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2021 年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市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方案和市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查的通知,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相关的财政工作,认真开展了 2021 年以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情况的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的自查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用心履职尽责,强力推动法治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健全制度建设,确保三到位。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市财政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为副组长,各股市负责人为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设在财政局办公室。完善学习制度,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与.对吉林一系列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结合起来,提升学习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中,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