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填写样版)(红色字为必填个人信息项)缴存人姓名 张三 公积金账号 婚否 是否身份证号码 44xxxxxxxxxxxxxx08 是否代办 是否 配偶是否缴存公积金 是否单位名称 xxxxxx 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手机号码 137600xxxx5已关联账户 关联账户账号 6222xxxxxxxxxxxxxx 账户发行银行 建设银行提取原因(按提取原因填)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非贷款建造自住住房贷款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出境定居非本省户籍调动到外省租房 结束期: 年 月非本市户口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失业死亡其他是否更换提取住房 否 是 新住房地址 是否组合贷
2、款 是 否 贷后是否变更业务(变更利率、变更还款方式等) 是 否同意将提取的资金转入缴存人提供的储蓄存折(或储蓄卡)银行账户,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通过相关部门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正确,如有虚假或错误,缴存人应无条件返还所提取的资金至原账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1、关联账户须缴存人本人办理,如银行账户发生变化、丢失、销户、账户冻结等情况,缴存人须及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否则造成损失责任由缴存人负责;2、缴存人须提供以下银行肇庆分行及其分支机构发行的本人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进行账户关联(外地银行账户不能关联):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肇庆各农信社(农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信银行、南粤银行 浦东发展银行本人已阅读并知悉以上条款 签名确认:张三 201X 年 X 月 X 日中心网站 http:/ 热线电话:0758-12329 2017 年 5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