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兰州市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及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助推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甘肃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关于培育壮大特色农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结合甘肃省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全覆盖三年行动工作方案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基本情况农民合作社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要载体,是连接农户、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主体。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市农民合作社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不仅数量快速增长,而且质量也明显提升,在推进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2、和带动农民脱贫致富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止 2017 年底,兰州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达到 5075 家,其中,种植业 2697 家,畜牧业1755 家,渔业 7 家,林业 260 家,服务业 184 家,其他类172 家。成员出资总额达到 107.7 亿元,成员总数达到 6.9万人,带动非成员农户 16.7 万户,认定市级以上示范社 227家,其中国家级 31 家、省级 97 家。全市 256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共成立合作社 1547 家,其中有 24 个贫困村只有一家合作社。尽管近年来兰州市合作社发展相对较快,但合作社普遍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产业链条短、盈利水平低,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效果不
3、够明显。全市 5075 家合作社年报率为70%-80%,约有 20%合作社因没有在工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的贫困村虽然登记注册了合作社,但没有产业支撑、没有能人带动,没有运转起来,没有开展实质性业务,存在不少的“空壳社” 、 “挂牌社”和“家庭社” ;有的贫困村虽然建起了合作社,但没有覆盖到每个产业上,带动贫困户的能力不足,与合作社发展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二、目标任务及发展原则(一)目标任务总的目标任务是:2018 年上半年实现合作社全覆盖,后两年重点开展规范化建设,实现提质增效。2018 年上半年,在已实现 256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合作社全覆盖的基础上,只有一个合作社覆盖
4、的 24(不含新区)个贫困村要围绕种养殖及特色产业建立至少 2 个以上农民合作社。对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进行全面排摸梳理,列出名录,建立健全合作社的各项管理制度,促进其规范运行。2018 年下半年开始到 2019 年,对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特别是对没有开展实质性业务的“空壳社” 、 “挂牌社” 、 “家庭社”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逐步进行整改,使合作社制度健全、管理民主、产权归属清晰、财务社务管理公开透明、机构有效运转,使贫困村合作社产业发展覆盖所有的贫困户,服务能力和带动能力明显增强。2020 年,所有贫困村合作社规范运行、高效运转,民主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带动农户的能力显著提升,农户利益得
5、到保障,切实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稳步实现脱贫目标。(2)发展原则坚持合作社建设和产业培育相结合。积极培育贫困村主导产业,以产业为基础组建合作社,促进贫困村产业规模化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坚持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全体成员共同受益。坚持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循序渐进,根据不同产业、不同类型采取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典型示范。加强示范社创建工作,树立一批运行规范的合作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坚持市场引导与政府监督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基础
6、上,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政府的扶持和指导,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治理、信用自治、有效运行。三、政策措施(一)资金扶持1.扶持标准。按照省级安排,对贫困村每个合作社按照50 万元的标准给予扶持。扶持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的合作社发展资金,及县级整合的相关涉农资金。2.扶持方式。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采取定额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和担保补贴等方式给予扶持。3.建设内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产业基地和办公场所建设、设备购置,产品储藏加工,产品包装、品牌认定,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冷链物流设备等。对合作社投资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所有社员,社员账户规范并能按合作社法要求进行盈余分配。(二)积极开
7、展各级示范社创建工作。按照各级示范社创建标准,鼓励引导贫困村合作社积极参与示范社创建,进一步规范贫困村合作社运行机制,按照数量服从质量的要求,进行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把合作社带动农户数,特别是带动贫困户能力纳入示范社创建的一项重要指标,计划到 2018 年底全市新创建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 50 家以上,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和带动农户尤其是贫困户作用。(三)依托特色主导产业,带动贫困村合作社发展。鼓励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围绕兰州高原夏菜、玫瑰、百合、马铃薯、中药材、草食畜牧业、猪渔禽、休闲农业等八大特色优势产业,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组建特色产业合作社,同时鼓励合作社自愿联合成立联合社,依托“企
8、业+贫困村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根据贫困村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精选与本地资源相配套、具有市场前景和开发潜力特色主导产业,确保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让贫困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四)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依托各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机制,优化土地规模经营结构,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特别是贫困村特色产业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率。为合作社发展订单农业,引导农民按照生产需求进行生产,带动普通农户连片种植、规模饲养提供土地资源。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
9、领导。各区县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贫困村合作社发展工作,市农委负责协调、强化指导。区县政府及农牧部门要主动推进、承担主体责任、制定方案、抓好落实。贫困区、县政府都要制定出台贫困村合作社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县、区方案由市农委审定后报省农牧厅备案。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合作社发展考核指标体系,严格工作责任,完善考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财政要加大对贫困县特别是贫困村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资金投入增长机制,不断加大投资总量;对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专项资金要全部用于合作社发展,同时,对整合的相关涉农资金优先用于合作社。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应农民合作社的
10、信贷产品支持合作社发展;各有关担保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优先纳入贷款担保服务范围。国土部门对合作社用于产品加工储藏等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按农用地对待,并拿出具体实施办法。(三)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要高度重视合作社人才培养工作,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加强贫困村农民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合作社辅导员及其合作社带头人的培训工作,区县财政部门也要安排培训经费,加大培训力度,努力培养一支懂市场、会管理、有责任心的合作社带头人。建立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农民合作社聘用职业经理人,不断提升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四)创新合作社发展模式。各区县积极借鉴贵州六盘水“三变”改革经验,大力推广
11、“庄浪模式” ,按照“国有农业开发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运行方式,组织能人大户领办合作社,引导贫困户以土地、劳务、资金、技术等入股合作社,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组建不同产业的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组织生产经营,收益保底分红。同时,采取“合作社+企业+基地+贫困户” 、 “合作社+园区+贫困户”等多种模式,指导贫困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积极对接(将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对接情况报农牧厅备案) 。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合作社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农民合作社跨区域、跨行业带动农户发展,提高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五)加强指导服务。各区县农业、农经部门要充分发挥辅导员的指导服务作用,要深入贫困村合作社内部,指导合作社修订完善章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成员账户,完善社员股金花名册,建立和完善合作社内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制度,确保合作社规范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