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7 年 湖 南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 施 方 案为 做 好 2007 年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基 层 从 事 支 教 、支 农 、支 医 和 扶贫 工 作 ,引 导 和 鼓 励 高 校 毕 业 生 面 向 基 层 就 业 ,根 据 中 组 部 、人 事 部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农 业 部 、卫 生 部 、国 务 院 扶 贫 办 、共 青 团 中 央 关 于 组织 开 展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基 层 从 事 支 教 、支 农 、支 医 和 扶 贫 工 作 的 通 知 (国 人 部 发 200616 号 )和 省 委 组 织
2、 部 、省 人 事 厅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省 农 业 厅 、省 卫 生 厅 、省 公 安 厅 、省 扶 贫 办 、共 青 团 省 委 关 于 组 织 开 展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基 层 从 事 支 教 、支 农 、支 医 和 扶 贫 工 作 的 通 知 (湘 人发 2007109 号 )精 神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2007 年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实施 方 案 。一 、 工 作 内 容 2007 年 全 省 共 招 募 300 名 应 届 高 校 毕 业 生 ,主 要 安 排 到 乡 镇 从 事支 教 、支 农 、支 医 和 扶 贫 工 作
3、 ,服 务 期 2 年 。二 、 招 募 计 划 7 月 25 日 前 ,各 市 州 将 市 州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和 工 作 协 调管 理 办 公 室 人 员 名 单 、当 地 的 “三 支 一 扶 ”基 层 岗 位 需 求 计 划 上 报 省 “三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7 月 31 日 前 ,省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将 “三 支 一 扶 ”计 划下 达 到 各 市 州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各 市 州 “三 支 一 扶 ”工 作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面 向
4、社 会 公 开 发 布 招 募 计 划 。三 、 组 织 招 募 各 市 州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要 对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进 行广 泛 宣 传 ,营 造 良 好 氛 围 ,做 好 动 员 工 作 。充 分 利 用 广 播 电 视 、报 刊 、互联 网 等 各 类 媒 体 发 布 招 募 信 息 ,公 布 市 州 “三 支 一 扶 ”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公 室 地 址 、报 名 电 话 ,确 保 毕 业 生 及 时 了 解 相 关 情 况 。8 月 31 日 前 , 各 市 州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根 据 招 募 计 划 和
5、 实 际 情况 ,以 现 场 方 式 组 织 本 地 高 校 毕 业 生 报 名 ,填 写 湖 南 省 高 校 毕 业 生 “三支 一 扶 ”计 划 报 名 表 。按 照 公 开 、平 等 、竞 争 、择 优 原 则 ,采 取 考 试 或考 核 的 方 式 进 行 招 募 。将 考 试 考 核 合 格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人 选 报 省 “三 支 一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进 行 审 核 。9 月 10 日 前 ,省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严 格 按 照 全 国 “三支 一 扶 ”办 制 定 的 体 检 标 准 ,统 一 组 织 入 选
6、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指 定 医 院 进行 体 检 。9 月 20 日 前 ,省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与 考 试 考 核 、体 检合 格 的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签 署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登 记 表 。四 、 培 训 上 岗 9 月 30 日 前 ,省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统 一 组 织 “三 支 一扶 ”高 校 毕 业 生 进 行 上 岗 前 集 中 培 训 。10 月 20 日 前 ,各 市 州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派 遣 “三
7、 支 一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服 务 单 位 报 到 。五 、 服 务 管 理 各 市 州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要 具 体 负 责 指 导 、协 调 服 务单 位 落 实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的 服 务 岗 位 、住 宿 以 及 安 全 、健 康 、卫生 等 问 题 ,对 服 务 单 位 的 日 常 管 理 和 服 务 工 作 进 行 监 督 和 检 查 。在 每 个接 收 “三 支 一 扶 ” 大 学 生 的 乡 镇 择 优 选 拔 1-2 名 符 合 条 件 的 大 学 生 兼 任乡 镇 团 委 副 书 记 ,并 协 助 县
8、团 委 协 调 落 实 相 关 任 职 程 序 。服 务 单 位 要 为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安 排 工 作 岗 位 ,提 供 必 要 的 生 活 条 件 ,承 担 日 常 管 理 和 服 务 工 作 ,并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积 极 为 其 提 供 业 务 培 训 机 会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在 基 层 服 务 期 间 ,户 口 统 一 转 到 服 务 单 位 所在 县 政 府 人 事 部 门 所 属 人 才 中 介 机 构 ,实 行 免 费 代 理 服 务 ,也 可 根 据 本人 意 愿 转 回 入 学 前 户 籍 所 在 地 ,公 安 机 关 应 按
9、 规 定 为 其 办 理 落 户 手 续 。毕 业 生 的 人 事 档 案 统 一 转 到 服 务 单 位 所 在 县 (市 、区 )人 事 部 门 保 存 、管理 ,党 团 组 织 关 系 转 至 服 务 单 位 。对 服 务 期 间 积 极 要 求 入 党 的 ,由 乡 镇一 级 党 组 织 按 规 定 程 序 办 理 。“三 支 一 扶 ”大 学 生 中 的 党 员 、团 员 在 服 务期 间 按 照 当 地 党 员 、团 员 的 标 准 缴 纳 党 费 、团 费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应 按 照 规 定 期 限 完 成 服 务 工 作 ,在 服 务 期 间确 实 由
10、 于 身 体 状 况 等 特 殊 原 因 不 能 继 续 服 务 的 ,须 出 示 市 级 二 级 甲 等 以上 医 院 开 具 的 证 明 ,并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同 时 经 省 级 “三 支 一 扶 ”协 调 管理 办 公 室 批 准 ,并 履 行 有 关 手 续 后 方 可 离 开 服 务 单 位 。服 务 期 未 满 离 开服 务 单 位 的 ,不 再 享 受 国 家 给 予 的 优 惠 政 策 。六 、 经 费 保 障“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服 务 期 间 给 予 每 人 每 月 生 活 补 贴 700 元 ,每人 每 年 交 通 补 助 500 元 ;统 一
11、 办 理 人 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和 住 院 医 疗 保 险 ;统 一 组 织 体 检 和 培 训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服 务 期 间 的 生 活 补 贴 、交通 补 助 所 需 经 费 由 省 、市 、县 三 级 财 政 按 照 3:2:5 的 比 例 分 担 安 排 ;人身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和 住 院 医 疗 保 险 、体 检 、培 训 经 费 由 省 财 政 专 项 安 排 。各 市 州 县 要 切 实 将 分 担 的 “三 支 一 扶 ”高 校 毕 业 生 生 活 补 贴 、交 通 补 助 落实 到 位 。七 、 组 织 领 导 各 市 州 “三
12、支 一 扶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和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要 在 “三支 一 扶 ”计 划 实 施 过 程 中 发 挥 牵 头 作 用 ,与 各 有 关 部 门 明 确 职 责 ,密 切配 合 。会 同 教 育 部 门 做 好 高 校 毕 业 生 的 宣 传 动 员 和 组 织 招 募 工 作 ;积极 与 财 政 部 门 沟 通 协 调 ,落 实 经 费 ;加 强 与 农 业 、卫 生 、扶 贫 、共 青 团 等部 门 的 合 作 ,推 动 各 部 门 对 本 系 统 用 人 单 位 进 行 指 导 ,协 助 做 好 “三 支一 扶 ”计 划 实 施 工 作 。要 及 时 了 解 计 划 实 施 中 的 问 题 和 建 议 ,及 时 反 映沟 通 ,及 时 加 以 解 决 ,创 造 性 地 开 展 工 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