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指挥中心规章制度【篇一: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内部管理制度】 馆陶县交警大队 指挥中心接警员内部管理制度 为加强大队指挥中心接警员的管理,确保指挥中心工作正常开展,按照大队领导的指示,大队指挥中心(值班室)工作人员日常工作管理由牟学柱副大队长、李长征同志负责;根据大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值班管理 1、指挥中心(值班室)实行24小时3班倒全天候值班,每班1名接警员。早班为上午8时至14时,中班为14时至20时,晚班为20时至8时。(目前因指挥中心尚未开始正常运作,具体值班安排为:24小时4班倒,上通宵班后休息1天;每天有2人在监控中心正常上班,周末上正常班的可休息。) 2、准时上下班(包括开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有事需要提前请假,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进行交接班。 3、当班值班员必须遵守值班备勤工作制度,上班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擅离岗位,短时间离开岗位的要按规定相互告知、请假;值班时不得睡觉,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使用电话聊天、上网聊天、玩游戏等。 4、交班的值班员要把下班需要继续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