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工伤和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对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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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省本级工伤、生育保险经办业务流程一、工伤(康复)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含工伤医疗费、康复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和交通食宿费)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24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领取职工工伤(康复)医疗待遇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工伤医疗待遇情况表 ;2.工伤(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3.工伤职工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如

2、工伤医疗费已由单位提前垫付,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4.医疗机构出具的明确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诊断证明、(职业病)复发的疾病证明;5.工伤医疗费用原始收据;6.转外就医提供交通食宿费发票;27.门诊处方(如住院则不需提供) ;8.出院小结(如门诊则无此项) ;9.费用清单;10.涉及第三人责任,需提供相关责任认定和赔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医疗费,对工伤医疗费超出部分予以补足;11.如转诊转院,需提供经省社保中心审批的省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12.如异地安置人员,首次报销时需提供经省社保中心审批的省本级工伤职工异地安置就医申请表 。如果提供的材料不

3、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单位所需材料,未办理工伤认定登记的工伤医疗待遇材料退回原单位;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打印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医疗费用零星报销受理单交申请人确认签字后,回执一份,即时完成。(二)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负责将工伤(康复)医疗费用明细逐条录入系统。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核。(三)审核业务二处初审人员审核工伤(康复)医疗待遇材料,将工伤(康复)医疗费用明细与省本级工伤保险“三大目录”和工伤保险康复目录相匹配,打印省本级工伤医疗待遇审核表送分管处长签字核定。编制工伤康复医疗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经分管处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处支付待遇。限 7个工

4、作日内完成,负责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处根据已审核的工伤康复医疗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将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指定银行帐户;限 10个工作日内转3账,并向业务二处反馈基金拨付情况。流程图:省本级工伤医疗(康复)费给付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直属业务处受理材料直属业务处将费用录机 打印受理单返给单位业务二处审核(初审,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结算单复印件回执单位原始资料归档 结算单提交基金处4二、伤残待遇的申报与审核(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

5、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24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领取职工伤残待遇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伤残待遇情况表 ;2. 职 工 丧 失 劳 动 能 力 (护 理 、 因 病 )程 度 鉴 定 审 批 表 原 件 ;3.工伤职工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4.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之前已由单位提前垫付给工伤职工,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银行帐号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二)

6、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相关伤残鉴定信息逐条录入,5打印省本级伤残待遇审核表 。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核。(三)审核业务二处初审人员审核省本级伤残待遇审核表和申报材料,送分管处长签字核定;编制伤残津贴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经分管处长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处支付待遇。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负责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处根据已审核的伤残津贴费用报销支付计划表,将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指定银行帐户;限 10个工作日内转账,并向业务二处反馈基金拨付情况。流程图:6省本级伤残待遇给付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直属业务处受理材料直属业务处将费用录机 打

7、印受理单返给单位业务二处审核(初审,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结算单复印件回执单位原始资料归档 结算单提交基金处7三、工亡待遇的申报与审核(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丧葬补助金)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办理时限:24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职责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的领取职工工亡待遇所需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情况表 ;2.死亡证

8、明;3.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4.第一继承人委托书;5.工亡职工家属身份证和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如已由单位垫付,现需转入单位账户,则提供单位名称、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并加盖单位公章。86.在岗平工资调整前申报工亡待遇,还先填写工亡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如果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所需材料。(二)录入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负责相关工亡信息逐条录入系统,打印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审核表 。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移交后台业务二处审核。(三)审核业务二处工作人员审核省本级一次性工亡、丧葬补助金审核表送分管处长签字核定;编制工亡待遇报销支付计划表,经分管处长

9、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交基金管理处支付待遇。限 7个工作日内完成,负责材料移交档案室归档。(四)待遇支付基金管理处根据已审核的工亡待遇报销支付计划表,将费用拨付至参保人员指定银行帐户;限 10个工作日内转账,并向业务二处反馈基金拨付情况。流程图:9省本级工亡待遇给付流程图用人单位提交材料直属业务处受理材料直属业务处将费用录机 打印受理单返给单位业务二处审核(初审,复审)分管领导审批签字 结算单复印件回执单位原始资料归档 结算单提交基金处10四、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申报与审核主要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 工伤保险条例 (国务院令第 586号)3、 江西省实施办法 (省政府令第 204号)4、 关于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号)5、 江西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办法 (赣社保中心函201379 号)6、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8号)办理时限:19 个工作日办理流程:(一)受理直属业务处前台工作人员预审参保单位经办人申报的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以下材料:1.填写省本级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情况表 ;2.被 供 养 人 身 份 证 、 户 口 簿 和 银 行 存 折 ( 或 银 行 卡 ) 复 印 件 ;3.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4.完全丧失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5.街道(社区)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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