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第十四中学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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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昌市第十四中学文件 签发:刘黎明 校政字 2018 20 号 南昌十四中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修订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 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和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试行办法 、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南昌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 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 的原则。充分 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认真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尊重教师

2、主体地位,严格按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力求全面客观评价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三)坚持过程性评价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将教师的日常行为纳入师德监督体系,在年度考核时进行综合考查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三、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 身学习六个方面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南昌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评价标准。 原则上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参考标准(附后)评价教师。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3、各地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细化考核标准,进一步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 80 分以上为优秀, 70 79 分为良好, 60 69分为合格,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 20%。 (二) 教师以下情形之一,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 合格”。 1、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2、私自办班、 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 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 , 累教不改的; 3、 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 谋取私利的; 4、 利用职权强迫、动员、诱导学生接受校外机构组织的讲座、培训等各种形式有偿辅导或服务

4、的; 5、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钱物,或要求学生及家长为其谋取利益的; 6、 违反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擅自收取学生费用的; 7、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且造成严重后果 的; 8、 擅自停课或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酒后上课, 造成恶劣影响 的; 9、参加或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 ,或向学生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0、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 1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2、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三)根据教育部 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 ,

5、 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性侵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 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四、考核方式和程序 (一 )考核方式 1.教师师德考核基本程序是:个人自评总结

6、 考核工作组考核、定级 校内公示。 2.考核按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参考标准 ,采取以下三种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1)本校教师民主测评(占 30%); ( 2)所任班级学生、家长民主测评(占 30%); ( 3)学校考核工作组综合评分(占 40%)。 3.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考核、测评表,考核结果载入教师档案。 4、成立学校教师 师德考核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考核小组考核工作,根据师德考核情况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组 长:刘黎明 副组长:胡琴悦 、 刘金平 、龙卫华、谭莲、刘国华 成 员:顾 青 、 宋道文、秦福泉、黄新权、 傅 文、王伟、罗强 5、成立 学校教师师德考核工

7、作小组 , 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师德表现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组长:刘黎明 成员:顾 青、宋道文、秦福泉、罗 强、黄新权、傅文 、 王伟、胡 兰、董琪超 、 杨飞、陈艳蓉、邹波、 王文晖、彭姝喆、戴柳清、李永生、吴燕华、刘金、涂志华、 程莲莲 、胡志勇、陈玉婷 (二 )考核程序 师德考核在校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每学年末进行一次。具体工作程序是: 1、自我评价。被考核人对照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进行自我评价,填写南昌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附件 2)。 2、民主评议。 学生及家长评议。由学校组织学生及家长对教师师德情况通过问卷(附件 3)、座谈等方式进行量化评价,按考评结果量化的 30%计入教师个人

8、考核总分; 学科组(或行政组)评议(附件 4)。分别以学科组(或行政组)为单位进行教职工考核,具体方式以教职工互评为主,个人不打自己的分数,各人分值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取总平均分的 30%计入教师个人考核总分; 3、校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评分。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 南昌十四中教师师德考核评价细则标准对 教职工学年度师德情况进行量化评 分;并将考核分值的 40%计入教师个人考核总分;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教师自评、民主评议和考核工作小组考核的情况,在量化的基础上,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综合评分,逐一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师德考核领导小组以适当形式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对被

9、考核人进行评议。综合评定。 4、公示结果。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以适当形式公示考核结果。其中,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在教职工范围内通报,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5、存档备案。考核结果公示后存入师德考核档案 ,同时填写南昌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报教育局备案。 6、权益维护。被考核人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其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对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

10、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评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和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师德考核 必须是优秀。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师德标兵的人选,必须近三年连续师德考核为“优秀”。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聘、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领导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

11、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1:南昌十四中教师师德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 2:南昌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表 附件 3:南昌十四中教师师德考核学生测评表 附件 4:南昌十四中教师师德考核教师互评表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 二 O 一 八 年六月 二十二 日 主题词:教师 师德 考核 办法 南昌市第十四中学 2018年 6月 22日 印发 (附件 1) 南昌十四中教师师德 考核评价细则标准 内容 基 本 要 求 考核细则 评分 爱 国 守 法 12 分 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 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3 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

12、2 分: 1.随意诋毁党的领导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者; 2.无故不参加学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者; 3.故意捏造事实诋毁学校和同事者;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者。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3 分 ) 3.依法履行教 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6 分 ) 爱 岗 敬 业 18 分 4.忠于人民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3 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 1 分: 1.不备课就上课者; 2.作业

13、不及时、不认真批改者; 3.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网上聊天等; 4.不遵守监考规则、监考迟到、监考时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者; 5.上课时擅离岗位、接打手机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 2 分: 1.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工作职责者; 2.工作不负责任,家长意见较大者。 三、旷课者每次扣 5 分,旷职者每次扣 10 分。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 分) 6.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 6 分) 7.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14、3 分) 关 爱 学 生 16 分 8.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 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3 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 1 分: 1.疏于管理或擅离职守,造成学生伤害者; 2.讽刺、挖苦、歧视学生者; 3.作业量太大,造成恶劣影响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 2 分: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 2.随意将学生赶出课堂或停学生课者。 9.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 分) 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15、( 6 分) 11.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4 分) 教 书 育 人 20 分 1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4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 1 分: 1.不按课表上课,随意占用其他学科的时间,或随意将教学时间移作他用者; 2.工作不负责任,课堂教学秩序混乱; 3.在课堂上向学生宣讲、传播违背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的思想观点者; 4.教学内容出现严重错误者; 5.将学生成绩排名公布者。 1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

16、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5 分) 1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6 分) 15.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5 分) 为 人 师 表 18 分 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 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 1 分: 1.衣着不整,有违教师形象者; 2.在喝酒以后上课者; 3.在有学生场合吸烟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

17、次扣 2 分: 1.抄袭、剽窃他人论文骗取教育教学成果者; 2.参与赌博活动者; 3.参与有偿家教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 5 分: 1.在校内与同事吵、骂、打架者。 2.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家长或服务对象收受财物或有价证券者; 3.个人向学生推销教辅用书及其他商品者。 2.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 5 分 ) 3.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 6 分 )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 4 分 ) 终 身 学 1.崇尚科

18、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2 分 )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 1 分: 1.不参加学校例会和学科组、备课组的学习活动者(有医院证明的病假、公假不扣分); 习 16 分 2.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 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6 分 ) 2.不参加各 类应参加的听课、评课和培训活动者(无医院证明的病假每次扣 0.5 分、公假不扣分); 3.每学期撰写一篇教学反思,达不到要求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每次扣 2 分: 1.每学期听课节数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2.继续教育学时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 3.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5 分) 4.勇 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分) 总 分 备 注 凡是有违反教育部关于违反师德处理办法处置条款和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的,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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