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淳安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党.、国务院关于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淳安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结合淳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共建特别生态区、共享康美千岛湖为契机,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到 2021 年 9 月,达到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指标要求;到 2021 年,通过首批省级评估,建成省级无废城市,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位、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到 2023 年,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水平得到巩固提升,争创全国无废城市。 二、建设指标体系 淳安县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总计 38 个,其中必选指标 26 个(无标记),自选指标 4 个(),参考指标 5个(),另根据淳安实际发展和治理状况,增设自选指标2 个(),参考指标 1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