士官队伍素质,加强军队质量建设,2009 年部队拟在我省高校中录用 493 名“士官生” 。凡参加过高考、有学籍的普通高等学校男性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 24 周岁,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要,均可报名;江西户籍的往届毕业生以及获得
35、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也可招收。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术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针对高学历青年入伍,部分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了适当调整。在视力要求上,在保持特殊岗位人员的视力标准不变的基础上,对陆勤岗位高中以上学历青年的视力标准进行了适当放宽,规定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4.5。鼓励措施:1、从高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是大(中)专毕业的,入伍后为
36、一期士官,月收入约1800 元;是本科毕业的,入伍后为二期士官,月收入约 2400 元。2、服役满三期退役可转业。所招士官服役满第三期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可一次性领取转业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费用共 5 万余元。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 -10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接收。3、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收。4、由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接
37、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办理程序:1、5 月中旬之前,组织报名,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报名,往届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2、6 月底之前,进行体检、政审和专业审定;3、7 月底之前,整理档案,审批定兵,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 8 月 1 日;4、8 月 2 日至 10 日,组织输送和交接。执行机构:省征兵办 各高校武装部咨询途径:http:/ “大学生应征入伍”项目简介:从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新兵,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举措。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国家征兵的重点转向各级各类院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
38、入伍服义务兵役。各高校应将征兵工作纳入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整体规划中,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增进高校毕业生对部队招收义务兵相关政策的了解,鼓励高校毕业生为国防建设做贡献。2009 年部队拟在我省高校中招收 3500 名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鼓励措施:1、大一新生入伍保留原就读学校学籍。在学业安排上,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专业课程。2008 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大学
39、生入伍剩余学杂费可退回。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 ;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2、荣立二等功可保送研究生。2008 年入学的学生入伍后,原就读学校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如果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进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3、本科毕业生当兵两年后表现优异者可直接提干。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优先安排。对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