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通组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第一章 1. 招 标 条 件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 公路建设工程已由垫江县交委以垫交委发【2018】13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补助、一事一议补贴、群众自筹 。经审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的承包商进行公开招标。2. 项 目 概 况 与 施 工 范 围2.1 项目建设地点: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全长约 3.43 公里,预算总投资约 140 万元,包括路面调平及碾压.压实、路面硬化(C25 标号、硬化宽度 4.5 米厚度 0.2 米等。垫江县永
2、平镇双堡村公路建设工程:包括修建堡坎 3 处共 40 米长、高 0.9 米和涵洞 4 个 1.1 万元包干;公路硬化约 3.43 公里。 2.3 项目工期:120 日历天。2.4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工程。3.承 包 资 格 要 求 3.1 本次资格审查实行资格预审,承包商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项 目 招 标 价 结 算 办 法4.1 路面工程:路面调平及碾压.压实及修建堡坎 3 处共 40 米长、高 0.9 米,涵洞 4 个包干价 1.1 万元。4.2 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实行招标中标价(含安全生
3、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的单价 实际验收里程结算价。25.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凡有意报名参加抽选的法人,请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起在永平镇人民政府信息网(http:/ 名 时 间 和 招 标 时 间 及 地 点6.1 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并于报名时向建设单位缴纳 1000 元招标文件资料费。6.2 报名地点:永平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6.3 招标时间及地点:2018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4 招标地点:永平镇人民政府公共服
4、务中心。7.招 标 范 围7.1、参加招标企业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7.2 符合条件的按公告载明资格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项目业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一并纳入招标范围。8.发 布 公 告 的 媒 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永平镇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发布。9.联 系 方 式项目业主: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 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 2018年 10 月23日3第 二 章 承 包 商 须 知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1 招标人名称: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垫江县双堡村 1.1.
5、2 项目名称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通组公路建设工程1.1.3 建设地点 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 1.1.4 建设规模1、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公路建设工程:总造价约 140 万元,包括路面调平及碾压.压实、路面硬化(C25 标号、硬化公路硬化约 3.43 公里,宽度 4.5 米厚度 0.2 米等。2、垫江县永平镇双堡村公路建设工程:包括修建堡坎3 处共 40 米长、高 0.9 米和涵洞 4 个共 1.1 万元包干;1.2.1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 交通补助、一事一议补贴、群众自筹 。 1.2.2 出资比例 (3:2:5)%1.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2.4 施工范围 修建堡坎 3 处共 40 米长、
6、高 0.9 米,涵洞 4 个共 1.1 万元包干;公路硬化约 3.43 公里,水泥路面硬化宽 4.5 米,厚 20cm,4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强度25。 1.3.1 工期 120 日历天1.3.2 质量要求达到重庆市“四好农村路”(通组公路)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1.4.1 承包商资格要求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承包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无不良记录。1.4.2承包商资格审查要求承包商
7、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资料: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承包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2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注:投标申请人应对其真实性负
8、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应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递交审查资料要求:递交审查资料时,审查单位须核验随机抽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审查资料的还需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其审查资料不合格,不参与后续招标。1.4.3 信誉申明(1)2016 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2)2016 年至今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3)2016 年至今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招标投标的处罚,或受到停止招标投标行政处罚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4)2016 年至今无不良记录。(如果投
9、标人有不良记录,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1.5是否接受联合报名不接受口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6 踏勘现场不组织口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7 分包不允许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1.8.1报名(递交资格审查资料)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8 年 10 月 30 日 9 时 00 分至 2018 年 10月 30 日 10 时 00 分止。报名地点:垫江县永平镇公共服务中心6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8.2 招标时间及地点招标时间为: 2018 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招标地点为:垫江县永平镇公共服务中心
10、1.9 最高限价1、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40 万元(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其中修建堡坎 3 处共 40 米长、高 0.9 米,涵洞 4 个最高 1.1 万元包干。路面工程: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单价最高限价 450 元/m。2、招标时只以投标报价函中路面混凝土硬化工程*元/m 作为发包计算依据;投标报价函中修建堡坎、涵洞的包干价作为中标单位的工程竣工决算价。1.10 签字盖章要求 按照具体要求执行1.11.1资格审查材料的密封性1、资审资料要求装订成册,并在资料封面页上注明“永平镇双堡村通组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次)”项目资格审查资料;2、装入“资格审查资料”文件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
11、盖投标人单位章。1.11.2 文件袋上写明应在“资格审查资料”文件袋上写明如下内容:(项目名称) 标段资格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12递交资格审查地点1.13 招标办法低价中标法:(原则上参与招标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低于3家时流标)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满6家时,按投标人的报价高低上下去掉6的整数倍数报价(即:最高的上去六分之一,最低的下去六分之一),不足6家时则不去。去掉最高价和最低价后,剩下的最低价则为招标中标价。1.14 中选结果通知书招标结束后,业主在永平镇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示 3 个工作日,无投诉后核发中选结果通知书。7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5 合
12、同签订由中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与业主签定承包合同。1.16 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现金;付费方式:银行转账。收款单位: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开户银行(一) 垫江县永平镇财政所双堡村双代管账户 账号:2510020120010000493.2. 担保金额:签约总工程款的 10%。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总工程款的 2%4提交时间:抽取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到业主指定账户(3 个工作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资格)。4.退还时间: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1.17 重新招标中选承包商无故放弃中选、不按
13、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应按依次递补确定承包商。1.18 投诉处理1.投诉及处理程序参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执行。2.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0 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账户垫江县永平镇财政所双堡村双代管账户 账号:2510020120010000493.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8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一)银行转帐:本项目招标公告上的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信息。(二)投标
14、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三)缴纳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 元整)。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的资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缴入帐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投标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2.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后,3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3.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 3 个工作
15、日内退还。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5.其它情况,如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入帐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永平镇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1.21 投诉电话 重庆市垫江县交通委员会:023-74638761永平镇双堡村通组公路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序号分项名建设主要内容 单位 最高限价 工程数量 备注9附件:1、确认文书。2、投标报价函。3、已标价工程量报价清单4、投标保证金回单复印件。5、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6、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低价风险担保承诺函。称1 路基 修建堡坎 40 米长、高 0.9米共 3 处和涵洞 4 个 项11000 元包干价项(包干价)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2 路面路面调平、夯实;水泥硬化宽 4.5 米,厚20cm,强度25。m3 450 元/m 3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10附件 1确认文书*(发包人名称):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施工的竞争性招标,对贵单位发出的该工程竞争性招标文件及其相应的资料、书面通知等全部内容予以确认,并按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公司保证在本项目中标后绝不转包或挂靠公司,一旦发现、查实我公司有转包、挂靠行为,我公司自愿承担违约责任或违约金。 投 标 单 位: (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