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研室管理办法为加强教研室建设和管理,规范教学教研行为,发挥教研室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办法。一、教研室设置1. 教研室的设置要有利于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开展。教研室设置一般以学科或专业为基础。2. 教研室一般由4位以上的教师组成,设教研室主任1名。3. 原则上每个教研室组成成员至少应有一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并确保教研室成员在年龄、职称、学历等方面合理搭配。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的教师都应归属相应的教研室。4. 教研室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由系部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审查后报分管校领导处批准后执行、备案。二、教研室职责1.组织开展课程与教材建设。包括新课程达标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网络课程建设等。2.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教学管理职责。进行日常教学管理,包括教学任务管理,教材征订管理,出卷、阅卷、试卷分析与成绩评卷管理,授课计划管理,教师日常教学工作检查等。3.组织开展教研室教研活动。4.参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5.教学资料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