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珠海市 2017 年新生代产业 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团省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 2017 年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 的工作部署。团市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决定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圆梦 计划” 广东省新生代产业工人骨干培养发展工程(以下简称“圆 梦计划” )。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主办单位共青团珠海市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二、项目内容(一)学习模式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邮电大学、武汉理工大学4 所高校合作,资助共计 350
2、名在珠务工的优秀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学历继续教育的专科、本科学习。(二)学习费用“圆 梦 计划 ”学费标准 为 5000 元/人(报读北京大学学费为6000 元/人)。其中,省 财政补助 2000 元/人,市财政配套 2000 元/人,被录取学员需自缴 1000 元(报读北京大学学员自缴 2000 元/- 2 -人)。 (三)缴费说明报考“圆梦 计划” 并被 录取的学员在入学注册 时需一次性缴纳学费 1000 元(报考北京大学需缴纳 2000 元);中途退学或无法毕业的,个人缴纳学费不予退还。(四)报名条件1报考“圆梦计划 ”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澳门居民);
3、(2)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即 1982 年 7 月 1 日至 1999年 7 月 1 日期间出生);(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4)在各类企业或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基层务工服务人员;(5)具有珠海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 1 年以上在珠海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非珠海市常住户口的居民,需有连续1 年以上在珠海同一家工厂企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6)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7)身体及心理健康;(8)具备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9)同等条件下,纳入市精准脱贫对象的人员、退伍军人、优秀党员、团员、优秀志愿者等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做出
4、突出贡献者,在青年群体中有较强的模范带头作用者优先纳入“圆梦- 3 -计划”资助名 单。(10)为贯彻落实对口扶贫怒江工作部署,根据珠海-怒江共青团系统对口帮扶合作备忘录,通过双向选择,与北京邮电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习中心合作,今年从“圆 梦 计划 ”项目中分配 20 个名额,定向 资助怒江在珠务工青年。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3)最高学历为本科或本科以上的人员;最高学历为专科的人员,不得报考高升专;(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
5、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五)教学形式1. 学习方式:以现代远程教育为主,结合面授、函授和自学等传统教学手段,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自主安排学习。2. 社会实践:团组织和合作高校积极为学员搭建平台,开展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每年须完成 50 个志愿时的公益服务。3. 创业培训: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特色,发掘并扶持一批具备- 4 -创业条件的圆梦学员,为其链接或开展相关领域创业培训服务。三、实施步骤(一)网络报名。 (7 月 11 日8 月 31 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等新闻媒体,向在珠务工青年广泛宣传“ 圆梦计划 ”项目的目标诉求、招
6、考人数、招考程序、 报名网站等信息,组织引导珠海务工青年登录圆梦计划网站报名,报名于 2017 年 8 月 31 日 24:00 截止。网上报名方式:移动端关注“广 东青年之声 ”微信公众号,在菜 单栏点击“圆梦计划”;PC 端登录“圆梦计划”网站 或广东青年之声平台 。(需先进行网络报名,未网络报名的不能生效)。(二)资格审核。 (7 月 11 日8 月 31 日)考生网络报名完成后,由合作高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各项信息进行网络审核。同时合作高校、市圆梦办共同开展现场确认。网络审核采取“边报名 边审核” 的工作方式,考生本人要在 8 月 31 日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对确认,缴
7、纳报名费。1.现场确认须提供:(1)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等材料。对于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由工作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部门出具就业及就业年限证明;- 5 -(3)所在单位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办公电话;(4)2 张小一寸近期免冠照片;(5)其他招考部门需要提供的材料;(6)有关省精准脱贫对象、退伍军人、优秀党员、团员、优秀志愿者等相关证明。请各高校在 9 月 6 日前将现场确认材料提交市圆梦办复核,资格审查结果要在网站上进行公示,凡有材料信息不实者,招考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市圆梦办将
8、根据各高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具体人数分配资助名额,以平衡报录比率。2.现场确认地点:(1)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广东教学中心珠海分教点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 123 号 珠海电大 咨询电话:13902534173 13826022849 ,林老师,彭老师(2)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珠海服务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333 号狮山工业大厦 6 楼 601 室咨询电话:0756-2252526 13676012220,刘轶南老师 (3)北京邮电大学:北京邮电大学珠海学习中心地址: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励耘楼(励耘街电梯旁) 信息技术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756- 6126761
9、13417725584,刘阳老师(4)武汉理工大学: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 1255 号华夏大厦四- 6 -楼东剑教育(云海酒店旁)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366 号 咨询电话:13809802981 陈常春老师(三)考试录取。 (9 月 1 日9 月 4 日)市圆梦办与合作高校共同商定考务细则,主要包括: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和形式、评分标准、考试地点以及考场布置标准、考试纪律、考务人员组织架构、考务工作培训及阅卷评分等相关考务组织工作。考试可以按照继续教育考试相关规定执行,阅卷结束后对笔试成绩进行统计整理,对录取学员在团市委网上进行网络公示(http:/ )。公示结束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四)学
10、员注册。 (9 月 5 日9 月 14 日)各合作高校在招录完成后尽快将录取学员资料进行注册,同时上报省圆梦办并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四、工作分工(一)团市委、市圆梦办负责统筹“圆梦计划” 的宣传发动、资料审核,及对合作高校工作的监督和把控;(二)为做好“圆梦计 划” 宣传发动工作,市 圆梦办组建了“圆梦计划”宣 讲团,走 进企业开展巡讲活 动,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团市委、各区(功能区)团委(团工委)、团属社会组织根据各单位联系宣讲企业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7 -联系相关劳动力密集企业协助宣讲团成员进厂宣传;(三)市财政局按照省级财政补助与市级财政补助 1:1 的比例提供资金保障。(四)市圆梦办定于 7 月 27 日下午 3:00,在珠海市青少年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11 楼会议室举办“圆梦 计划” 动员会,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工信局、各区(功能区)团委(团工委)、团属社会组织负责同志及所联系的企业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