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 年) 成果公布根据国家和省对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以及珠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以斗门区人民政府为主体,珠海市国土资源局斗门分局组织和指导编制的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2010-2020 年) (以下简称规划 )已编制完成。2010 年 12 月 21 日,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成果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2011 年 1 月 21 日斗门区规划经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实施。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现将规划成果向社会公布:、 规划的战略目标规划的目的在于协调土地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建设
2、和生态保护的关系,重点解决斗门区土地利用与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统筹安排各区域、各行业土地利用,引导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斗门区社会、经济、环境持续发展。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 20102020 年,2009 年为基期年,20102015 年为近期,20162020 年为远期。三、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斗门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包括白蕉镇、斗门镇、井岸镇、莲洲镇和乾务镇五个镇,基期年土地总面积为 61388 公顷。四、规划分区为提高城乡用地效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本规划依据区域范围内土地主要功能及今后发展方向,根据土地利用类型和管理措施的差异性,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将区内土地划分为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区、风景旅游用地区、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林业用地区等八个土地用途分区,并实施相应的用途管制规则。五、批准机关和批准日期2011 年 1 月 21 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正式批复实施。附件:斗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二 0 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