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建筑大学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团队(2017 年追加)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BIECC-ZB5843第一册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8 年 10 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4一 说 明 .4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42 资金来源 .53 投标范围和投标费用 .5二 招标文件 .54. 招标文件构成 .55.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66. 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7. 投标语言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8. 投标文件构成 .79.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810. 投标报价 .911. 投标保证
2、金 .1012. 投标有效期 .1113.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1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4.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5. 投标截止期 .1316. 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与撤回 .13五 开标及评标 .1417. 开标 .1418. 组建评标委员会 .1419.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520.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521.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722 废标 .2123.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1六 确定中标 .2124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125 确定中标人 .2226 中标通知书 .2227. 签订合同 .2228 履约保证金 .2329. 质
3、疑 .2330 其它 .24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 .261 定义 .262 技术规范 .263 知识产权 .274 包装要求 .275 装运标志 .276 交货方式 .287 装运通知 .288 付款条件 .2839 技术资料 .2910 质量保证 .2911 检验和验收 .3012 索赔 .3013 延迟交货 .3114 违约赔偿 .3115 不可抗力 .3216 税费 .32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3218 违约解除合同 .3219 破产终止合同 .3320 转让和分包 .3321 合同修改 .3322 通知 .3423 计量单位 .3424 适用法律 .3425 履约保证金 .3426
4、合同生效和其它 .34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35政府采购合同 .35第四章 附件 投标文件格式 .38附件 1 投标书(格式) .39附件 2 投标一览表 .41附件 3 投标分项报价表 .42附件 4 货物说明一览表 .43附件 5 技术规格偏离表 .44附件 6 商务条款偏离表 .45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46附件 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57附件 9 制造厂商的授权书 (格式) .58附件 10 业绩证明文件 .59附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0附件 12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66第五章 投
5、标 邀 请 .68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70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71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734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包括集中采购机构和依法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人:北京建筑大学;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2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
6、关的规章。1.2.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2.4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2.6 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者代理投标。1.2.8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对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51.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10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具有投标资格。1.3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人资格将被取消。1.4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4.1 提供虚假的资料;1.4.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5 政府采购当事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2 资金来源2.1 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
8、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财政性资金) 。3 投标范围和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一个或多个包号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包号的内容拆开进行投标(即不能只对一个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二 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构成4.1 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6招标文件共八章,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合同一般条款第三章 合同格式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第五章 投标邀请书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
9、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第八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4.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货物安装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5.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10、予以答复,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6. 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原公告7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招标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
11、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 投标语言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7.1 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文(如有外文材料,均需翻译成中文)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 投标文件构成8.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附件 1投标书(格式)附件 2投标一览表(格式)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附件 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附件 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8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件 7资格证明文件7-1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7-2 纳税证明7-3 投
12、标人的资格声明(格式)7-4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7-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7-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7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7-8 投标人信用记录7-9 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件 9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格式)附件 10业绩证明文件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 12招标文件要求的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如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9. 证明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9.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
13、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9.2.1 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等。99.2.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9.2.3 对照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各项条款,说明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偏差和例外【关于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的所有投标偏差和例外均写入“技术规格偏离表”
14、 (附件 5) ,关于其它内容的投标偏差和例外均写入“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 6) 】 。9.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投标人选用的标准、牌号或分类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10. 投标报价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报价,即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人民币价,并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检测和税金等的全部费用。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报价应报进口免税价。进口免税价须
15、包含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的,除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外的全部费用(例如进口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并包含安装、调试、培训和检测等的全部费用。进口代理公司由北京建筑大学指定。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 3)上标明所报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0.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10.3.1 投标货物包括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 ,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1010.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10.4 为
16、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 10.3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10.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0.6 每个投标人所投每个包号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该包投标将被视为无效。11. 投标保证金11.1 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预算的 1.5%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和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详见 14.3 条要求)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的;(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7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28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京津地区:转账支票、电汇(或网银) 、银行汇票其他地区:电汇(或网银) 、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的接收单位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信息见第五章。注:如采用电汇或网银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备注“ZB5843 投标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