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知识讲座 罗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整理编辑:郑中友一、传染病防治法概述 一、传染病及传染病防治法的概念 传染病是指由病源性细菌、病毒、立克次体 和原虫等引起的,能在人间、动物间或人与动物 间相互传播的一类疾病。传染病对人民的身体健 康危害极大,世界上曾出现了3次鼠疫大流行, 夺去了1亿多人的生命。我国解放前因传染病死 亡的人数为各种死因人数的首位。 我国传染病的特点:1.具有传染性;2.具有流 行性;3.具有反复性;4.具有死灰复燃,如性 病;6.具有回升趋势;7.出现新病种,如SARS 。传染病防治法是调整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 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制定传染病防治法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 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 我国颁布的与传染病有关的法律有: 1.1955年卫生部制定了传染病管理办法; 2. 1978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 染病管理条例; 3. 1989年2月21日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并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 ; 4.1991年12月6日卫生部颁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