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表一、评价报告基本情况报告编号 LCAK(现)2014第 132 号 评价类别 现状项目名称 毕节市金鑫砂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 告书 风险类别 严重评价单位 贵州良诚安康职业病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人 班红梅建设单位 毕节市金鑫砂厂 建设单位联系 人 刘祥洪 项目地理位置 毕节市七星关区林口镇备案/审核/验收部门七星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场调查人员 班红梅、陆水波调查时间 2014 年 7 月 20 日 建设单位陪同 人 刘祥洪采样、检测人员 黄朝、王成建采样、检测时间 2014 年 7 月 20 日至 2014 年 7 月 22 日建设单位陪同人 刘
2、祥洪评审专家 徐翔 李红 李远忠 评审时间 2014 年 8 月 23 日二、项目简介毕节市金鑫砂厂位于毕节市七星关区林口镇林前村,建立了一条生产规模为 5 万吨/年的五眼砂、七眼砂生产线。企业生产岗位劳动定员 7 人。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高温及太阳热辐射、电焊弧光、工频电场;生产性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锰及其化合物、电焊烟尘。此次现状评价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是化学有害因素: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噪声。检测结果:噪声破碎和装载机驾驶室检测岗位结果不合格,粉尘破碎机检测岗位不合格。表3-1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表3-2 工作场所
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标岗位检测项目 超标岗位/工种总粉尘 破碎岗位噪声 破碎岗位、装载机驾驶室四、评价结论与建议1、结论:表4-1 毕节市金鑫砂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1.总体布局 符合 /2.设备布局 基本符合密闭性能不够好,不能完全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见报告第4部分,第13-15页3.职业病危害因素 不符合破碎岗位粉尘浓度不合格,见报告第6部分,破碎岗位和 装载机驾驶岗位噪声强度超过85分贝,见报告第6部分,第25页4.职业病防护措施 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能力不足,详见报告第7部分,第27-28页5.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2012-2013年工人的体检
4、资料遗失,见报告第8部分,第29页岗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 岗位 职业病危害因素噪声(主要) 高温及热辐射高温及热辐射 粉尘(主要)装载机驾驶室粉尘(主要)钻孔岗位噪声(主要)噪声(主要) 高温及热辐射高温及热辐射 噪声破碎岗粉尘(主要)爆破岗位粉尘一氧化碳噪声(主要)氮氧化物电焊弧光高温及热辐射机修岗位电焊烟尘噪声高温及热辐射挖掘机驾驶位粉尘(主要) 电工工频电场6.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基本符合 无噪声个人防护用品,见报告第9部分,第30-31页7.辅助用室 符合 /8.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 /9.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符合 /10.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11.职业卫生培训 基本符合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5、参加了相关知识培训,但对企业员工的培训还需加强,见报告第11部分,第34-38页12.应急救援 基本符合未组织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见报告第11部分,第34-38页1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 /14.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与健康监护情况分析不符合员工岗前、离岗职业健康监护、健康体检档案还需进一步完善,见报告第8部分,第29页2、建议1 企业应加强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的维护与记录,尽量避免因意外事故引起的破损、泄漏,导致职业危害不受控制,从而对设备、操作人员或周边岗位人员造成伤害。2 企业应重点加强职业病危害(粉尘及噪声)关键控制岗位和关键控制点的防护设施和措施。3 企
6、业还应加强对防护设施的管理工作,严格督促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出现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更换、维修。4 企业应加大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意识,让作业人员了解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发生的职业病,掌握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急救援措施,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进行监督管理。5 企业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 188-2007)的要求,做好员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发现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患者应妥善安置。体检机构应出具体检汇总报告及相
7、应的职业健康体检资质证明。6 建议建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监测和评价制度,建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将检测结果告知作业人员。7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外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在委托前企业应对被委托企业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方可委托。企业应增加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着重用于员工职业性健康体检;设备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安全培训教育;应急救援措施等。8 企业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T 225-2010)的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企业应对超标岗位(装载机驾驶室和破碎机操作位)进行重点监
8、督和管理,加强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督促工人必须配戴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尘口罩和防噪耳塞;缩短工人的工作时间,减少工人只要接触时间。9 企业应在破碎机操作岗位设置相应的遮阳篷,避免工人在高温季节发生中暑;建议企业夏季高温时节做好防暑措施,为工人提供足量饮用水及应急中暑药物。夏季高温作业时,企业应要求工人戴防护眼镜,穿长袖上衣、长裤子、戴防护手套等不使皮肤外露。缩短劳动持续时间,增加工间休息次数,供给降暑饮料,如绿茶、绿豆汤等,并在休息室设置电风扇或空调降温。 。尽管本次检测噪声未超标,但接近限值,建议给工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噪用品。10 企业应在砂机和筛分机配置喷雾式的水龙头,有效的降低粉尘浓度。
9、11 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只针对目前生产状况,公司今后如果改变生产而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改变,应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及结论(一)评价单位资质有效;(二)报告书评价程序、评价方法、编制格式等符合现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和贵州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规范(试行) 要求 ;(三)报告书评价内容全面,引用标准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准确,评价结论客观、建议基本可行。(四)评价单位须根据下列意见对评价报告书修改完善:1、修改完善评价依据;2、完善职业病危害识别,增加辅助设施相关内容;3、总平面布置应结合玫瑰风向图进行描述,增加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内容;4、完善个体防护用品的调查内容,报告生产厂家、证书编码、型号及是否具有“LA”标识;5、修改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相关内容;6、参照各位专家提出的具体意见对报告书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