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交易业务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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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政府采购交易业务流程 1 进场项目业务流程1.1 项目备案1.1.1 采购资金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的项目,采购人应先登陆财政一体化平台申请项目经财政部门审批,再登陆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获取项目信息并进行项目备案;采购资金不通过财政一体化平台的项目,采购人直接登陆交易系统录入项目信息并进行项目备案。首次登陆交易系统的采购人需先完成用户登记。1.1.2 项目备案需上传以下资料扫描件: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书或政府采购申请表;具体采购需求(同时上传电子文档);进口产品审批表(进口产品适用);信息化建设项目须按黄山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标前审查工作的通知

2、的规定,巳报送信息办审核并批准。单一来源申请(单一来源项目适用)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 1.3.2)1.2 项目受理1.2.1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理人员登陆交易系统对采购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全的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2其中徽州区项目由徽州区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徽州区招管局”)登录交易系统对采购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应当补全的材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确定采购方式后提交至交易中心进行受理。1.2.2 项目受理后自动提交至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分配项目任务,指定项目负责人。其中可进入网上商城进行交易的项

3、目,交易中心分管领导直接将该项目分配至网上商城,采购人按网上商城流程进行操作(具体流程详见网上商城业务流程)。1.3 采购方式的确定1.3.1 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确定采购方式。其中徽州区项目按徽州区招管局确定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1.3.2 采购人拟采用以下方式采购的,在项目备案前,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批准: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或询价方式采购的;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的工程、服务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3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因项目特殊需要改变

4、采购方式的,屯溪区、徽州区项目需经所在区政府签署意见,风景区、开发区项目需经所在管委会签署意见,市直各单位(二级机构需先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需经分管市领导签署意见。1.3.3 采购方式确定后,项目信息提交至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受理项目并确定是否进行标前公示(详见 1.6.1)。1.4 采购代理机购的确定(适用招标采购方式)1.4.1 采购人按相关规定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并登陆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至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确认信息后,项目自动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1.4.2 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合同应至少载明以下事项:委托的事项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单位名称、

5、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的方式、时间、地点、范围、合同期限、合同签订时间;代理费及支付方式、期限。1.5 项目分包1.5.1 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分包(招标采购方式项目,由采购代理机购对项目进行分包并提交至项目负责人)。1.5.2 交易系统自动确定项目招标编号。41.6 采购文件的编制1.6.1 标前公示1.6.1.1 对技术参数复杂、专业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或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在编制采购文件前应当将采购需求进行标前公示。1.6.1.2 项目负责人登陆交易系统选择标前公示,编制标前公示内容提交至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后自动发布到交易网站。1.6.1.3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

6、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公示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内容还包括: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1.6.2 标前公示意见反馈1.6.2.1 技术参数复杂、专业性强、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项目51.6.2.1.1 项目负责人收集整理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意见,并反馈到采购人。1.6.2.1.2 采购人应根据供应商提出的合理意见完善采购需求后重新提交给项目负责人。1.6.2.2 单一来源采购项目1.6.

7、2.2.1 项目负责人收集整理供应商的异议,并反馈至采购人。1.6.2.2.2 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确认后,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项目负责人退回项目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继续采购。1.6.3 采购文件的编制项目负责人(非招标采购方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方式)依据本市采购文件范本并结合项目特点,编制采购文件交采购人盖章确认。1.7 开评标场地预约项目负责人(非招标采购方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方式)登陆交易系统预约开评标场地,并提交审核确定。1.8 投标保证金虚拟账号确定及维护项目负责人(非招标采购方式)或采购代理机

8、构(招标采购方式)登陆交易系统生成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的虚拟账号。项目负责人还需对生成的虚拟账号进行维护。61.9 采购信息的审核与发布1.9.1 招标采购方式项目采构代理机购登陆交易系统上传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审核后,自动发布到交易网站。1.9.2 非招标采购方式项目项目负责人登陆交易系统上传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还需提交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经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审核后,自动发布到交易网站。1.9.3 采购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购名称;项目名称、用途、数量、预算;开标时间和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方

9、法、投标截止日期;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及传真话码。1.9.4 采购文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7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评标方法、评分标准。1.10 采购文件的发售1.10.1 潜在供应商必须进行用户登记、办理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备案。1.10.2 网上发售采购文件等资料供潜在供应商下载。1.11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11.1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或质疑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交易系统或书面向项目负责人(非招标采购方

10、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方式)提出。1.11.2 项目负责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受理供应商的疑问或质疑并转交采购人。1.11.3 项目负责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草拟答疑回复、澄清交采购人确认盖章。1.11.4 非招标采购方式由项目负责人登陆交易系统上传答疑澄清资料,经交易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审核后,自动发布到交易网站;招标代采购方式由采购代理机构登陆交易系统上传答疑澄清资料,提交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审核后,自动发布到交易网站。1.12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12.1 项目负责人(非招标采购方式)或采购代理机构(招标采购方式)登陆交易系统录入评标专家抽取信息,打印评审专家组

11、建抽取意见表交采购人盖章确认后上传扫8描件。1.12.2 项目负责人登陆交易系统对评审专家组建抽取意见表进行审核后,提交评标专家抽取人员办理(需特邀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提交评标专家抽取人员办理)。1.12.3 评标专家抽取人员于开标前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参与下,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1.13 项目开评标1.13.1 采用招标采购方式的业务流程1.13.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携带项目招标的全部资料提前1 小时到达开评标现场,负责组织开、评标活动,项目负责人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评标服务工作。1

12、.13.1.2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后登陆交易系统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协助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1.13.1.3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代表主持,特邀监督员(如有)、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以及监督、公证人员等应提前到达开标现场。1.13.1.4 开标期间,禁止使用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保持会场安静。1.13.1.5 评标前,项目负责人登陆交易系统打印核对供应商报名情况,未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91.13.1.6 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区前封存通讯工具,门禁系统对专家进行身份认证。项目负责人组织评标专家签到,签署评标承诺书;如有需回避情形的,协助采购人另行抽取补充。1.

13、13.1.7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推选组长,按采购文件规定组织评标活动(评标前,采购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向评标委员会介绍项目概况)。1.13.1.8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评标进度提供评标表格并整理、汇总。评标过程中出现无效标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配合评标委员会做好供应商询标工作。1.13.1.9 供应商如对评标过程或评标结果有异议,需书面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向评标委员会反映,评标委员会应当及时作出答复。1.13.1.10 评标结束后,由评标组长编写评标报告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13.

14、1.11 项目负责人查看评标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并确认,填写采购项目开标现场记录表。如有特邀监督员参加,项目负责人应协助其填写特邀监督员记录表。1.13.1.12 采购代理机构收集整理项目开评标资料,与项目负责人共同封存中标候选供应商标书及评标资料,未中标供应商标书移送资料室。1.13.1.13 采购代理机构填写采购项目档案资料移交表并将10相关资料移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接收资料并移交档案管理人员。1.13.1.14 供应商或有效供应商不足 3 家情形的按以下程序处理: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证明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和程序符合规定的,采购人可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意见填写改变采购方

15、式审批表并履行审批手续后,评标委员会制定谈判规则进行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证明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或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13.2 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业务流程1.13.2.1 采购人应当携带项目招标的全部资料提前 1 小时到达开评标现场。1.13.2.2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后登陆交易系统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负责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开、评标活动。1.13.2.3 评标前,项目负责人登陆交易系统打印核对供应商报名情况,未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无效。1.13.2.4 评标专家进入评标区前封存通讯工具,门禁系统对专家进行身份认证。项目负责人组织评标专家签到,签署评标承诺书;如有需回避情形的,协助采购人另行抽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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