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资料】干部岗位交流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全面熟悉和掌握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建立公正、公平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局的实际,对条件艰苦、特殊岗位的干部实行轮岗制度,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交流轮岗的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民主集中、人尽其才、适人适用的原则。通过干部交流轮岗,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激发全局干部的潜能,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二、交流轮岗的范围和对象 交流轮岗的岗位范围主要是指农村驻在监管所管理岗位和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交流轮岗。 交流轮岗的对象是全局内设机构、派出机及事业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不包括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交流岗位主要指男性干部职工年满 55 周岁以下的,在驻在农村岗位上循环轮岗。女性干部职工 50 周岁以下的,在行政审批办公室工作岗位上循环轮岗。本人志愿可以适当放宽年龄。 有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