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广州分公司规范层级管理和请示汇报制度 中铁一局广州分公司 关于规范层级管理和请示报告工作的规定 为规范公司层级管理秩序,督促各管理层级认真履职,确保企业管理高效运转,依据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公司内部控制要求,现就明确企业各层级管理关系、规范重要工作事项请示和报告程序做出如下规定: 一、层级管理责任 1.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公司本部、各项目部等各管理层级,按照职能分工和管理权限履行工作职责,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明确上下层级间的请示和报告、同层级之间的沟通协商程序,严格按程序实施分级管理。分级管理过程中,各层级的意见必须明确具体,并按相应规定和流程执行。 2.公司本部分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四个管理层级,各层级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职能范围和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并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明确上下层级间的请示和报告、同层级之间的沟通协商程序,严格按程序实施分级管理。 3.公司各项目部,应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项目部目标责任书,充分履行职责,管好项目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事项;对超出范围的经营管理事项、按规定应提交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