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学院各学科研究生学位申请发表论文标准2017 级开始执行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硕士 博士建筑历史与理论(方向)建筑设计及其理论(方向)建筑技术科学(方向)1 篇核心及以上文章建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方向) /三选一(均为学术期刊论文) ,其中“”除建筑技术科学(方向)外适用: 2 篇 SCI/SSCI; 1 篇 SCI, 1 篇 EI 或 1 篇一级; 2 篇核心及 1 篇一级或国际学术期刊论文(使用外文撰写)岩土工程1 篇一级学报或 1 篇 EI收录刊源论文。增刊需EI 收录。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水资源与水环境工程
2、水工结构与港口工程土木工程河流与滨海工程1 篇核心及以上文章(相关学科的核心期刊)四选一(均为学术期刊论文) ,其中“”仅普博生适用: 2 篇 SCI; 1 篇 SCI, 1 篇指定期刊论文(不计增刊) (具体详见说明) ; 1 篇 SCI, 2 篇 EI; 1 篇 SCI, 1 篇 EI,1 篇核心(专业学位)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城市规划1 篇核心及以上文章或发明专利或省部级鉴定成果(前 5 名)说明:1. 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教育重要期刊目录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大研院(2008)25 号)原 A 类、B 类期刊均用核心期刊替代。2. 经学校工学部批准,建筑和城
3、规学科研究生发表论文增加部分期刊等同于核心期刊。工学部硕士研究生扩充期刊目录详见工学部发200912 号文件。3. 土木工程指定期刊:土木工程学报,岩土工程学报,建筑结构学报,中国公路学报,水利学报。4. 建筑学学科核心期刊包括:CSCD/CSSCI/XKPG 期刊/ 增补期刊。XKPG 期刊是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发“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学科评估指定期刊。5. 发明专利及被三大检索的国际会议均等同于核心,至多抵一篇。6. 研究生毕业发表文章含已发表或录用,文章内容需与其学位论文内容相关。7. 特殊情况经导师申请并提供与出口标准相当的成果,经学院学科委员会讨论同意,可调整论文出口标准,但不得低于学校制定的出口标准。8. 学校制定的博士出口标准参见 2009 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规定中第三条和第四条,硕士出口标准参见以上规定第八条和第四条。9. 本规定从 2017 级新生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