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材料】融合监督,向监督高质量迈进 融合监督 向监督高质量迈进 自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省*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改革试点要求,深入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积极探索融合监督机制,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后纪律监督,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等不同层面监督力量整体化、效用最大化,走出了一条融合监督的新路子,切实当好全市政治生态护林员。 一、强化监督力量共聚 推动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协同化。*市纪委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等各种监督力量整合起来,形成互为支撑、协同运行的合力。如,抽调派驻机构人员一同参与巡察工作,构建以派驻干部为主的巡察组,在市委巡察机构的统筹下做好巡察工作,这样一方面能运用派驻监督的探头精准发现部门(单位)存在的病原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派驻机构的监督能力、推动纪律监督队伍建设。2021 年 9 月至 10 月,市委巡察组分别对 10 家市直单位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并于同年 12 月底反馈了巡察意见,共反馈问题 380 个,完成整改 319 个,问责处理 237 人,清退追缴资金 226.81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