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服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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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服务指南 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单位名称 唐山市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设定依据 法律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 年 6月 29 日主席令第 65 号, 2012年 12 月 28 日予以修改主)第 57 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法规(规章) 及条款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2013 年 6 月 20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19 号)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 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

2、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应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57 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 2013第 19 号 )第七条;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字 2013 219号) 第二条。 条件具体内容 1

3、、 注册资本不 得少于 人民币 200 万元 ; 2、 有 与 开展业务 相适应的 固定的 经营场所 和 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 4、具备与劳务派遣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职业资格及其他工作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及附件 申请材料的法律依据及条款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 2013第 19 号)第八条;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 的实施意见(冀人社字 2013 219 号)第二条。 材料具体内容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二份;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4、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应提交股东签字(盖章)的原件;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5、具备有产权的经营场所、或者租用租期不少于 2 年的固定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具备电脑、电话、传真、档案文件柜等开展业务相适应的 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10、配备两名以上专职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劳动关系协调员(师)职业资格证

5、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审批流程 分类 环节名称 承办主体 审查内容 审批结果 时限 一般 环节 受理 行政审批服 务科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填报内 容是否符合 要求 经审核,材料齐备同意受理,或要求补齐补正材料 0 日 审核及现场勘验 行政审批服务科 参照初审受理,对初审依据是否准确进行把关 提出复审意见 3 工作日 审批 分管领导 对审批依据进行把关 作出审批意见 1 工作日 办结 行政审批服 务科 出具行政许可证 发证送达 1 工作日 特殊 环节 有 无 招标、拍卖 专家评审、鉴定 听证、公示 检验、检测、检疫 集体研究 审批权限划分 古冶区

6、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公司制企业 审 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延长 1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5 工作日 收费情况 有 无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收费性质 批准证件 名称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 3 年 前置审批情况 有 无 前置审批事项 前置审批机关 设定前置审批依据 进入审批过程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情况 有 无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 验资机构 设定的法律依据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 2013第 19 号)第八条 承担工作 出具验资报告 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承办部门 唐山市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0315-3520868 办公地址 古冶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人社局窗口 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与实地评审相结合 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间 社会公开, “中国古冶” 网站、长期公开 服务承诺 以人为本,严格按 行政许可 程序办理 监督部门 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352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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