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办事指南一、设置依据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 号)。二、办事步骤(一)注册“用户”1、企业在“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 业入渝信息报送系统V2.0” (http:/:8098/ry-web/)中点击“ 用户注册”进行用户注册。申请注册时在系统中上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咨询电话:023-63672107)。2、用户提出申请后,重庆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 2 个工作日内,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的公司地址,快递“ 用户 ”验证二维码 信息
2、。3、企业收到“用户”验证二维码信息后, 扫描二维码,并在打开的网页中输入用户注册中企业自行申请的用户名激活“ 用 户” 。4、已办理过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U 盾”的,可继续正常使用。企业所注册的用户名密码遗失或“U 盾”遗失后,请按照“(一)注册 “用户”之“1 至 3”步骤重新注册“ 用户” 。(二)人员实名制认证企业报送入渝人员信息前,应先对拟入渝人员的身份证进行信息采集和实名制认证。注:企业可持拟入渝人员身份证在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大厅或重庆所辖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进行采集认证。操作方法详见“重庆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 业入渝信息报送系统V2.0”主页下方“ 系统 操作说明(
3、企业版)” 。三、信息报送(一)系统申报企业通过“用户” 或“U 盾”登陆“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系统” ,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进行入渝信息报送、增补、变更、注销等操作。 涉及企业基本信息的,应在系统中上传相应证书扫描件。涉及入渝人员信息的,应根据人员类别,在系统中上传相应的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的凭证的原件扫描件。操作方法详见“重庆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系统 V2.0”主页下方 “系统操作说明(企业版)”。(二)书面核验企业完成系统报送操作后,从系统中打印相应申请表及附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1、新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应提交以下资料核验:(1
4、)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报送申请表(原件);(2)通过系统打印的企业在渝负责人任命通知(原件);(3)通过系统打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核验被授权人员身份证原件);(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7)入渝人员(含在渝负责人、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相应的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核验原件)以及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注:企业报送的信息,能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获取的,可提供加盖公章
5、的信息截屏图表代替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请统一使用 A4 纸分两部分装订,即第(1)项单独装订,第(2)项至第(7)项合并装订。同时,请确保核验原件与系统中上传的资料保持一致。企业在渝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应如实填报办公场所地址;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应说明情况。2、企业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后进行人员增补的,应提交以下资料核验:(1)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增补、变更、注销信息申请表(原件);(2)拟增补人员(含注册人员、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相应的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核验原件)以及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注:企业报送的信息,能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
6、台”中获取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截屏图表代替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请统一使用 A4 纸分装订。同时,请确保核验原件与系统中上传的资料保持一致。3、企业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后进行在渝负责人信息变更的,应提交以下资料核验:(1)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增补、变更、注销信息申请表(原件);(2)企业在渝负责人任命通知(原件);(3)拟变更人员近三个月内缴纳社保的凭证原件。注:企业报送的信息,能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获取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截屏图表代替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请统一使用 A4 纸分装订。同时,请确保核验原件与系统中上传的资料保持一致。4、企业办
7、理入渝信息报送后进行相关企业信息变更的,应提交以下资料核验:(1)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增补、变更、注销信息申请表(原件);(2)与变更内容对应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原件)。注:企业报送的信息,能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获取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信息截屏图表代替相应的证书复印件。以上资料请统一使用 A4 纸分装订。同时,请确保核验原件与系统中上传的资料保持一致。5、企业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后进行人员注销的,应提交以下资料核验:(1)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增补、变更、注销信息申请表(原件);注:不得申请
8、注销正在我市工程项目中执业的各类人员。6、企业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后申请退出重庆市场的,应提交企业注销入渝信息书面申请(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四、办理时限(一)新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二)办理增补、变更、注销信息,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 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三)企业可以通过登录“用户” 或“U 盾” 进入系统查询所申请事项的办理过程节点,及按时申报在渝季度承接工程信息。申请事项办结后,可以在“重庆建设 工程信息网” “网上查询” “企业信息 ”“新标准企 业信息” “外地入渝信息报送企业”进 行查询。五、办事单位及咨询电话(一)注册“用户” 或登 录系统使用等信息技 术服务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023-63672107(二)资料受理市城乡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11 号窗口咨询电话:02363672121(三)书面核验及政策咨询市城乡建设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企业进出管理科咨询电话:023-63670053;023- 63672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