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法 律 法 规 解 读永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二O一二年六月编者说明为切实加强我县文化市场的监管,规范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净化市场环境,营造公平、和谐的文化市场经营氛围,我局组织编写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读。本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读内容力求全面、系统、实用,由于涉及面广,资料及编者能力精力有限,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解读中疏漏和不足之处,恳请各位不吝指教。2012年6月音像制品类一、违法行为名称: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单位(一)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二)法律依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擅自从事音像制品出版、制作、复制业务或者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经营活动的,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