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967998 上传时间:2018-11-10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7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岛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青岛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青岛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青岛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青岛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青 岛 市 “菜 篮 子 ”工 程 建 设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文 件青菜篮子办20173 号关于印发青岛市集团消费“ 阳光食品工程”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市)菜篮子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推进我市“阳光食品工程” 健康 发展,做好“阳光食品工程”公共服 务平台管理工作, 现将 青岛市集团消费“ 阳光食品工程”公共服 务平台运行管理 办法印 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菜 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 年 11 月 4 日青岛市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阳光食品工程 ”建设

2、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集团消费“阳光食品工程” 公共服务平台管理的意见(青菜篮子办 20162 号)的要求,制定本 办法。第二条 “阳光食品工程”公共服务平台,是政府部 门为“ 菜篮子” 商品供应单位和集 团餐饮消费单位打造的产销对接平台。本办法中集团餐饮消费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是指:有餐饮消费需求的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工厂企业等单位。 “菜篮子” 商品供应单位(以下简称供应单位)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农业合作社、农产品配送企业。第三条 坚持采供双方自愿参与、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和质量优先与价格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流程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

3、程透明”的方式,为 采供双方提供规范、快捷、高效的服务。第四条 平台仅为采供双方在信息交流和产销对接等方面提供无偿服务。参加活动的采供双方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依法合规地搞好经营活动,并对经营行为负责。如发生经济纠纷、责任事故等问题,双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依规处理。第五条 按照“总量控制、优化存量、诚实守信、利于监督、末位淘汰”的原 则,对 出现问题的采供双方实行退出机制。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六条 采购单位申请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使用)。2餐厅经营形式为自营。3就餐人数达到 500 人以上。第七条 供应单位申请须具备以下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注册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的企业,年交易额达 2000 万元以上。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3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企业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4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原 QS 证 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继续使用);从事畜禽屠宰活动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畜禽屠宰许可证。5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它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6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

5、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7经营场所须具备上网条件,有专职人员熟悉网络操作。8从事蔬菜生产加工的企业、农村合作社或蔬菜配送企业有 200 平米以上的加工车间,有自营蔬菜基地或签约合作基地,须建立质量检测室,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设施和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农业、食药部门相关要求,对供应的蔬菜进行每批次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同时依法如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并保存相关凭证不少于 6 个月。9从事“菜 篮子” 商品 综合配送的企业应 具有货源组织、质量检测、加工、包装、保鲜、运输、仓储、配送服务等功能。10原则上代理供应商为山东地区或青岛地区总

6、代理。须提供产品生产企业的相关证明资料,以及生产企业出具在青岛市辖区内销售该产品的“授权书” 或“委托书”。11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12符合法律规定的其它相关要求,生产、经营规模具有明显优势且合法经营三年以上,无不良生产、经营记录。第三章 上线流程第八条 采购单位申请:通过青岛市商务局网站商贸流通栏目“ 菜 篮子工程 ”下载“阳光食品工程”采购单位备案表,按要求填报后将材料一式两份报所辖区(市)“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推荐后,报青岛市“ 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查验备案。 第九条 采购单位备案通过后,在青岛市商务局网站商贸

7、流通栏目“菜篮子工程 ”“ 阳光食品工程” ,注册并参与“阳光食品工程” 活动。第十条 供应单位申请:通过青岛市商务局网站商贸流通栏目“ 菜 篮子工程 ”下载“阳光食品工程”供应单位申请表、“阳光食品工程 ”申 请材料内容真实性确 认书,按要求填报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等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报所辖区(市)“ 菜篮 子” 工程建 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审核。第十一条 各区(市)“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依据申请条件对申请单位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阳光食品工程”供应单位申请表中签署具体意见,经办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向青

8、岛市“菜篮子” 工程建 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第十二条 青岛市“菜 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市商务、食药、畜牧、工商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查验,通过后在“阳光食品工程 ”公共服 务平台上公示。第十三条 获推荐的供应单位通过青岛市商务局网站商贸流通栏目“菜篮子工程 ”“ 阳光食品工程” ,注册并参与“阳光食品工程” 活动。第十四条 各区(市)“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每年 5 月集中向青岛市“ 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汇总提报辖区内上线企业推荐名单。第四章 产销对接第十五条 采购单位通过青岛市商务局网站商贸流通栏目“菜 篮子工程 ”下载 “阳光食品工程

9、”产销对 接活动报名表、授权书,按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青岛市“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开通线上采购权限。第十六条 供应单位通过青岛市商务局网站商贸流通栏目“菜 篮子工程 ”下载 “阳光食品工程”产销对 接活动报名表,且每种产品只允许一个代理商参加产销对接活动,同时提供产品生产企业出具的参加本次产销活动的唯一授权书,按要求填报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青岛市“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核通过后开通线上报价权限。第十七条 “阳光食品工程”产销对接活 动结束后,青岛市“ 菜篮子” 工程建 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根据综 合评议情况,在“ 阳光食品工程” 产销对 接公共服

10、 务平台上发布产销对接活动相关信息。第五章 责任义务第十八条 采购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台账登记,及时与供应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及食品安全质量责任书,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规定,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确保采购的商品质量安全、卫生。第十九条 供应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和产品认证等合法有效,如提供虚假材料,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保证在参加“阳光食品工程 ”产销对接活 动中,杜绝在产销平台网上报价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报价正常秩序。第二十条 采供双方签订供货合同后,要遵守“诚实守信” 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将合同复印件及时报送青岛市“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1、备案。青岛市“ 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双方合同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督。第六章 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阳光食品工程” 线上权限。第二十一条 供应单位因原料、生产、加工、储存、检测、内部管理等原因,其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二十二条 采供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监督管理的。第二十三条 借用、冒用、转让、涂改、伪造企业相关证书、备案编号的。第二十四条 采购单 位、供应单位连续 两年不参加“ 阳光食品工程” 产销对 接活动 的。第二十五条 年度审核中发现企业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整改不合格的。第二十六条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12、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行贿犯罪档案等失信主体的。第二十七条 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第二十八条 凡违反以上规定,终止上线参与活动的单位,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 加强属地管理。各区(市)“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属地化监督,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阳光食品工程” 供应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解决,落实监督责任。第三十条 加强动态监督。青岛市“菜 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的组织商务、工商、食药、畜牧等相关部门对供应单位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供应单位,终止其“阳光食品工程”线 上

13、权限。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青岛市“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青岛市集团消费“ 阳光食品工程” 公共服 务平台运行管理 办法(试行)同时废止。附件:1“阳光食品工程 ”采购单位备案表2“阳光食品工程” 供应单位申请 表3“阳光食品工程” 产销对接活动 采购单位报名表4“阳光食品工程” 产销对接活动 供应单位报名表5“阳光食品工程”申请材料内容真实 性确认书6“阳光食品工程” 供应单位现场查验 表附件:1“阳光食品工程”采购单位备案表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地 址 电 话就餐人数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区(市)

14、 “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青岛市“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盖 章)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两份,申请时请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认证原件、复印件,初审合格后原件退回。附件:2“阳光食品工程”供应单位申请表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地 址 电 话经营范围联 系 人 联系电话区(市) “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推荐意见(盖 章) 年 月 日青岛市“菜篮子 ”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意见(盖 章)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两份,申请时请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等相关资质认证原件、复印件,初审合格后原件退回。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