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交流研讨制度(征求意见稿) 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交流研讨制度(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开阔视野对标一流,查找不足补齐短板,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交流研讨工作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统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交流研讨工作。市优化营商环境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营商办)负责优化营商环境交流研讨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完成交流研讨成果的汇总处理等相关工作。 第三条 优化营商环境交流研讨以市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以下简称成员单位)为主,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企业、专家学者参加。 第四条 成员单位应当按照交流研讨的安排,围绕交流研讨内容,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提炼亮点,查找短板不足,确保交流研讨的效果。 第五条 优化营商环境交流研讨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 (二)国内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形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