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 年度考核社会工作统计表姓名: 社会工作总分:一、社会职务计分项目 总分 承担职务 自评分 互评分 得分部门负责人 100课程负责人 40教学组组长 30科研秘书工作 30党支部委员 20合计二、指导学生比赛比赛名称 比赛级别 基础分 奖项分 得分合计三、学校、工会、中心重大活动(一项 15 分)序号 活动内容 得分 序号 活动内容 得分1 82 93 104 115 126 137 14合计四、国内外学术会议(一次 10 分)会议名称 级别 时间 地点 得分合计附:社会工作计分标准计分项目 总分 计分标准部门负责人 100 分课程负责人 40 分教学组组长 30 分科研秘书工作 30
2、 分社会职务(注:职务如有重复,按最高标准得分)党支部委员 20 分60%的分数直接获得,40%的分数由互评获得基础分 50 分 指导学生参加一次竞赛,即直接获得 50 分。国家级奖 50-100 分指导学生在国家级竞赛中获第一名时,得 100 分,第二名得 90 分,第三名得 80 分,第四名得 70 分,依次递减;由主要指导老师负责对指导团队成员分割分数。省部级奖 10-60 分指导学生在省市级竞赛中获第一名时,得 60 分,第二名得 50 分,第三名得 40 分,第四名得 30 分,依次递减;由主要指导老师负责对指导团队成员分割分数。指导和组织学生参加竞赛校级奖 10-30 分 指导学生在校级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得 30 分;获得二等奖,得 20分;获得三等奖,得 10 分。全国性 100 分 参与组织举办一次全国性的学生竞赛,即直接获得 100 分。区域性 80 分 参与组织举办一次区域性的学生竞赛,即直接获得 80 分。组织举办学生 竞赛全校性 60 分 参与组织举办一次全校性的学生竞赛,即直接获得 60 分。学校、工会、中心重大活动 15 分 参加一次由学校、工会和中心组织的重大活动,即直接获得 15 分。全员性会议或活动 10 分 参加一次中心要求全体人员参加的会议或活动,即直接获得 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