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总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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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0 章 总 则第 101 节 通 则101.01 范围1.本规范适用于新泰市龙北路龙廷段改建工程的施工与管理。2.本规范对工程在施工中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隐蔽工程以及施工原始资料和记录,均进行一系列的控制与检查,使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在每一章节的施工要求中均对质量标准、质量等级、检验内容和方法等提出了要求。如有未写明之处,应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现行有关规范规定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执行。3.本规范仅为方便起见划分为若干章节,阅读时应将本规范视作一个整体。4.凡本规范或与本规范有关的其他规范及图纸中未规定的细节,或在涉及到任何条款的细节没有明确的规定时,都应认为指的是需经

2、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我国公路工程的常规做法。101.02 定义1.本规范中使用的工程名词术语均采用道路工程术语标准(GBJ 12488)、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 00287)等标准文件中所列明的词语及其定义。2.除合同条款已规定的词语定义外,凡在本规范中使用的下列名词,其含义分别为:工作或作业:指根据合同条款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地推及的,为本工程(包括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施工与维护所需要的劳务(包括管理)、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提供。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以及由发包人按合同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施工工艺图:要求承包人

3、提供并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工艺图表、施工工艺转化图、应力图表、装配图、安装图、结构骨架图或其他补充图纸或类似资料。3.本规范的编写,分别按章、节、小节、条、款、项、目序列表达,在规范条文中相互引用时,其表示方式示例如下:300 章、400 章301 节、302 节301.01 小节、301.02 小节301.01-1 条、301.01-2 条301.01-1(1)款、301.01-1(2)款301.01-1(1)a 项、301.01-1(1)b 项301.01-1(1)a(a)目、301.01-1(1)a(b)目1101.03 缩写词1.国家标准、协会标准与行业标准本规范采用以下缩写词来

4、表示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各工程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发布的文件、标准与规范。GB、GB/T、GB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CECS、SHC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JG、JG/T、JCJ、JGJ/ T、CJ、CJ/T、CJJ、CJJ/T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行业标准JT、JT/T、JTJ、JTJ/T 、JTG、JTG/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TB、TB/T、TBJ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行业标准DL、DL/T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HG、HG/T,HGJ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SL、SL/T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YB、YB/T,YBJ 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行业标准JCJ 中华

5、人民共和国建材工业行业标准YD、YD/T、YDJ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行业标准2.计量支付单位计量支付单位应采用如下缩写符号:米(延米) m毫米 微米 m平方米 平方毫米 2立方米 m 3千克 吨 t牛(顿) N千牛(顿) kN帕(斯卡) Pa千帕(斯卡) kPa兆帕(斯卡) MPa摄氏度 天 d小时 h分 min2秒 s101.04 标准与规范1.在工程实施中所采用的材料设备与工艺,应符合本规范及本规范引用的其它标准与规范的相应要求。2.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所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如果有修改或新颁,应由发包人决定是否用新标准或规范,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按发包人的决定执行。采用新标准、规范

6、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对于工程所采用的标准或规范的任何部分,当承包人认为改用其他标准或规范,能够保证工程达到更高质量要求时,承包人应在 42d 前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采用;否则,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本规范。但这种批准,应不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的任何责任。4.当适用于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引用的标准或规范发生分歧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本规范。(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3)有关部门的标准与规范。5.承包人应按照国家、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发包人的要求开展施工标准化。

7、101.05 承包人的施工机械1.一般要求(1)用于工程施工的一切施工机械,必须类型齐全、配套完整并与施工质量和进度相适应,其机械状况应满足工程要求,并能做出保证质量的作业。(2)施工机械的使用与操作,应不使路基、路面、结构物、邻近的公用设施、财产或其他公路受到损伤、损坏或造成污染。(3)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2.规范规定的施工机械(1)如规范要

8、求某项作业需由某种施工机械来完成,则必须使用该种施工机械,除非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其他机械。(2)如果承包人要求使用非规范所规定的施工机械,则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申请,对替换使用的施工机械应充分说明和解释作出这一变动的原因。(3)上述书面申请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替换施工机械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丝毫不能3免除承包人按合同所规定的任何责任或义务。(4)如果替换的机械经试用后,监理工程师判定其作业成果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中止使用该替换机械,并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指示仍使用规范要求的施工机械进场,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担。(5)根据工程的实施,承包人在提交进度计划时应附上一份详细的进场施工机械表

9、。表中应包括各种机械的型号、规格、功率、产地、出厂日期、数量以及进入工地的日期,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时间内将表列所有施工机械装备运至工地。没有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施工机械运出工地。(6) 承包人的拌和设备需符合现行规范要求,采取避免离析的保证措施,不允许采取自由跌落式的落地成堆、装载机装料运输的方法。要配备带活门漏斗的料仓,由漏斗出料直接装车运输等措施。101.06 工程量的计量1.一般要求(1)本规范所有工程项目,除个别注明者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2)本规范的计量与支付,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以

10、及图纸同时阅读,工程量清单中的支付项目号和本规范的章节编号是一致的。(3)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均应按本规范规定或监理工程师书面指示进行。(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所有这些方法,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或指令。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5)除非监理工程师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有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和保存。(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7)全部必需的模板、脚手架

11、、装备、机具、螺栓、垫圈和钢制件等其他材料,应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有关支付项目中,均不单独计量。(8)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批准外,凡超过图纸所示的面积或体积,都不予计量与支付。(9)承包人应严格标准计量基础工作和材料采购检验工作。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水泥混凝土、高强度等级水泥砂浆的施工现场必须使用电子计量设备称重。因不符合计量规定引发的质量问题,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如本规范规定的任何分项工程或其子目未在工程量清单中出现,则应被认为是其他相关工程的附属工作,不再另行计量。2.重量4(1)凡以重量计量或以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与批准的磅秤上,由称职合格的人员在监理工程

12、师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重。(2)称重计量时应满足以下条件:监理工程师在场;称重记录;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说明书在称重前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作为依据。(3)钢筋、钢板或型钢计量时,应按图纸或其他资料标示的尺寸和净长计算。搭接、接头套筒、焊接材料、下脚料和固定、定位架立钢筋等,则不予计量。钢筋、钢板或型钢应以千克计量,四舍五入,不计小数。钢筋、钢板或型钢由于理论单位重量与实际单位重量的差异而引起材料重量与数量不相匹配的情况,计量时不予考虑。(4)金属材料的重量不得包括施工需要加放或使用的灰浆、楔快、填缝料、垫衬物、油料、接缝料、焊条、涂敷料等的重量。(5)承运按重量计量的材料

13、的货车,应每天在监理工程师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称出空车重量,每辆货车还应标示清晰易辩的标记。(6)对有规定标准的项目,例如钢筋、金属线、钢板、型钢、管材等,均有规定的规格、重量、截面尺寸等指标,这类指标应视为通常的重量或尺寸。除非引用规范中的允许偏差值加以控制,否则可用制造商所示的允许偏差。(7) 凡有镀层、防腐层的钢材、管件均以原基材的净尺寸计量,不含镀层、防腐层部分。3.面积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应按图纸所示尺寸线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计量。对于面积在 1m2以下的固定物(如检查井等)不予扣除。4.结构物(1)结构物应按图纸所示净尺寸线,或根据监理工程师指示修改的尺寸线计量。(2)水泥

14、混凝土的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已完工工程的净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倒角不超过 0.15m0.15m 时不扣除,体积不超过 0.03m3的开孔及开口不扣除,面积不超过0.15m0.15m 的填角部分也不增加。(3)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如管涵等),除非图纸另有标示,应按平行于该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5.土石方(1)土石方体积采用平均断面积法计算。横断面图、表的绘制和计算均使用发包人指定或认可的软件完成。(2)各种不同类别的挖方与填方计量,应以图纸所示界线为限,而且应在批准的横断面图上标明。(3)用于填方的土石方量,应按清表压实或夯击压实后的纵断面高程和路床面为准来计量

15、。承包人报价时,应考虑在挖方或运输过程中引起的体积差、因路基沉陷需增加填筑的数量和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须加宽填筑的数量。5(4)在现场钉桩后 56d 内,承包人应将设计和进场复测的土方横断图连同土方的面积与体积计算表一并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所有横断面图都应标有图题框,其大小由监理工程师指定。一旦横断面图得到最后批准,承包人应交给监理工程师原版图及三份复制图。如果承包人提交的土石方体积计算表,累计土石方量与设计图纸标明的土石方量变化超过5%时,承包人应及时提出,并取得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的书面确认,否则,按上述两者的最小值计量。6.运输车辆体积(1)用体积计量的材料,应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车辆装

16、运,并在运到地点进行计量。(2)用于体积运输的车辆,其车厢的形状和尺寸应使其容量能够容易而准确地测定并应保证精确度。每辆车都应有明显标记。每车所运材料的体积应于事前由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相互达成书面协议。(3)所有车辆都应装载成水平容积高度,车辆到达送货点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将其装载物重新整平,对超过定量运送的材料将不予支付。运量达不到定量的车辆,应被拒绝或按监理工程师确定减少的体积接收。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承包人应在货物交付点,随机将一车材料刮平,在刮平后如发现货车运送的材料少于定量时,从前一车起所有运到的材料的计量都按同样比率减为目前的车载量。7.重量与体积换算(1)如承包人提出要求并得

17、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已规定要用立方米计量的材料可以称重,并将此重量换算为立方米计量。(2)将重量计量换算为体积计量的换算系数应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并应在此种计量方法使用之前征得承包人的同意。8.沥青和水泥(1)沥青和水泥应以千克(kg)计量。(2)如用货车或其他运输工具装运沥青材料,可以按经过检定的重量或体积计算沥青材料的数量,但要对漏失或泡沫进行校正。(3)水泥可以以袋作为计量的依据,但一袋的标准应为 50kg。散装水泥应称重计量。9.成套的结构单元如规定的计量单位是一成套的结构物或结构单元(实际上就是按“总额”或称“一次支付”计的工程子目),该单元应包括了所有必需的设备、配件和附属物及相

18、关作业。10.标准制品项目(1)如规定采用标准制品(如护栏、钢丝、钢板、轧制型材、管子等),而这类项目又是以标准规格(单位重、截面尺寸等)标示的,则这种标示可以作为计量的标准。(2)除非采用标准制品的允许误差比规范要求的允许误差要求更严格,否则,生产厂确立的制造允许误差不予认可。101.07 图纸6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中的工程数量表内数值,仅供施工作业时参考,并不代表支付项目,因此不能作为计量与支付的依据。2.承包人施工时应核对图中标注的构造物尺寸和高程。发现错误时,应立即和监理工程师联系,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尺寸及高程实施。3.合同授予后,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可提供进一步的详细图纸或补充图纸

19、,供完成施工工艺图参考。但这并不免除承包人完成施工工艺图和对施工质量负责的任何义务。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图纸使用计划,以保证施工进度不被延误。101.08 工程变更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 15 条的相关规定执行。101.09 税金和保险1.承包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的规定和地方政府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2.在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3.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办理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为其施工设备办理保险,其费用由承包人

20、负担。101.10 各支付项的范围1.承包人应得到并接受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报酬,作为实施各工程项目(不论是临时的或永久性的)与缺陷修复中需提供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材料、施工机械及其他事务的充分支付。2.除非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子目所报的单价或总额,都应认为是该支付子目全部作业的全部报酬。包括所有劳务、材料和设备的提供、运输、安装和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与拆除、责任和义务等费用,均应认为已计入工程量清单标价的各工程子目中。3.工程量清单未列入的子目,其费用应认为已包括在相关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中,不再另行支付。101.11 计量与支付属履行第 101 节中各项要求的,除第 101

21、.09 小节按下述规定办理外,其他单独计量与支付。1.计量(1)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办理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保险,按总额计量。(2)承包人应缴纳的所有税金(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工伤事故保险费、人身意外伤害险费以及施工设备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摊入各相关工程子目的单价和费率之中,不单独计量。2.支付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费,将根据保险公司的保单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支付。如果由发包人统一与保险公司办理上述两项保险,则由发包人扣回。73.支付子目细目号 子目名称 单位101-1 保险费-a 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 总额-b 按合同条款规定,

22、提供第三方责任险 总额第 102 节 工程管理102.01 一般要求1.开工报审表(1)开工报审表: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2)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开工前 14d 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分部工程开工报审表,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计划和质量控制方法是可接受的且已获得批准,则经监理工程师书面同意,分部工程才能开工。(3)中间开工报审表:长时间因故停工或休假(7d 以上)重新施工前,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处

23、理完后,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中间开工报审表。2.工程报告单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有关不同项目和内容的工程报告单供审批,报告单的主要项目为:各种测量、试验、材料检验、各类工程(分工序)检验、工程计量、工程进度、工程事故等报告单;或监理工程师指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报告单。3.制定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1)按合同条款规定,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后的 28d 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在 14d 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编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

24、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分项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2)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所提交的关键线路网络图、主要工作横道图中的一切主要活动应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一致。关键线路和与里程桩的相关联系必须清楚地标明。年度、月度的任务(工程量和价值)、资源需求及累计进度必须标注清楚。提交计划时,应将制订依据、逻辑说明、资金流量、资源提供柱状图表以及使用的输入数据的副本等一并提交。(3)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合同进度计划不符合时,承包人可以在实际进度发生8滞后的当月 25 日前向监理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进的

25、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在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 14d 内批复。监理工程师在批复前获得发包人同意。(4)承包人应在每年 11 月底前,根据已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向监理工程师提交 2 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工程师合理规定的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5)施工方案说明包括形象进度图(柱状图表)和资金流量表,如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予以修改

26、。即:a.承包人改变了方案的逻辑线路或改变了其建议的施工程序。b.施工期无任何理由产生延误。c.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不符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修改时。(6)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施工计划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和年度施工计划,制订各分部工程的施工计划和某些分项工程的施工计划,并在该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 14d 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若发现需要调整或修改时,应再次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如承包人未按批准的施工计划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其立即纠正,或令其暂时停工。(7)编制总体施工方案说明使用的全套软件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向监理工程师提

27、交拷贝,以供执行合同时使用。编制施工方案柱状图表、资金流转表以及提供软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即应被认为是包括在合同单价之内,不另行计量与支付。(8)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要求确保投入及时到位,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合同条款督促其实施。4. 项目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1)工程管理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承包人应按下列规定配备工程管理软件及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a. 承包人应统一配备发包人指定的工程管理软件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管理系统,并建立网络系统。网络带宽不宜小于10M。b. 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管理软件系统的要求配备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的硬件及软件配置应满足能够使工程管理软件系统

28、的顺畅运行的要求。c.办公自动化系统应由专人负责操作,并应保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定期更新杀毒软件和进行系统维护,备份相关管理数据。(2) 承包人应建立以下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a. 建立并使用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9b. 建立并使用试验检测数据自动传输系统。c. 建立拌和站(含沥青、水泥混凝土)数据自动传输系统。d. 建立沥青混合料摊铺现场数据自动传输系统。5. 工程复查制度对越冬工程,在春季复工前,承包人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全面复查,重点检查冻损害、工程变位、沉降情况,提出复查报告(含处理意见),报监理工程师审批,隐患消除后方可全面复工。6. 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发包人做好交通主管、安全、环保、水利等

29、管理部门和上级单位对本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视为已包含在相应的永久性工程项目之内,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7. 档案管理(1) 工程档案实行预立卷制度。(2)承包人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安排专人统一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合同及项目管理文件档案等各项档案资料。(3) 承包人建立并使用档案管理系统。(4) 承包人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质检资料、试验检测资料、合同管理文件资料、影像资料、文件档案资料应齐全;工程建设期间的档案资料归档应及时,并符合公路建设档案管理有关规定。(5) 承包人在交工验收前应基本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工作。(6) 最终形成的竣工资料应按规定格式扫描并刻录光盘存档,所有档

30、案资料应符合泰安市公路局档案室进馆要求。8.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廉政管理、工期、环境保护、标准化施工、文物保护、水土保持、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农民工工资支付等。(1) 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应健全,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合理,保证措施到位。(2) 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健全,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合理,保证措施到位。(3) 承包人的廉政管理制度应健全,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合理,保证措施到位。(4) 承包人的工期保证体系合理,保证措施到位。(5) 承包人的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合理,保证措施到位。(6) 承包人的标准化施工保证体系合理,保证措施到位。(7)承包人的文物保护体系合理,保证措施到位。(8)承包人的水土保持体系合理,保证措施到位。(9)承包人的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制度应健全,保证措施到位。(10) 承包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应健全,保证措施到位。102.02 施工标准化的要求1. 工地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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