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2018100128-HZ1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项目编号:HAZC-2018100128-HZ采 购 人: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洪泽分局 项 目 内 容: 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十一月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2018100128-HZ2目 录磋商邀请 4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6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17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通用条款18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20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201810012
2、8-HZ3尊敬的供应商:欢迎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为了保证磋商顺利进行,请在制作响应文件之前,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各项条款,并严格按要求制作和递交响应文件。谢谢合作!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2018100128-HZ4磋 商 邀 请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洪泽分局的委托,对该单位的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费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编号项目名称: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项目编号:HAZC-2018100128-HZ二、磋商内容及简要说明 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详细要求见项目采购需求。三、供应商
3、资质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格式三)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4、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4.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2供应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装订在磋商文件中)或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 2018年 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4.3供应商必须必须具有全国土地评估A级资信等级;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
4、动:5.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5.3磋商截止时间之前,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2018100128-HZ5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 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四部分。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现场审查资质的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先对供
5、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1、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300元/每份(售后不退),磋商现场缴纳。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 上午 08 :30 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 午 09:00 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6、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1)(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18 年 11 月 13 日上 午 09:00 分磋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三楼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陆军 联系电话:18936776113 采购人联系人: 陆军 联系电话:18936776113 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2018100128-HZ6采购人联系地址: 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洪泽分局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孙华 联系电话:1516173173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7、: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 43号八、其他事项:1、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交纳信息: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子账号:9902000429814627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行 号:305308773048备注:因民生银行在洪泽为新设网点,各银行网银系统中可能会找不到洪泽支行,如在操作中遇到此问题,可以选择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2、履约保证
8、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 5%的履约保证金。3、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每年。供应商按照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 号规定为收费标准的百分比进行报价。4、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和评分部分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审查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2018100128-HZ7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友情提醒: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二
9、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和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未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一、总 则-1.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合格的供应商2.1供应商必须符合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供应商资质要求; 2.2 凡有能力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服务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供应商。3.磋商费用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淮安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和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洪泽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预算价*2%*履
10、约期限,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磋商报价中,但无须单独列项计取。4.法律适用4.1本次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制约和保护。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要求和规定。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包括: 第一章 磋商文件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7.磋商文件的澄清及答疑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2018100128-HZ87.1任何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五天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递送书
11、面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 2018年 1月 1日以来任意连续 6个月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采购人对磋商截止时间前五天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供应商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按上述要求及逾期递交对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收理)。8.磋商文件的更正或补充8.1在磋商时间前,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8.2 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12、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都具有约束力。8.3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更正要求修正响应文件,代理机构有权按照相关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日期。三、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9.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有关格式按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0.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0.1.1磋商函;10
13、.1.2报价明细表;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2018100128-HZ910.1.3服务承诺;10.1.4资质审查时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10.1.5综合评分时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10.1.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并说明的其它资料。11.磋商报价11.1报价中应包括:资料收集、实地踏勘、内业工作、材料等易耗品费用和完成该项目所需的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各类税金、编制办证所需的各类技术、交易服务费、责任期工作费用及其它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评估数量按实结算。11.2本项目磋商报价不得超过为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
14、942017 号)文件规定的宗地估价的收费标准,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11.3代理机构不接受备选的磋商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11.4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2.磋商保证金12.1本次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磋商保证金单据递送到磋商现场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2.5条规定没收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2.2磋商保证金交纳信息:开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子账号:9902000429814627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
15、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洪泽支行行 号:305308773048备注:因民生银行在洪泽为新设网点,各银行网银系统中可能会找不到洪泽支行,如在操作中遇到此问题,可以选择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12.3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12.3.1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挂牌出让土地价格评估项目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HAZC-2018100128-HZ10金的,投标无效。12.4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2.4.1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正常情况下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
16、心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2.4.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特殊情况下按第 13.2条规定执行。12.4.3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携带合同原件至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协助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12.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4)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合法权益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
1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0条规定签订合同;(7)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2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2.6 成交供应商若发生本条第 12.5款中的任何一种行为,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上报并申请取消其成交资格。13.磋商有效期13.1磋商有效期为从磋商之日起计算的六十天,磋商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而予以拒绝。13.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放弃磋商,代理机构在接到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有限期满后五天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同时受磋商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