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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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更内容一、变更以下条款1、第一条变更为: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客户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 公司资产的独立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特制订本章程。2、第十一条变更为: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3、第十九

2、条变更为:第十九条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 2015 年 8 月 31 日净资产值全部折为公司股份,公司发起人按其在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的持股比- 1 -例认购全部发行的 2,745,000,000 股股票,净资产值超过股本总额的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公司的发起人的出资时间均为 201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的发起人所认购的股票数量、比例和出资方式分别为:发起人 出资方式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净资产折股 105,263.11 38.35%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44,178.05 16.

3、09%河北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34,000.00 12.39%邯郸市鹏博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11,977.20 4.36%河北国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10,000.00 3.64%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8,000.00 2.91%唐山金海资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6,708.80 2.44%河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6,228.00 2.27%秦皇岛市财信资产管理公司 净资产折股 5,815.04 2.12%保定市财信商贸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5,666.08 2.06%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5,000.00 1.8

4、2%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4,700.00 1.71%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净资产折股 4,000.00 1.46%迁西县燕东化工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4,000.00 1.46%秦皇岛市山海关隆福物资采购供应处 净资产折股 3,192.00 1.16%河北省国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3,000.00 1.09%泊头市天润纺织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2,000.00 0.73%河北泰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2,000.00 0.73%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净资产折股 1,500.00 0.55%西藏福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1,500.0

5、0 0.55%邯郸市财达计算机信息中心 净资产折股 1,375.36 0.50%- 2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净资产折股 1,140.16 0.42%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1,008.00 0.37%沧州市财政培训中心 净资产折股 884.80 0.32%衡水市财政局国家债务办公室 净资产折股 778.00 0.28%河北财达投资管理服务中心 净资产折股 328.40 0.12%河北达盛贸易有限公司 净资产折股 257.00 0.09%合 计 274,500.00 100.00%4、第一百九条变更为: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

6、意见。重大经营 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时,党委 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5、第一百三十三条变更为:第一百四十一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董事会授权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二)根据董事会授权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三)根 据 董 事 会 授 权 对 董

7、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考 核 并 提 出 建 议 ;(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二、新增以下条款1、新增第五章党委及第一节党的机构设置、第二节公司党委职权、第三节公司纪委职权。2、第八十九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 3 -司党委”)和中国共 产党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公司纪委”),按照党章及党内法规开展党的建设各项工作。3、第九十条 公司党委设书记 1 名,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董事长、党委书记原则上由一人担任,设立主抓党建工作的专职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8、,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公司党委。4、第九十一条 公司党委设办公室、组织、宣传等党务工作部门;公司纪委设纪检监察室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 立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工会” )、中国共产主义 青年团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团委” )等群 团组织。5、第九十二条 党务工作人员按照不少于同级部门平均编制的原则进行配备。党建工作经费,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安排,纳入公司管理费用税前列支。6、第九十三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有关法规履行职责:(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

9、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决策,落实省国 资委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4 -(三)研究讨论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管理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四)加强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政治工作

10、、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洁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7、第九十四条 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公司党委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明确党委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运行机制,做到简便易行、运转高效。8、第九十五条 公司纪委是公司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公司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9、第九十六条 公司纪委的职权包括:(一)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二)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11、三)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四)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5 -(五)保障党员的权利;(六)研究其它应由公司纪委决定的事项。10、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1 名,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经营、决策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二)列席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会议,就会议决策所涉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三)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确保决策的合法性,负责公司法律风险的评估和法律纠纷的预警工作,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四)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机构;(五)负责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六)对公司及所属部、室违反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七)其他应当由公司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履行的职责。总法律顾问(法务总监)为非法律专业人员兼任的,应当配备专职、专业的副总法律顾问(副法务总监),具体负责法律事务。三、对照上述修改内容,相应调整条款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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