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广州市南沙区高层次教育人才申报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1+1+10”产业政策体系文件的通知(穗南开管办 2017 1 号); (二)广州南沙新区 (自贸片区 )集聚人才创新发展 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组发 2018 1 号)。 二、申请条件 (一) 高层次教育人才 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国家,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杰出的专业技能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 以上学位; 3.教育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国外、境外高层次教育人才不受该条件限制
2、; 4.55 周岁以下(教育领军人才、教育杰出人才放宽到6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再放宽); 5.非广州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6.5 年以上教育管理或教育教学、教育研究工作经验; 7.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被引进到我区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二) 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对象分四类:教育领军人才、教育杰出人才、教育重点人才、教育优秀人才。 1.教育领军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2 诺贝尔奖获得者;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 层次入选者,国家新世 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国家 “千人计划 ”入选者; 近 5 年,教育部 “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 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3、; 近 5 年,长江学者成就奖获得者; 国家级名教育家。 2.教育杰出人才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近 10 年,在世界知名大学担任过正式教职的院长或教授职务; 近 10 年,在世界一流科研机构取得正式科研职位,担任研究员及相当职务;且连续从事教学研究工作 3年以上者; 国家级名校(园)长,且任校(园)长期间学校在课堂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优化教师队伍建设、促 进学校个性发展、打造学校品牌等方面有突出业绩,在全国或国际同类学校中发挥示范作用,有较大影响力; 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在国际上具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人才。 3.教育重点人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
4、家,或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或国家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 省级名教育家、省级名校(园)长; 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校长或教师; 3 副省级城市以上杰出专家、优秀专家、青年后备 人才、高层次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称号获得者; 近 5 年,取得国家 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 在学科、教学、教研等专业领域内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人才。 4.教育优秀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省级名教师,或特级教师,或省级“特支计划”教学名师,或副省级城市以上学科带头人; 副省级以上城市知名学校(幼儿园)的校(园)长,或由地级市以上教育部门认定的名教育家或名校(园)长;
5、近 5 年,取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三等奖的成果主持人,或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主持人; 3 次及以上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的国家级学科奥林匹克、体育 、艺术竞赛获得前三名或一等奖以上者;或者在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获得者和对应项目的指导专家、教练; 在学科、教学等专业领域内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在省内具有较大影响的优秀人才。 5.教育领军人才、教育杰出人才、教育重点人才、教育优秀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情况优先引进: 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被评为市级以上有突出4 贡献教育专家的; 作为第一
6、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 三、 申请时间 每年集中办理 1 次申请。 2018 年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 6月 19 日 -7 月 20 日 。 符合申请奖励的企业,可 登录 广州南沙政策兑现系统( http:/) 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视同今年自动放弃 。 四、相关补贴及标准 经审核批准引进的 高层次教育人才 ,享受以下待遇: (一)安家补贴 1.教育领军人才:享受每人 500 万元安家补贴; 2.教育杰出人才:享受每人 300 万元安家补贴; 3.教育重点人才:享受每人 150 万元安家补贴; 4.教育优秀人才:享受每人 50 万元安家补贴。 (安家补贴分 5年等额
7、发放,扣税后发至个人账户)。 (二)薪酬待遇 (仅适用于区教育部门下属各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在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倾斜。属于区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绩效工资单独据实核定,不纳入单位人均绩效工资水平统计。 (三)优先培养 支持教育领军人才、教育杰出人才、教育重点人才、教育优秀人才设立工作室,并按梯次给予一定工作室经费补5 助。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四)用人单位协助解决人才的入户和配偶就业、子女入学问题。 五、申请材料 (一)申报相关材料 1.用人单位高层次教育人才汇总表(见附件 1)(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南沙区高层次教育人才申请表(见附件 2)(原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8、);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办学许可证(仅民办教育机构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4.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明、职称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5.申请人个人简历、工作身份证明材料、工作表现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6.申请人工作、学术成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7.申请人符合相应高层次教育人才类 别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8.申请人材料真实性声明,如担任学科带头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核原件); 9.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复印
9、件 (一式一份,本人签名同时提供开户行名称,外籍人员银行开户账户信息需与护照信息一6 致); 10.承诺书(见附件 3)(原件,一式一份,本人亲笔签名); 11.申请人社保缴费历史明细(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六、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南沙 区 政务 服务 中 心 3 楼 60、 61、 62 号窗口 ) 联系电话: 020-39053010 邮箱: 七、业务主管部门 南沙区教育局 联系电话: 020-34683332、 020-34683336 邮箱地址 : 八、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四 :上午: 9:00-12:00;下午:
10、13:00-17:00。 周五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5: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时限 42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实质审查 24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 13 个工作 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7 况。) 十、办理流程 (一) 用人单位申报 1.高层次教育人才用人单位 访 http:/登录广州市南沙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 下载 填报 南沙区高层次教育人才 申请表并打印; 用人单位 在政策兑现 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 进行网上 预审。 业务主管部门 对事项预审通
11、过后, 用人单位 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 办事指南 ,按照 办事指南 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 区 政务 服务 中心 “政策兑现服务 窗口 ”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2.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 区政务服务中心 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 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 ,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并将申请材料退回。 (二)部门审查 区教育部门建立人才引进专家组,对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及能力组织考核;并对申报材料及高层次教育人才情况
12、进行真实性核查。 (三)复核及审定 区教育部门将引进的高层次教育人才的专家意 见、用人8 单位及岗位等材料报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审议。区人才奖励工作小组审议同意后,确定为高层次人才人选,由区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相关工作。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符合条件后办理高层次教育人才认定手续。 (四)事后考核。 高层次 教育人才,由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年度考核合格以下的,不享受当年度相关待遇;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基本合格的,终止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附件 1.高层次教育人才汇总表; 附件 2.南沙区高层次教育人才申请表; 附件 3.承诺书 9 附件 1 南沙区高层次教育人才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序号 姓名 个人情况 全日制 学历 学位 职称 主要工作成绩(所获荣誉)等 主要学术成绩 申请高层次教育 人才类别 备注 备注: 1、个人情况处填写籍贯、出生年月、年龄及政治面貌。 2、提交所获成绩或主要成绩荣誉复印件。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