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网上申报业务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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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北京市网上申报业务流程开通北京市网上申报业务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理网上申报和网上查询业务,同时保留现场办理业务的方式。北京市社保中心网上申报网址:http:/ 北京市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咨询电话:96102 数字证书咨询服务热线:59796320数字证书办理网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44 号裕宝商贸中心 8 号楼 2 层(北京国信博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位数字证书的办理(第一步)办理单位政务数字证书需提供:(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表附后)(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批准成立证照的原件,复印件1份。(3)社保登记证原件

2、、复印件1 份。(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1 份。(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 份。注:所有复印件均需符合A4 纸标准;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单位政务数字证书费用:(1)初装:单位数字证书存储介质 80 元(CA 证书),数字证书服务费:200 元,合计280 元(包含第一年使用费); (2)使用费:自第二年起每年更新服务费为 190 元/年(京发改【2009】1017 号文)。(3)如单位已有在使用期内的单位数字证书存储介质(CA 证书),在自愿基础上签署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并开通市中心网上申报后,可免费使用。 (表格附后)北京市网上申

3、报业务权限的开通(第二步)开通北京市网上申报权限需提供:(1)参保单位必须仔细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同意后盖单位公章。(附后)(2)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附后)(3)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4) 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5)已经开通的数字证书(获得详见第一步) 备注:以上复印件须符合 A4 纸标准,加盖公章。办理时间:每月 5 22 日办理地点:社保中心 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一层 100 室)北京市网上申报业务的操作(第三步)3北京市网上申报业务范围:参保人员的增加 参保人员的减少单位信息变更 个人信息变更 申报信息状态查

4、询 查询功能 北京市网上申报业务使用时间: 每月522 日的 6:00 至 22:00 一、参保人员的增加(一)职工新参统 1.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的“ 个人信息登记”页面录入职工新参统信息后,需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增加原因。2. 参保单位当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职工新参统业务,申报完成的第二个工作日后可查询该职工是否导入成功,是否符合新参统条件。3. 参保单位提交的职工新参保业务,医疗及四险均显示导入成功后,从“业务报表查询 ”中打印出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并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中勾选出新参保人员后打印(表格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携带相关材料

5、(材料与经办大厅要求一致)到社保中心网上申报业务岗(一层100室)办理职工新参保手续。(无需预约)特别提示: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统条件的人员,如当月未到东城社保中心网上申报业务岗提交新参统表格及相关材料的,则当月新参统职工未增加。(二)职工普通增加1.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增加信息,4并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转入原因。 2. 在网上申报系统中采用“普通增员” 方式操作人员转入的,反馈人员转入成功后,将转入成功的人员信息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加盖公章,单位留存备查。3. 办理医疗增加业务的,参保单位还需携带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到东城社

6、保中心领取医疗贴页。特别提示:办理职工新参统业务,采用“个人信息登记”方式进行申报。办理参保人员转入业务,采用 “普通增员” 方式进行申报。二、参保人员的减少1. 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的“ 普通减员”页面录入职工减少信息,并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减少原因 。 2. 网上申报系统反馈人员转出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东城社保中心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手续,但需将转出成功的人员信息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并加盖公章,单位留存备查。特别提示: 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业务审核成功后,无需到东城社保中心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转出审核。办理其它减少业务的,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

7、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相关材料(材料与经办大厅要求一致)到社保中心网上申报业务岗打印相关表格。三、单位信息变更1.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5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2. 网上申报系统反馈单位信息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东城社保中心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变更手续,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变更仍需到社保中心现场办理。(需要

8、预约)四、个人信息变更1. 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参保人联系电话、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2. 网上申报系统反馈个人信息变更成功后,参保单位无需再到东城社保中心网上申报业务岗办理变更手续,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信息变更仍需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现场办理。(需要预约)五、申报信息状态查询在“查询管理 ”中的“申报信息状态查询”页面,可以查询网上申报业务的详细信息、办理状态及反馈结果。 1. 点击业务流水号可以查看申报业务的详细信息。 2.

9、 业务办理状态包括“未提交” 、“已提交”、 “已提交待处理”、“已处理” 。3. 点击“反馈 ”可以查看反馈结果。六、查询功能61. 申报信息状态查询(可查询往期提交业务); 2. 单位缴费月报表(最早时间为2004 年11 月); 3. 员工缴费基数查询; 4. 员工个人基本信息查询(仅提供四险信息); 5. 员工养老保险历年对帐单、养老保险年帐户; 6. 员工当年各月缴费情况查询(仅提供四险信息)特别提示:(一) 网上申报使用时间为每月522 日的6:00 至22:00。 (二) 参保单位对同一参保人员每天只能办理一种业务类型。 (三) 同一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对同一业务类型以最后一次申报

10、内容为准。 (四)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的各项社保业务(定制查询除外) ,均可于申报提交后一至两小时内查询反馈结果。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反馈处理结果时间顺延。 (五) 参保单位办理整体转移过程中不可办理网上申报业务。 (六) 参保单位不可办理兼职人员的职工登记。(七) 网上申报业务状态为“已审核”时,代表业务已经处理完毕。(八) 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增加:五险增加原因不一致(如:医疗应按调入,四险应按新参保;或医疗应按新参保,四险应按调入)时,只能在前台现场办理该人员的增加手续。(需要预约)78北京市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请如实填写本表,*为必填项,并将以下证明材料提交至数字证书服务网点审核: 填

11、写完整的 单位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或其它批准成立证照的原件,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社保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原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1 份(加盖公章) 单 位 数 字 证 书 存 储 介 质 80 元 , 数 字 证 书 服 务 费 : 单 位 数 字 证 书 生 成 200 元 , 更 新 190 元 /年 ( 京 发 改 【 2009】 1017 号 文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符合 A4 纸标准业务类型证书初次申请 证书更新 证书重签发 证书吊销 证书解锁 证

12、书信息变更申请单位资料*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手机: *经办人电子邮箱: *经办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其他 *证件号码: 申请单位有效证件 工商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注册号: *证件1 (或其它批准成立证照) (或其它批准成立证照号码) *证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组织机构代码: 申请单位声明申请单位在此郑重声明:1、 本单位为申请数字证书而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本单位愿意承担由于提供的资料虚假失实而导致的一切后果。2、 本单位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北京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服务协议中的各项规定。申请单位(盖章):申

13、请日期: 年 月 日受理审批(受理单位填写)密码卡序号:证书业务操作员签名:受理单位(盖章):受理日期: 年 月 日备注9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单位名称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单位已参加险种 养老( ) 工伤( ) 失业( ) 生育( ) 医疗( )申请原因 ( )申请开通 ( )密码重置 ( )整改后恢复 ( )注销联系人 部门 联系电话申请单位意见:我单位保证以上内容填报真实准确,并履行北京市社会保险互联网业务系统承诺书之内容。申请单位(公章):经办人:申请日期: 年 月 日经办机构审核意见:经办机构盖章:经办人:审核日期: 年 月 日备注:选择“整

14、改后恢复”原因的,应附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审核通知单10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承诺书一、 我单位自愿申请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二、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网上申报业务操作,并保证所有申报的业务数据准确、真实、有效。三、 我单位承诺由专人负责网上申报系统的操作与管理,并保证不恶意破坏和攻击网上申报系统,同时采取有效的防病毒和安全措施。四、 我单位保证按照北京市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将相关材料按月归档,并且保证不以网上申报业务系统提供的功能和信息从事任何与社会

15、保险业务无关的活动,同意随时接受社保经办机构监督检查。五、 我单位保证当网上申报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办理网上申报业务时,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业务,如果未及时办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我单位承担。六、 我单位保证如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保登记证号发生变更时,及时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北京市政务单位数字证书(USB Key)及申请表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网上申报系统权限注销及重新开户手续。七、 我单位保证申请成功后及时修改密码,并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八、 我单位若违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和北京市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操作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操作,及因我单位及操作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我单位及时更正并承担相应责任。九、 我单位如违反网上申报相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有权暂停、注销我单位网上申报业务权限,并追究我单位相关责任。十、 我单位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时,因设备故障、数据传输、软件瑕疵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社保经办机构不承担相关责任。十一、 我单位同意社保经办机构在必要时修改网上申报相关规定及其条款、修改或中断服务内容。十二、 以上承诺自网上申报业务开通后即刻生效,除明示外,本承诺书长期有效。申请单位(公章)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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