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验代签”流程 以验代签流程 1.纳税人在分别向国税主管机关、地税主管机关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前台发起签约委托扣款协议书的申请。 2.纳税人填写委托扣款授权书,(表样见附 1),交留存税务机关留存归档一份。 3.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前台通过税务系统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签订办理税务机关、纳税人和银行三方的网签授权划缴税委托扣款款协议,并当场将协议签订验证结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无需再去银行签约。 4. 税务机关打印委托扣款协议书,(表样见附 2),留存税务机关一份留存归档。税务机关、纳税人和银行不再在委托扣款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以系统中协议验证通过即视为协议生效。 其他说明: 对于使用这种方式签订授权划款协议的纳税人,需分别办理(签订)划转国税税款的协议和划转地税税款的协议。 附:1.委托扣款授权书 2.委托扣款协议书 带 格 式 的: 节的起始位置: 连续带 格 式 的: 行距: 1.5 倍行距带 格 式 的: 行距: 1.5 倍行距带 格 式 的: 行距: 1.5 倍行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