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 开工条件核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落实工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保障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及环境管理规定、绿色施工管理规程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参建、参施各单位均应按本办法执行。第三条 开工条件核查的范围:乌市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新开工单位工程。第四条 开工条件核查目的是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但核查并不减轻施工、监理单位的任何安全施工管理责任。第二章 开工条件核查内容第五条 开工条件核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质量生产保障条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资金的使用情况、场地移交和管线移交、空洞探查、临时建设、分包管理、危险性较大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