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水利扶贫专项方案 青海省水利扶贫专项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前实现整体脱贫的实施意见(青发202119 号)精神及其主要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对象范围 全省 42 个贫困县(市、区、行委)、1622 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 52 万贫困人口中,涉及饮水安全问题的 668 个贫困村(含易地搬迁村 592 个)、14.48 万人(其中贫困人口 9.01 万人)实施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部署,到 2021 年解决和巩固提升 14.48 万人的饮水安全。到 2021年,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体系,使贫困群众喝上更加方便、稳定和安全的饮用水,贫困地区集中供水率达到 80%,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75%,水质达标率较 2021年提高 15 个百分点。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经初步测算,精准扶贫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投资总需求约 3.14 亿元。资金来源为争取.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从 2 省级财政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