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施工用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了加强施工用气气瓶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安全使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特制定本规定。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施工生产、生活区域内使用的氧气、乙炔、氩气等施工用气钢瓶。2.采购2.1 施工用气应是有持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生产出的合格产品。采购前,应对供气单位的资格进行评审,供气单位必须是经充装注册或经销注册的单位。2.2 采购人员应选择经评审合格的供气单位;应与供气单位签订施工用气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特别是对供方提供的气瓶,应明确要求在定期检验周期内使用,且对气瓶安全附件、表面颜色、标识等方面应提出明确要求。2.3 对采购的批量、气瓶的编号应填写记录并由双方签字认可。3.运输3.1 应由掌握气瓶安全知识的专人负责运输。3.2 运输工具应有明显的安全标志3.3 气瓶必须配戴好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3.4 吊装运输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