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涉密寿 县 数 字 城 管 2018年 信 息 采 集 项 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 2018-CG-007采 购 人:寿 县 城 市 管 理 行 政 执 法 局集采机构:寿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编制时间:二 一 八 年 一 月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 项目编号:2018-CG-007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31.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总则 .8第三章 评审办法 .18一、技术评审 .18二、商务评审 .20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2第五章 采购服务要求 .27第六章 商务投标文件格式 .33一、开标一览表 .34二、
2、投标函 .36三、投标报价汇总表 .37第七章 技术投标文件格式 .38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 .40二、授权委托书 .42三、委托代理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五、投标技术相关资料 .44六、服务方案 .45八、项目服务人员配置 .45九、其它材料 .45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 项目编号:2018-CG-0072第一章 招标公告寿县数字城管 2018年信息采集项目招标公告受采购人委托,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积极参与。一、
3、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二)项目编号:2018-CG-007;(三)项目内容:寿县数字城管城市事件和部件信息采集服务是指将单元网格范围内的城市事、部件委托给社会具有数字城管信息采集能力的公司,按照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巡查监管要求,并以社区为基本工作单位,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准确传输以及核查、核实等,保证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寿县城区东至东津渡大桥,南至济祁高速连接线,西至滨湖大道,北至 102省道的信息采集服务。采集范围含盖寿春镇八公山乡约 20平方公里。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 年,预算金额为 6240
4、00 元, 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一 )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 二 ) 投 标 人 具 有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证 书 ;( 三 ) 投 标 人 需 具 有 从 事 数 字 城 管 信 息 采 集 工 作 ( 或 城 市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 业 绩 ;(四)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投标人在技术标评审结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
5、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三、投标报名( 一 ) 报 名 时 间 : 2018年 1月 23日 至 2018年 2月 12日 9时 00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二 ) 报 名 方 式 : 网 上 报 名 ;( 三 ) 开 标 时 间 : 2018年 2月 12日 9时 00分 ;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 项目编号:2018-CG-0073( 四 ) 开 标 地
6、 点 : 寿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开 标 一 室 ( 寿 县 新 城 区 宾 阳 大 道 寿 县 人 民 政 府 政 务服 务 中 心 五 楼 )五 ) 投标人须在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淮南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平台投标人实名登记流程(http:/ 、 投 标 保 证 金 :本 项 目 投 标 保 证 金 12000元 人 民 币 ;开户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银行帐号:121440010400076550000000014联系电话:0554-4027319五、联系方式:(一)联系地址: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二部(寿县新城区宾阳大
7、道城投大厦五楼)。(二)联系人:李道斌(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电话:0554-4026319陶良宝(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554-2751992六、发布媒介:http:/ 1月 17日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 项目编号:2018-CG-0074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1.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2.1.2 项目名称 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2 2.1.5 项目性质 服务类3 2.1.4 采购单位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4 2.1.3 集采机构 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 2.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6 2.2.1 资金来源
8、财政资金7 2.3.1 招标内容寿县数字城管城市事件和部件信息采集服务是指将单元网格范围内的城市事、部件委托给社会具有数字城管信息采集能力的公司,按照城市事、部件管理标准、巡查监管要求,并以社区为基本工作单位,进行定时、全覆盖、公正、及时的监管和有效信息数据采集、准确传输以及核查、核实等,保证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全面处置。寿县城区东至东津渡大桥,南至济祁高速连接线,西至滨湖大道,北至 102省道的信息采集服务。采集范围含盖寿春镇八公山乡约 20平方公里。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1 年,预算金额为 624000 元,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本文件第五章采购服务需求。8 2.4.1.1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 )
9、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格 ,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政 府 采 购 法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定 ;( 二 ) 投 标 人 具 有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或 法 人 证 书 ;( 三 ) 投 标 人 需 具 有 从 事 数 字 城 管 信 息 采 集 工 作 ( 或城 市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 业 绩 ;(四)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投标人在技术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 项目编号:2018-CG-0075标评审结束前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10、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或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 ) 本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9 2.4.1.2投标供应商信誉要求一、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责令停业的;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近三年内存在因弄虚作假骗(谋)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供货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 二、投标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受惩黑名单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 ) ;2、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11、单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网 ) ;3、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官网 或信用中国官网) 。三、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0 2.4.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11 2.4.3是 否 接 受 联 合 体投 标接受 不接受12 2.9.1 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 13 2.10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 项目编号:2018-CG-007614 2.11 偏 离 不允许负偏离 允许15 3.2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
12、间 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16 4.1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 4.12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2000元整;保证金应以银行转帐、电汇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 。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不从基本账户转入或投标截止后到达指定账户的,保证金无效。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银行帐号:121440010400076550000000014联系电话:0054-402731918 4.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19 4.14.4 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别为壹 份正本, 肆 份
13、副本(商务标、技术标须分开封装,即技术标正副本一个封装袋、商务标正副本一个封装袋、共二个密封袋) 。20 4.14.3签字或盖章要求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文件封面以及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处均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由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内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签字无效。21 4.14.5 装订要求须用 A4纸订本式装订,否则后果自负。其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所有供评标时查验的原件单独装入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并在
14、该密封袋封面上标明“XXX 公司”及“原件”的字样。22 5.1 密封标记要求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寿县数字城管2018年信息采集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技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 项目编号:2018-CG-0077术标”或“商务标”和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并密封完好。23 5.2.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及地点递交起止时间:开标前 1小时。地点:同开标地点。24 5.2.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见招标公告地 点:见招标公告25 7.3评标方法及标准详见本文件第三章26 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专家 4 人; 评
15、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27 8.1 确定中标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28 8.3.1 履约担保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书前,应向采购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金额的 5%履约担保, 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29 11.2招标服务费约定本项目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服务费的交纳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总则 11.2.1约定执行,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含服务费。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的形式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招标服务费。开户名称: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县宾阳分理处银行帐号:3400 1747 5080 5300 2190需要开具增值税
16、专用发票的务必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邮箱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公司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基本信息的,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联系人:杨会计 0554-2751994。30 2.3.2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31 2.3.3 服务期限 1年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 项目编号:2018-CG-007832 8.4.1.1 签订合同地点 寿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3 2.2.2 付款方式服务期每满 1 个月,经招标人考核后,在招标人收到中标人出具正式发票后 15 个工作日内付款(扣除考核款)(出现政策性问题,付款相应延缓,不计息
17、) 。34 4.7.2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国家相关规定。35 10.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的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 。质疑受理条件须符合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质疑处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 (淮公管2017106 号)要求。36 10.2 投诉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质疑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质疑逾期未予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寿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18、或寿县财政局投诉。投诉受理条件须参照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质疑和投诉受理工作的通知 (淮公管2017106 号)要求。37 3.4 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http:/ 2.1 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2.1.2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寿县数字城管 2018 年信息采集项目 项目编号:2018-CG-00792.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供应商须
19、知前附表。2.1.4 采购单位: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5 项目性质: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 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2.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 本项目的付款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 招标内容:2.3.1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2 交货地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3 供货完成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4.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4.1.1 资质条件: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1.2 投标供应商的信誉: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 资
20、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 费用承担 投标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2.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9投标预备会 2.9.1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9.2 投标供应商应在第 3.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2.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第 3.2.2条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