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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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龙南县 2018-2020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 确保我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以下简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 ,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的拉动作用,进一步推进我县 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根据 江西省农业厅 、江西省 财政厅 关于印发 的通知 ( 赣农字 2018 18 号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补贴原则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 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基本原则 , 在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 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坚持创新发展、坚持突出重点和紧抓关键环节,为 我县 现代农业

2、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继续按照“自主 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原则,对 在江西 省补贴范围内 的 所有机具实行敞开补贴,推动农机购置补贴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 二、实施范围与资金分配 (一)实施范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场、管委会) 。 (二)资金分配。 全县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计划以江西省农业厅和江西省财政厅下达的补贴资金为准。上级2 下达我县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资金计划,不直接分配到各乡(镇、场、管委会)。全 县 年度所需要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由县农业机械局会商县财政局, 综合考虑本辖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数量、耕地

3、面积、农作物播种面积、主要农产品产量、购机需求等,科学预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需求, 向市农机局、市财政局申报,并由市农机局、市财政局逐级向上申报。 根据全县农机 购置补贴的实施进度, 为提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效能,充分满足购机者需求, 可由县农业机械局会商县财政局逐级向上申报,进行农机 购置补贴资金计划的调整。具体按前述程序进行操作。 三、补贴机具种类、资质要 求、补贴标准及补贴对象 (一)补贴机具种类。 补贴机具的 种类, 以 江西省农业厅 确定的补贴机具种类为准,本 方案 包括 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 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排灌机械、畜牧机械、水产

4、机械、农 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动力机械和其他机械共 13 大类 26 小类 54 个品目(详见附件 1) 。 我县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种类,将随江西省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的调整而调整 。 (二)补贴机具资质要求。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获得农业机械试3 验 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总体实行定

5、额补贴。补贴 标准由江西省农业厅进行测算和制定,具体标准以江西 省农业厅 公布 的江西省 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分档及补贴额一览表 为准 。正常情况下,补贴 标准 江西 省农业厅会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按年度进行。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县 农业机械局 要动态跟踪补贴产品市场情况,对于同一档次内大多数产品价格下降幅度较大的,要及时主动向 省 农业厅报告, 由省农业厅将视情况进行处理, 适时优化调整该产品补贴额,并按调整后的补贴额结算 。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 县 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本文统称为“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

6、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在同一个实施年度内,个人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 1000 元的原则上不超过 4 台,补贴额 1000 元的原则上不超过 2 台;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同一品目机具, 原则上4 不超过 15 台 。超过上述规定台数的,由县 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除外。 四、操作程序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实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的方式。补贴申领有效期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资金规模不够等无法享受补贴的,下一年度优先补贴,按当年机 具要求和下一年度

7、补贴额办理补贴。 县 农业机械局 要进一步推进开展“一站式”服务,方便购机者办理补贴 申请 。 (一) 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农机生产企业确定的补贴机具 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生产企业直销方式购机。鼓励购机者使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并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经营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购机发票、售后服务凭证和产品合格证书,提供 2 套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没有配发动机的不需要)的拓印膜。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所购

8、机具名称、型号、 数量、实际销售价格、整机出厂编号,有动力机具的发动机型号和出厂编号 等信息。 (二 )申请补贴。 购机者自主到 县农业机械局 申请补贴5 资金,并携带所购机具(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或设施除外)和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牌证管理机具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 5、整机出厂编号和发动机出厂编号(没有发动机的不需提供)拓印膜各 2 套。 在办理申请补贴时,由县 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 对购机者所购机具进行核验。 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机械,购

9、机者应先办理 牌证照;对需要安装的农业机械设备和设施,购机者应先安装完成并提交验收部门的验收报告 ,并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小组 到现场进行 核验 。 县 农业机械局 将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者的身份证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购机发票原件照片等上传到 江西省农机购置 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出具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见附件 2),交由购机者签字确认,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由县农业机械局统一到县财政局进行 盖章 , 并 由县农业机械局进行归档留存 。 购机者、农机 生产和经销企业对其提交的农机购置补贴相关 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有效性 负责,并承担

10、相6 关法律责任。 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 受理 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 县农业机械局 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县 农业机械局 对购机者提交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 对形式 审核结果负责。 验收部门对验收结果(论)负责。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 三 )发放补贴。 在补贴资金结算前,县 农业机械局 须公示受益对象信息 (格式见附件 3) 。公示无异议后, 由县农业机械局向县财政局 出具补贴 资金发放意见(含附件 4和附件 5)。 县 财政局 要认真做好县 农业机械局 报送

11、的补贴资金发放意见的形式审核, 及时 根据县 农业机械局 提供的补贴资金发放意见,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给购机者,没有“一卡通”的购机者,则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以直接拨付的方式支付到其提供的账户,并注明“农机购置补贴”。 要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的结算和兑付, 农机购置 补贴工作启动后县农业机械局 原则上要按月向 县财政局提交相关资料,县财政局 原则上按月组织结算和兑付,确保按时完成资金结算和兑付。 ( 四 )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退货规定,购机者 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对已7 补贴机具 进行 退货的,购机者应将所得的补贴款返还 县财政局 ,县 农业机械局

12、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 见并加盖公章后,经销企业方可退货,并及时书面告知县农业机械局。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 纳入当年 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退货档案材料由经销企业交县农业机械局保存。 五、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 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成立龙南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 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 县委农工部、 县农业机 械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审计局、县农粮局、 县果业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 商务行政执法大队、县物价局 、县广电新闻中心 等单位 相关 负责人为成员。 县级农机购置补贴

13、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在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对监管难度较大、补贴额较大的补贴机具进行核机和监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机械局,由县农业机械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全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各乡(镇、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认真实施好区域内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二)提升财政支持,强化保障。 县 财政 局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每年 相应 的 农机购置补贴监管 工作8 经费 , 用于开展政策宣传、 组织实施、信息公开、建立档案、核查机具、人员培训、能力提升等工作 。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三)规范补贴流程

14、,高效服务。 县 乡两 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要根据 核验机规程(详见附件 6),细化完善本地补贴机具核验流程,重点加强对大中型 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度, 全面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内部控制规程,规范业务流程,明晰岗位职责,强化监督 制约。探索使用手机 APP开展补贴申请,探索“一机一码”在机具核查过程中的运用,提高政策实施信息化水平。 (四)注重信息公开,接受监督。 县 农业机械局 要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和龙南县 政府政务公开平台的 作用,通过专栏 和政务公开平台 进一步加强 农机购置补贴 政策宣传,扩大社会

15、 公众知晓度。要进一步规范专栏建设,确保专栏名称不能变,栏目设置不能少,应至少包含补贴政策、实施进度、投诉举报等子栏目。 在专栏中 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要按照附件 3 格式实时 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严禁对外公布购机者通讯方式、银行和账号等隐私信息。 (五)强化 全程监管,严惩违规 。 县农业机械局 、县财9 政局 要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 2017 26 号)精神,加大 对 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惩违规。对于农机购

16、置补贴投诉举报, 根据相关职责, 及时上报 市农机、财政主管部门 。调查期间, 县农 业机 械局 、 县财政局 可视情况对违规企业进行约谈告诫或限期整改。 每年 12月 10日前, 县农业机械局、县财政局要将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 报送市农机局、市财政局。 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衔接,同步实施,具体操作按照江西省农业厅、江西省财政厅和江西省商务厅印发的江西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赣农计字 201523 号)执行。 附件: 1.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2.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 3.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购机者信息公示表 4.年度县级补贴机具结算

17、明细表 5.年度县级补贴机具结算汇总表 6.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检验规程 10 附件 1 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 种类范围 ( 13 大类 26 小类 54 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旋耕机 (含履带自走式旋耕机) 1.1.2 耕整机 1.1.3 微耕机 1.1.4 机耕船 1.2 整地机械 1.2.1 驱动耙 2种植施肥机械 2.1 播种机械 2.1.1 小粒种子播种机 2.1.2 免耕播种机 2.1.3 水稻直播机 2.2 育苗机械设备 2.2.1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 栽植机械 2.3.1 水稻插秧 机 2.3.2 秧苗移栽机(含甜菜移栽机、水稻钵苗移栽机、 水 稻抛秧机和油菜栽植机) 2.4 施肥机械 2.4.1 施肥机(含水稻侧深施肥装置)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培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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