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签约申请表编号:提示:请在相应的“”中打“”申请项目: 申请签约 取消签约 变更签约内容 姓名 张三 个人公积金账号 申请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 441xxxxxxxxxxxxxx5 联系电话(手机) 13xxxxxxxxx1、首次自动转账日期为间隔签约日期半年的日期,购房(包括建房、贷款购房)提取的自动划转到期日期为提取额度提清日,租房提取的自动划转到期日期为租房结束日。每次划转间隔时间为半年;2、签约的指定收款账户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关联银行账户;3、我中心系统对符合条件的个人账户进行自动转账提取处理,并自动生成提取待补登明细; 请及时在我中心辖内管理部门办事大厅自助终
2、端或承办银行网点进行查询补登记录查询账户余额和账户明细信息;4、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关联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储蓄卡)等账户,如出现遗失等情形的,应及时挂失,否则造成损失责任由申请人承担;5、每次划转的提取金额按照肇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须知规定计算。6、申请人出现住房公积金账户调出辖外、销户、冻结等情况,本签约自动失效。7、此申请经签约后,申请人的还贷责任仍按借款合同内容履行,本签约不负其责任;8、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申请人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签约条款的变更或中止手续,否则,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权单方面变更或中止本签约,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提取住房发生变化;结束租房;婚姻状
3、况变化的;指定收款账户发生变化、挂失、销户、账户冻结等情况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户连续拖欠贷款本息 3 期(含 3 期)以上;遇到相关政策规定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自动划转提取实现情形的;申请人填写及签约条款本人已知悉签约条款并对以上填报资料确认无误,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通过相关部门核查申请材料。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正确,如有虚假或错误,本人愿意无条件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按规定更正相关系统信息,返还所提取的资金至原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温馨提示:如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请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提前取消本签约。)申请人签名_张三_ 申请日期_201X 年 X 月 X 日_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填写经办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意见(盖章)备注:1、一式两联,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人各执一联 热线电话:0758-12329 网址:http:/ 2017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